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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医学院攻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来源:医学全在线 更新:2006/9/4 字体:

为了加速培养临床医学高层次人才,提高临床医疗队伍的素质和临床医疗工作水平,根据《泸州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是以临床实际工作能力训练为主,以培养临床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具体要求是: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
(二)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处理本学科(指二级学科,内科与外科分别不少于3个三级学科,以下同)领域内的常见病,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第一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高年资住院医师的临床工作水平)。
(三)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临床教学工作的能力。
    (四)能结合临床实际,学习并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完成一篇具有科学性和一定临床应用价值的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五)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和一定的听、说、写能力。
二、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
(一)报考资格、学习年限与时间安排
1、报考我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应取得国家卫生部认可的 资格证书并具有3年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复试中应加强临床实际技能的考核,录取按照当年国家统一规定的录取标准进行。
2、经由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年,重点突出临床能力的训练(临床能力训练时间不少于2年)。总体安排如下:
第1学期:集中上课,完成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选修课的学习。在不影响课程学习的情况下,开始进入导师所在科室进行临床能力训练。
第2~5学期:进入临床各科室,进行临床轮转及临床能力训练与考核(临床轮转1年,本学科临床工作≥1年);安排专业课与专业外语的学习和考试;完成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开题报告最迟在第4学期内完成并上报)。
第6学期:继续进行临床能力训练,撰写学位论文,通过预答辩和答辩。
3、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在通过资格审查后的4年内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和考试、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临床能力考核、学位论文答辩。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环节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二)培养方式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整个过程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极其相似。每一学科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按照本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培养。培养重点为临床实践能力,同时重视学位课程学习、临床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的全面培养。培养过程坚持导师个人指导与学科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本学科教研室(科室)主任负责管理,导师负责指导,指导小组成员分工指导,加强集体培养,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指导小组成员包括本学科教研室(科室)主任、导师、导师组其他成员、本学科研究生秘书。
三、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一)研究生课程包括学位课程(含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专业外语)和非学位课程(选修课)。研究生除完成规定量的课程学习外,还必须参加规定数量的学术活动(含学术讲座、读书报告及临床病例讨论等),取得规定的学分。参加学术活动学分数计算见《泸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分制管理试行办法》。
(二)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要求总学分(含学位课程与非学位课程学分、教学实践、学术活动及发表文献综述或学术论文学分)不少于26学分(一般不超过32学分)。其中应完成课程总学分(含学位课程与非学位课程学分)不少于21学分,学位课程不少于19学分:
1、公共基础必修课               11 学分(必修学分)
自然辩证法                  2.5学分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1.5学分
基础英语                    2  学分
医学统计学                  2.5学分
临床流行病学                2.5学分
2、专业基础课                   3-5学分(必修学分,至少2门)
3、专业课                           3  学分(必修学分)
4、专业外语                     2  学分(必修学分)
