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临床、教学、科学研究的高层次中医药人才。
二、培养模式
我校各专业硕士生培养年限一般为3年,实行学分制和必修、选修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三、招生指标
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招生人数"系我校计划招收和培养的研究生人数,实际招收研究生的人数以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指标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收人数仅供参考。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⑵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或者委托培养;
⑷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招考,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或者委托培养;
⑸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的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报考注意事项
1、符合国家规定的参加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
2、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必须参加全国组织的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报名日期和考试日期由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
3、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请报考考生及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查阅有关报名信息。
4、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教育部、各省市招办、我校发布的相关公告。考生应如实填报网报信息,不得伪造有关报考证明文件。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初试、复试和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试报名时必须填写所报考的学校(院、系、所)、专业、研究方向、应试科目的名称及其代码,并保证与招生专业目录一致,如出现相关内容不一致或未填写,则由我校指定参加考试科目。同时考生必须准确填写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6、其他报名程序,请向当地报名报考点咨询。
六、考试及录取
我校初试科目中的政治、英语、中医综合(医学综合)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中药综合由我校自命题,参考书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或登录www.gszy.edu.cn查阅。
我校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同等学历考生加试所报专业的2门本科主干课程)。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须经我校审议,省招办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联系方式 :
地址:兰州市定西东路35号甘肃中医学院研招办
邮编:730000
电话:0931-8765337
传真:0931-8765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