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学院2010年面向祖国大陆地区招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0年我校共有3个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点预计招收20名硕士研究生(具体名额以教育下达数为准)。招生专业名称、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我校2010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目录。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具有国家承认的成人教育[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同时须获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考试成绩≥426分)。
⑷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下列3类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须获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考试成绩≥426分):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或2年以上者(须是2008年9月1日以前毕业;毕业后须有继续参加本科层次的学习经历,复试时须出示至少4门由教务部门出具的本科课程成绩证明)。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
⑸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⑹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的文件执行。(网址 http://www.moe.edu.cn)
三、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报考2010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网上报名日期:2009年10月16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每天9:00-22:00),如逾期也可在2009年10月16日—31日报名。
2.现场确认: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2010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2010年1月9日至1月10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考场地点详见报考点公告;考试科目详见我校专业目录(或准考证);初试成绩预计在2010年3月下旬公布。
3.复试:
复试工作预计在2010年4月上旬开始,复试的具体要求详见我校网站通知。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二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每门成绩的满分均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
五、调剂
初试成绩符合复试调剂基本分数要求的其它院校考生,可以向我校申请调剂复试(初试成绩公布后即可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具体要求请查看我校网站通知)。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六、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到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果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号)的规定。
七、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工作将在2010年5月中旬结束。录取类别包括国家计划非定向、国家计划内定向、自筹经费、委托培养四类。
3.录取为国家计划内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或委托培养协议书。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不转人事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国家计划内非定向、自筹经费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4.录取的新生如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1年或2年),须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在复试阶段提了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并经学校审批后,可先参加工作1至2年后再入学学习。
八、入学注册: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照《新生入学须知》的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预计在2010年9月上旬)。
九、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1.学费: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2009〕5号)文件精神,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学费每学年人民币陆仟元(¥6000.00元)。
2.符合条件的硕士生享受研究生普通奖学金。
十、学制:
学制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脱产。
十一、其他
1、上述要求如与教育部2010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教育部招生文件为准。
2、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
十二、招生简章由福建中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