5、选修课                       2-4学分(选修学分)
6、教学实践                     2  学分(必修学分)
7、发表文献综述或学术论文       ≥1学分(必获学分)
8、参加学术活动                 2-4学分(必获学分)
9、补修本科课程:对同等学力、跨学科、专业考入者须补修本科主干课程。补修办法见《泸州医学院同等学力研究生补修本科主干课程的管理办法》。
(三)公共基础必修课、专业基础课、选修课由学校统一组织授课并考试,原则上均在第一学期内完成;学位课程须达到75分(百分制)以上为合格,非学位课程达到60分(百分制)以上为合格;近3年已通过英语六级考试者可申请免修基础英语;在校期间须以第一作者名义(注明作者单位是泸州医学院)在省部级正式公开刊物上发表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文献综述或论文至少1篇,或毕业后一年内发表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文献综述或论文1篇,随下一届研究生授位。
(四)专业课学时数为80学时,必须按二级学科设置,由教研室统一组织开课。授课小组一般应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主要采取教(导)师讲授、辅以研讨、阅读文献、自学等方式组织学习。授课内容应在本科教育的基础上,充分体现硕士生层次的特点,要有一定的宽广度和纵深度,并具有系统性、实用性、前沿性和前瞻性。考试由各院系于第四学期结束前统一组织各二级学科教研室命题、考试和阅卷。
(五)专业外语学时数为54学时,由教研室统一组织授课或辅导,可结合查阅文献资料和撰写文献综述等方式组织学习。由各院系于第四学期结束前统一组织各二级学科教研室命题、考试和阅卷,命题范围应涵盖二级学科。
四、临床能力训练
从第二学期开始,研究生正式进入临床科室,由本学科教研室(科室)主任统一管理,并安排到规定的专科进行严格的临床能力基础训练。二级学科临床能力基础训练以二级学科的各专业轮转为主,兼顾相关科室。除该生主攻的学科外,要求其它相关学科轮转不少于3个科室,(内科与外科至少包括3个相关三级学科),每个科室轮转2~4个月(急诊科、辅助科室可酌情减少),总时间不少于1年。需要轮转的学科由导师在制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时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总则和分则的要求,结合研究生的具体情况拟定,报教研室(科室)主任审批。每一专科轮转须管理床位数5-8张。研究生通过本阶段的临床能力训练,应掌握本专业基本诊断、治疗技术,本学科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处理方法、基本操作、门急诊处理、重危病人抢救、接待病人、病史收集、病历书写、临床教学等技能,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和高尚的医德:
1、参加本学科各病房和科室的临床医疗工作,掌握本学科常见病与多发病的病史收集与书写、诊断、鉴别诊断、治疗方法和基本操作,并结合临床工作学习有关知识;
2、在临床实践中培养严谨的工作作风、求实的科学态度和高尚的医疗道德,进行科研能力素质训练;
3、参加教研室(科室)安排的一切学术活动,在导师指导下结合临床实践,阅读专业文献,写出一篇质量较高的文献综述或个案报道并发表。
4、在完成一个病房或科室的轮转后,研究生须认真写出临床轮转小结,导师应及时检查和了解学生临床轮转情况,督促学生做好小结。
5、入学前有本学科五年及以上临床实践经验或已在“三甲”医院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第一阶段培训者,可适当缩短某些科室的轮转时间,由本人提出申请,有关科室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考核评分,证明确已达到要求者,经导师和教研室主任同意,院系审查,研究生处审批,方可予以调整。
6、研究生应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临床能力训练质和量两个方面的要求,每一专科轮转结束后,均要进行转科考核,考核成绩作为临床能力训练平时成绩的依据。考核不合格者应适当延长轮转时间并进行补考。
五、教学能力训练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临床各科轮转期间,协助上级带教教师带好实习医师的实习、示教,指导本科生书写病历和病情记录,参加临床示教和病例讨论等,接受临床教学能力的训练。通过参加教学实践,使研究生了解学校教育与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掌握临床医学教学工作的实际技能。带教教师、导师、教研室(科室)主任要深入课堂,了解并指导研究生的教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教学累计工作时间应不少于40学时。临床各科轮转结束后,应进行教学能力考核。
六、科研能力训练和学位论文工作
(一)科研能力的培养要求贯穿于培养的全过程。重点放在科研基本功的训练,从文献阅读、综述撰写、课题选择与设计、实验方法、资料积累、整理、统计处理直至论文撰写,掌握一整套科研工作的方法。在科研训练过程中,导师和指导小组要同研究生一起制定出具体的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加强对研究生的指导,使其在论文选题、课题设计、资料收集与分析、数据处理、论文撰写等方面得到严格的训练,掌握临床基本的科研方法。
(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要求是:(1)学位论文可以是实验研究的论著或含文献综述的临床病例分析报告,要求具有科学性、真实性,在某一方面有一定的先进性,有一定的临床应用价值;(2)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临床实际,以总结临床实践经验为主,对疾病的诊断治疗有一定的指导意义;(3)学位论文应表明申请人已经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能运用所学的基础和专业知识,解决临床实际问题,具有从事临床科学研究的能力。
(三)研究生在进行临床能力训练的同时,利用业余时间结合临床工作进行科研训练和学位论文工作。论文工作累积时间不少于半年(主要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科学研究与论文工作,科研工作不能占用临床训练时间),其中完全脱离临床工作的时间不超过3个月(含论文答辩),用于论文撰写的脱产时间不超过1个月。学位论文的实验及撰写论文的过程应有详细记录。学位论文的具体要求是:
