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校命题的考试科目:
综合科目(300分):
(1)中药综合:含中药学、中药鉴定学、中药药剂学、中药化学
(2)药学综合:含药理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剂学
其他学科门类:科学技术哲学、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等(初试科目四门)
(一)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
1 政治(100分)
2 外语(英语或日语)(100分)
(二)我校命题的考试科目:
3 综合科目(150分):
(1)中医基础理论
(2)西医诊断学基础
(3)管理学综合:含公共管理学、管理学、管理心理学、新编卫生经济学。
(4)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
(5)管理思想史
(6)马克思主义理论
4 专业基础课(150分)
(1)社会医学
(2)科学技术发展史
(3)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方法
(4)政治学原理
复试:
1、专业课笔试和面试;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学校各导师组自行组织,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均计入复试成绩。
五、考试时间
初试:2008年1月(具体时间按国家教育部规定)
复试:2008年4月(具体时间以复试通知为准)
六、培养经费及学习期间待遇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包括:计划内(非定向、定向)研究生、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
1、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硕士生,培养经费及学习期间待遇按当年有关规定执行。
2、定向培养硕士生,在学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等其他福利待遇由考生单位负责,并向我校交纳部分培养费,每人每年1200元。
3、委托培养硕士生,在学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等其他福利待遇由考生单位负责,并向我校交纳委托培养费每人每年8000元。
4、自筹经费硕士生每人每年缴纳培养费8000元,自筹经费生不发放生活补贴,但户口、党团关系、人事档案等可迁来我校。
5、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生在录取前须签订协议书。
6、研究生就读期间,须按规定缴纳住宿费。
兼读制研究生收费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七、毕业生就业
1、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推荐就业、自主择业。
2、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的硕士生毕业后,按协议书规定回原单位工作。
八、招生专业目录以我校单行本为准。有关招生信息查询网址:http://www.gzhtcm.edu.cn/研究生院,或http://www.gzhtcm.edu.cn/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
九、我校2008年继续招收非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攻读中医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简称“非医攻博”)共20名,并接收推免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考试科目改革的文件精神,2008年我校非医攻博报考专业、考试科目、参考书目将有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
十、我校2008年招收港澳台、外籍博士/硕士研究生简章、专业目录另行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