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上报总后;
2、了解和掌握各学科、专业点研究生招生需求,汇同科研部门审核导师承担课题情况,对照招生条件,审定导师招生资格;
3、编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做好招生的宣传、咨询工作;
4、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做好报名工作;
5、寄发“准考证”,编制“准考考生情况表”;
6、组织入学考试命题工作;
7、做好入学考试试题的印刷、分装工作,并向外地接收点邮寄试题;
8、落实入学考试考场,做好考务工作;
9、组织入学考试;
10、组织阅卷;
11、登录成绩,寄发成绩通知单;
12、发复试通知,组织各招生单位做好复试工作;
13、做好招生调剂录取工作;
14、召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会议,提供有关招生工作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15、向政治部提供拟政审名单;
16、报校常委会审定录取名单;
17、填写、寄发录取通知书;
18、签订《军队院校录取在职干部为研究生协议书》和《委托培养研究生合同书》;
19、按要求向省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有关材料和信息;
20、编制打印研究生名册,协助做好新生入学准备工作;
21、对入学新生的思想政治、业务和身体状况进行复查;
22、处理招生工作信访和招生遗留问题;
23、有关资料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