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科研课题类型包括:
   (1)利用现有临床资料分析总结。
    ① 分析总结科室或导师多年积累的临床资料。
② 从临床病历中总结经验。
(2)利用文献资料做二次评价。
   (3)设计新的研究课题,收集临床资料,并作分析总结。
    ① 药物疗效和安全性的临床观察;
    ② 各类基金课题中的临床研究。
   (4)临床个案总结。
2、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1)以人群为对象的临床研究课题。
    ① 有明确、合理的研究假说。
    ② 在研究假说的基础上,应集中解决一个问题(最好不要同时考虑几个问题),以保证研究生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做出质量比较高的课题。例如,选择一种疾病或选择某一特定人群作为研究对象等。
    ③ 研究应设立对照组。研究组与对照组之间应具有较好的可比性,在研究设计、资料收集过程中应尽可能做到同等对待研究组与对照组,在资料分析和论文撰写时应提供组间均衡性的数据,并对组间均衡性进行评价。
    ④ 所研究疾病的诊断及诊断方法应采用国际或国内公认的标准,如果没有,可自行制定,但要有明确的可操作的定义,具有可操作性并要阐述清楚。
    ⑤ 研究组和对照组的病例都应事先规定明确的纳入标准和排除标准。
    ⑥ 研究设计中应考虑质量控制问题,并提出具体的落实措施;收集资料时应按研究设计的要求同时收集质控资料;分析、总结和答辩时可考虑在适当的地方说明与质控有关的问题。
    ⑦ 使用正确的统计分析方法。
    ⑧ 在统计学评价的基础上应作专业评价。
    ⑨ 研究结果中的统计数据应与论文的结论一致。
   (2)以个案为对象的临床研究课题。
    ① 本专业临床工作中罕见的特殊病例,或在本专业领域中开展某种最新的临床诊断或治疗技术(病例数非常少)。
    ② 详细收集和描述个案各方面的情况,尤其要注意突出关键的技术创新点。
    ③ 文献综述应包括尽可能详尽的文献复习,并作适当的文献数据二次统计分析。
    ④ 将个案研究与文献综述的结果结合起来,作专业评价,最后得出明确的结论。
   (3)以文献资料为对象的临床研究课题。
    ① 有明确、合理的研究假说。
    ② 尽可能收集国内外有关研究的文献。从中寻找有关的数据和与数据质量有关的研究设计方法、质量控制手段等资料。
    ③ 对文献资料的质量有明确的衡量标准,并在查阅文献的过程中确定每篇论文质量的档次。
    ④ 对达到一定标准的文献资料作统计分析,如合并分析、Meta分析等。
    ⑤ 在统计分析的基础上作专业评价,并要求得出简单、明确、在本专业有重要意义的结论。
    七、临床能力考核
临床能力考核分转科考核与综合能力考核,分别由各轮转科室和医院主管科室负责组织实施。
(一)轮转业绩记录和转科考核
1、研究生在每一个科室或病房轮转期间,应如实作好平时工作业绩记录,包括本人的主要业务工作,如门、急诊就诊病人数、病房所管床位数、所进行的诊疗操作、手术类型、术后并发症、病例讨论、教学工作及参加学术活动次数等,每月向导师汇报一次。轮转结束时研究生必须认真填写统一印制的临床轮转考核表,对照该学科轮转的要求进行自我小结。业绩记录和轮转小结应客观、全面地反映出研究生的临床工作情况。
2、轮转科室负责带教的教师负责审核研究生的自我小结,根据研究生在该科室的学习、工作情况,写出书面评语。
3、由轮转科室主任、带教教师(高年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教师)、护士长、科室党支部成员等组成3~5人考核小组,对研究生进行转科考核,填写临床轮转考核表。主要考核研究生是否掌握该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临床技能和教学能力、工作态度、医德医风等。轮转考核时研究生导师可列席。
4、研究生临床轮转考核结束后,轮转科室主任应在临床轮转考核表上签署意见。轮转考核表最后交导师签字后送交二级学科教研室主任,由教研室汇总后统一送交医院主管科室保存。医院主管科室负责在研究生完成各科临床轮转后,于第二学年结束前(第四学期末)统一将研究生临床轮转考核表送交研究生处培养科,存入研究生学习档案。
(二)临床综合能力考核
临床能力训练结束后,按照本学科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须对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品德、基本理论、专业知识、临床能力和工作表现等进行严格的综合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由医院主管科室负责组织各二级学科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委员会按二级学科分别组成,由3~5位(内科与外科可由7~9位)具有临床医学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2名临床医学硕士生导师(内、科考核委员会7~9位专家中应至少有5名临床医学硕士生导师)。导师可以参加考试并提问,但不参加评分和评议。主要考核研究生是否具备规范的临床操作和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能力,并根据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分则的具体要求,对研究生进行比较系统的考核。具体考核内容、考核评定标准及考核组织办法见《泸州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能力考核与学位论文答辩暂行规定》。
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
(一)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
