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护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研院[2007]15号文《中山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和研院[2007]16号文《中山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招生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0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二)复试小组
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由至少五名护理学专业硕士生导师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
复试小组下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三)复试工作的管理
学院统筹安排护理学硕士考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工作严格按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执行,严格遵循保密制度,对参加复试的教师进行必要的招生政策培训,加强复试教师的责任,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有效性,保证复试质量.
二,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与比例
初试总成绩不低于315分,其中政治,英语不低于50分,西医综合不低于180分.如有申请调剂或申请破格复试的考生需按研院[2007]16号文件的精神,经研究生院或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才能参加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与录取人数之比约为1.5:1.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定于2007年4月5—6日在护理学院进行.复试考生于5日上午8:30准时到护理学院四楼科研与研究生科报到,进行复试资格审核,审查资料包括考生报名登记表,本科阶段成绩单,身份证,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另体检时还需准备本人近期半身一寸脱帽
照片一张.上午9:00—11:00笔试专业课护理学;下午3:00—4:00笔试专业英语;6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二)复试的重点是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两部分.复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两种,复试成绩满分为250分.
1.笔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专业英语笔试.
护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课复试科目为"护理学"(代码985),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专业英语测试与专业课笔试同一天进行,由考生翻译两篇与本专业有关的英语短文,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50分.医.学全.在线
www.med126.net2.面试:为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内容包括两部分,即专业能力考核和英语口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口试(含日常会话,朗读短文和回答问题)满分20分,专业能力考核满分为80分(报考研究方向为内科护理,老年护理者考内科常见病例分析;报考研究方向为外科护理者考外科常见病例分析;报考研究方向为妇儿护理,护理教育,肿瘤护理者可在内,外科病例题中任选其一进行考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英语口试按照《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考试外语(非外语专业)口语测试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再另加听力测试.具体内容见下表:
面试项目
面试内容及要求
备注
专业素质和能力
(80分)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
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本科期间专业以外的学习情况(包括科研,社会实践,社团工作,志愿者活动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团队精神,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人文素质,言行举止,表达能力和礼仪等
英语口试
(20分)
日常会话
采用英语即问即答的形式进行
朗读短文
回答问题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考生的排序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
四,录取办法
(一)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低于150分者;
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
体检不合格者;
政审不合格者.
(二)按照考生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中山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表》,不予录取的考生必须明确写出建议不予录取的理由.
五,其它事项
(一)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应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交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处理.
(二)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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