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高素质、高层次公共卫生应用型专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l、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公共卫生事业;
2、具有所学专业较宽广的基础理论和较系统的专业知识;
4、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完成专业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5、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二、学习年限
一般为3年。
三、培养方式
在培养中,强调人才培养与我国实际需要相结合;采用理论学习、社会实践、课题研究三结合的培养模式,注重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管理能力。实行导师负责和教研室或研究室(所)集体培养相结合。同时根据培养工作的需要,实行培养单位导师与现场导师共同指导的培养方式。
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教学,要充分发挥导师的主导作用和学术群体作用,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自觉性,采取学术讲座、学术报告、讨论、撰写综述、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等方式,加强研究生的自学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的训练和培养。通过在各研究生教学实习基地,理论联系实际,使研究生在学习过程中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都得到提高。
四、培养内容
(一)课程设置
分设必修课和选修课,实行学分制。课程设置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和必修环节三个部分。具体课程根据培养方案和专业方向制定(见附表)。
(二)社会实践
在学期间安排至少一个月时间进行社会实践,并完成社会实践报告。
(三)学位论文
硕士专业学位的论文工作,结合实际需要进行选题,突出课题的实际意义和应用价值。
五、培养要求
1、指导教师应教书育人,引导他们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道路,硕士生要虚心学习,积极进取,尊敬师长,教学相长。
2、对硕士生的培养应贯彻课程和论文并重的原则,硕士生既要学习系统理论,也要进行较深入科学研究,特别是要加强研究生综合能力和素质的培养,包括创新能力、活动能力和适应能力的培养。
3、政治理论课教学与日常的思想教育、名家学者专题讲座相结合,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实际,加强形势、政策、法纪、道德品质和爱国主义教育。
4、对硕士研究生要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包括业务课、综合考试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能力、能否进行开题报告等,中期考核作为进入论文阶段的先决条件,选优汰劣。经过中期考试,少数成绩优秀、独立工作能力强,有创新思想的硕士生,可进行重点培养;学习成绩良好,具有一定科研能力者,按计划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学习成绩差,或因缺乏科研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差及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者,经过中期考核,终止学习,取消学籍。
5、课程设置要求:课程设置是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应具有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要求具体化。培养方案中对课程的总体设计要体现下述原则:
(1)课程设置应该首先考虑本学科硕士生应具有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结构的要求,要着眼于面向21世纪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要求和培养高质量研究生的需要。调整和更新有关课程的内容,注意改革教学方法,根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有工作经历和实践能力强的特点,教学中多采用案例教学和课堂讨论的形式。各个学科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应对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适用对象及教学要求(包括课内外学习的质和量两个方面的要求,尤其是对加大课外的阅读量、工作量和训练量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使各门课程在加深和拓宽研究生基础理论和学科知识面及相关的能力培养等方面,既有所分工、有所侧重,又相互补充、相互协调,从而真正形成研究生的课程体系。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要求,还要注意与本科生课程之间的区分和衔接。
(2)课程设置对本学科的基本领域应有一定的覆盖,要着眼于一级学科的范围,建设适应面较宽的研究生课程体系。同时也要重视一些与本学科相关的相邻学科和交叉学科的课程。
(3)研究生课程设置及课程体系的建设,关键是任课教师队伍的建设,应该本着改革的精神,瞄准一流目标,把课程建设与有关的师资培养与管理的改革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学科的综合优势和学术群体的作用,克服导师包揽本人指导的研究生的所学课程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