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暂行办法
随着研究生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研究生招生规模逐年扩大,为确保我院研究生质量,促进我院研究生培养,提高招生工作效率,杜绝招生不正之风,为广大考生提供一个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根据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委员会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招生计划制订
1、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国家当年招生文件要求,向各部系下发申报招生计划通知,各部系负责组织导师申报。
2、招生计划表中必须注明招生专业和研究方向。研究方向严格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合编写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简介》所规定的研究方向填写,不得将研究课题作为研究方向。
3、招生申报表必须注明招生人数和学位形式。招生人数应和导师本人指导精力及现有科研经费相当;临床各专业申报时必须注明所授学位类型(临床型或科研型)。
4、招生申报表必须注明考试科目和参考用书。考试科目必须为我院已开设的该专业的基础课程;参考用书必须注明主编姓名,出版社名称和版次。
5、招生申报表必须注明目前正承担科研课题及现有经费并经科研部门审核盖章有效。
6、导师申报计划中招生人数、考试科目须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二、命题
1、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当年考试科目统计情况确定命题人员名单。
2、有命题任务的学科必须成立命题小组,每个考试科目必须命制试题A、B卷各一套,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随机抽用,命题小组组长对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并签定保密义务责任协议书。
3、命题人员必须是各学科目前从事教学并具备副高以上职称者。
4、初试考试科目均采取笔试,满分为150分。专业基础试题必须保证4种题型以上;综合试卷必须为客观题,可分不同题型;试题必须注明每题分值。
5、试题中应有一部分用以测验考生掌握该门课程的深度和融会贯通,独立思考以及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内容,这类题目应区别专业科目情况,占有适当比重。
6、相近学科、专业的试题水平要尽量取得一致。
7、题意要清晰明确,文字要准确简练,导语要明确,措词要确切,以免引起考生的误解。命题中应注意考务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必要的原始数据和资料,需在试题中提供。
8、试题中应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并不得与宪法和法律向抵触。
9、答题过程中如需考生使用计算器,必须由命题教师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书面备案。
10、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题的题量以能够使优秀考生全部答完并有一定检查时间为宜。
11、试题采用16开纸排版,WORD 文档,字体统一使用宋体,标题统一使用2号字,正文统一使用4号字。
12、命题时应同时确定试题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每道题的分值须在试卷上注明。
13、命题人员要对试题认真核对,防止差错,试题的内容、文字必须亲自核对,审定后密封。标准答案或参考答案及软盘必须分别密封签字后交研究生招生办按机要文件妥善保管。
14、命题人员不得保留试题副本,试题命好后立即销毁与试题有关的草稿纸(含电子文本)等材料,防止泄题。
15、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
16、有亲属报考我院硕士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考专业各科试题的命题工作。
17、命题人员的姓名对外保密。命题人员不得参加任何有关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补习、辅导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的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
18、复试时专业试卷命题参照以上规定执行。专业笔试试卷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水平为大学本科。
三、评卷
1、我院研究生初试阅卷按教育部规定时间进行,阅卷前召开阅卷工作会,宣布有关程序纪律。
2、阅卷教师必须是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较高,遵守纪律,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卷工作,当年无亲属参加该科目考试的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3、评卷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分科清点试卷,编码密封。考生答卷在成绩公布前属秘密级材料。
4、评卷时应严格按命题时确定的标准答案或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进行评阅。
5、评卷在研招办指定的场所按规定时间集中进行,研究生招生办专人负责试卷收发、运转和保管工作。试卷评阅后要当场收回集中保管。评卷期间不得将试卷带出指定的评卷场所。
6、在评卷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如雷同、笔迹前后不一,在密线外写有考生姓名、考号或等,应先阅卷,同时进行详细记载,报评卷负责人按规定程序处理。
7、试卷评阅完毕后,各评卷老师要认真做好考试成绩核查登记、统计工作。要对考试结果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写出书面意见,以便以后改进命题工作。
8、评卷人员对其评阅试卷的成绩负责。
9、研究生复试、加试阅卷参照初试阅卷执行。
四、调剂
1、调剂考生资格应符合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文件的规定。
2、一志愿报考我院上线考生,在我院复试工作结束前,原则上不得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3、凡志愿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必须提交调剂申请书,提供初试成绩单原件和相关身份证明及个人材料,并服从我院专业调配。
4、转寄或索取调剂考生材料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对外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原则上不得转寄或索取未达教育部复试要求的统考研究生材料。
5、调剂优先考虑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考生,临床专业学位要求同时具有
资格。
6、调剂考生专业安排,原则上尽量满足调剂考生报考专业,如果无法满足一志愿报考专业,则在相近或其他专业进行调整。
7、调剂考生数量与我院一志愿上线考生之和,不得超过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20%。
8、一志愿考生在本专业上线人数超过120%的情况下(调剂到基础专业不受此条件限制),要求调剂专业的必须由本人向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享受一志愿优先权。
9、对拟录取调剂考生,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要向其一志愿报考单位发公函调阅其初试试卷。
五、复试
1、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 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所有上线考生均应参加我院复试,复试采取差额方式。
2、体格检查 凡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必须经过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在我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根据国家文件凡具有医学类学校不能录取的疾病和缺陷者,学校将不予录取。
3、复试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要对考生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4、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为10分,6分为及格,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将计入录取总成绩并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同等条件下该项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放在专业面试时进行。
5、专业理论考试 : 专业理论考试原则上按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6、加试 : 凡统招专科学、自考本科和成人本科考生,必须加试三门大学主干课程,成人专科、自学专科加试四门,成人本科获得学士学位者加试两门大学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在当年招生简章规定加试范围内选择,初试中已考科目不得再选,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每门3小时。
7、面试: 考生经体检合格后,经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招生办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和我院招生专业需求情况安排其具体面试学科。面试前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各学科提供面试名单。
8、各招生学科须成立复试小组,成员原则上不能少于5人,复试小组对面试的全过程须有书面记录。
9、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掌握占40%,专业技能占50%,综合素质占10%。
10、英语听力和口语满分10分。
11、复试小组评议 复试小组在面试结束后应集体评议,根据考生复试情况打分,复试组长必须在复试表录取意见一栏签署是否建议录取;指导教师必须在导师意见栏内亲自签名,第二导师不得签名。如有代签名必须注明为谁代签。
12、各复试小组在面试时一定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并将此项考察纳入综合素质评分,如发现有反党、反社会主义思想及发lun功练习者应及时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相应处理。
13、面试记录和复试表上各项内容不得涂改。
六、线下生复试
1、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招生办当年对线下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我院当年考试实际,本着培养我院师资和贵州医疗卫生人才为前提,开展线下复试工作。
2、线下复试人数按当年招生计划总数和教育部当年线下复试比率计算,原则上不得突破。
3、线下复试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拟定,提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报学院党委审准。
4、线下复试名单确定的原则和顺序如下:
1)本院在职职工,(平时学习、工作表现突出者)。
2)本院职工子女、家属。
3)本院应届毕业生。
4)一志愿其他考生。
七、拟录取
1、专业复试合格的考生必须经考生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政治审查合格者方能录取。
2、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初试+复试(专业笔试+面试) =100%。
3、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中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本科学历考生。
4、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政治审查情况和复试成绩,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公布。
遵义医学院
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二00六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