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核方式
1、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可采取多种形式,学位课程考核以闭卷笔试方式为主,部分专业学位课程考核也可以以课程论文方式进行,但应力求公开发表。必修课程考核以考试方式进行,选修课程考核以考试或考查方式进行。所有课程考核一律以百分制记分,60分为合格,可取得相应的学分。
同等学力者补修的本科基础课程必须考试合格。
2、实践环节考核
研究生必须填写《扬州大学实践环节考核表》,临床实践由临床医医学院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毕业。临床能力的考核按卫生部科教司和国务院学位办的有关文件要求进行。
3、学术活动考核
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时,要填写《扬州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记录表》,按学期送交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审核并存档。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情况由学院考核,合格者方能毕业。
4、中期考核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的质量,一般在课程学习结束之后,结合论文开题工作进行中期考核,具体办法详见《扬州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
八、科学研究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学位论文工作,培养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工作能力,培养分析、综合能力,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严谨踏实的治学态度。
1、论文选题与开题
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选定研究课题。选题一方面要考虑本学科研究的前沿性和实际可操作性,另一方面要力求和国家级或省部级基金项目、攻关项目等接轨。学位论文开题应在导师指导下尽早开始,在查阅文献、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主要包括主题意义、文献综述初步、研究计划及目标、主要理论(技术)难题及拟题解决方案等。开题报告应在学科范围内公开宣读,并广泛征求意思。
2、课题研究与论文写作
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论文要有一定的工作量,在论文题目确定后,用于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论文要求资料可靠、理论正确、思路清晰,对所研究专业和方向的最新成果应有所了解,并在该研究方向上有新的研究成果。论文格式必须符合《扬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以省、校两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为目标,着力提高学位论文质量。
3、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研究生的论文评阅、论文答辩、学位申请等环节按《扬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积极推行学位论文的“双盲”送审和公开答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