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研究生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应经2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其中校外专家至少1名)进行匿名评审,2名专家均同意才能进行答辩。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应经3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其中校外专家2名)进行匿名评审,至少2名专家同意才能进行答辩。申请人的导师不得作为论文评阅人。论文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2、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由医院主管科室按二级学科(内科与外科可按三级学科)组成考核答辩委员会,在研究生毕业当年的5月组织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3~5名(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答辩委员会应由本学科5名)具有临床医学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其中临床医学硕士生导师2名,校外专家l~2名),主席原则上须由校外具有正高职称和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家担任。申请人的导师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必须进行答辩。论文答辩程序及办法见《泸州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能力考核与学位论文答辩暂行规定》。学位论文答辩要求在毕业当年的6月1日以前完成。
(二)学位授予
根据《泸州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申请人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培养环节的要求,课程考试、思想品德考核和临床能力考核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经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方可授予申请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九、管理与待遇
(一)实行学校、直属附属医院或挂牌“泸州医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医院、临床教研室(科室)三级管理并建立教研室主任、导师、带教教师三级管理制度。
1、导师负责对研究生的全面培养并对其培养质量负总责。导师必须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体应:(1)负责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2)各科轮转时检查、督促研究生的学习、工作情况。每月至少有一次与研究生面谈。面谈前应检查其业绩记录,抽查病历,旁听其带教,或在查房时听取其病史报告等,通过检查,发现问题,给予具体指导;(3)每科轮转结束时审阅研究生的自我小结和带教教师的评语,听取带教教师的意见,然后与研究生面谈一次,审定成绩,指出不足,并对下阶段工作提出要求;(4)承担专业课、专业外语的教学与辅导;(5)审阅研究生的读书笔记和文献综述;(6)确定课题并具体指导,定期检查原始记录,并对论文撰写进行指导、修改和定稿。
2、临床各教研室(科室)主任对本学科临床医学研究生负有全面关心培养的责任,具体为:(1)审查并批准每位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督促检查导师的执行情况;(2)审批专业课、专业外语的开课计划和内容,并做好具体安排;(3)结合学科情况和导师科研工作,组织开题报告;(4)安排研究生临床轮转和教学实践、指定带教教师、组织临床能力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5)定期召开导师和研究生会议,听取其意见与要求;(6)为研究生的学习和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3、临床轮转带教教师是对临床医学研究生进行临床能力训练的主要力量,应由富有临床工作经验、医德高尚的高年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最好由研究生指导小组成员担任。带教教师应:(1)充分了解研究生的全部培养计划及进度要求,全面关心研究生成长;(2)临床工作中不仅要注意操作指导,还应注意对研究生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严格要求及临床思维能力的培养;(3)审改研究生的病史记录如病例分析等;(4)参加研究生的转科考核。轮转结束时,根据研究生的表现并征询科室其他同志的意见,对研究生的工作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认真写出书面评语,并填写临床轮转考核表。
4、我院直属附属医院或挂牌“泸州医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医院主管科室应加强研究生管理,建立和健全各项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并注重教书育人。研究生应自觉遵循教育部试行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积极参加本学科、专业的各种业务学习、学术活动和各项集体活动,遵守校纪校规,努力将自己培养成政治合格、专业过硬、敬业精神强、身体健康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研究生攻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期间的奖学金发放按照我院有关规定执行。研究生在临床工作期间的补贴,按各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职临床医师在申请学位期间的待遇,按照其所在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享受寒暑假,其休假一般与同年住院医师相同,具体休假时间由教研室(科室)安排。外地学生享受探亲假亦与同级住院医师相同。
本方案从2004年9月开始试行,由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补充和修订。

 


泸州医学院具有开展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资格的学科专业一览

学科专业

具有资格的时间

学科专业

具有资格的时间

内科学

2004年

外科学

2004年

神经病学

2004年

儿科学

2004年

皮肤病与性病学

2004年

肿瘤学

2004年

耳鼻咽喉科学

2004年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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