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1、招生计划的制定既反映了学校学科的整体规划和实力以及总体的研究生教育思想和水平,影响着学校的长远发展;也代表着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公共教育的国家政策,对考生、学校和国家都负有极大的责任,具有极高的国家计划的严肃性。
我校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申报工作仍然由研究生教育三级管理体制进行组织和实施。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级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监督审查,切实担负起职责。招生计划申报和审定批准后各级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不能更改。
2、我校研究生的招生继续执行三级管理体制下的按导师招生的方式。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继续支持和扩大导师的招生自主权,拓展导师对生源的选择范围。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
各二级管理部门、招生科室和各学术方向导师群首席导师,既要注意严格核查各自导师的招生资格整体条件,也要注意结合实际,从符合学校对本领域的学科发展规划出发,综合测算,确定和申报当年的招生计划;作好学科形象建设和优秀生源的长远储备,充分发挥学科特点和导师名望,吸引有志考生报考。
3、严格执行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四项确保指导原则。
①确保人才培养教育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招生目录一经公开发布,招生限制规定原则必须严格执行,以确保对全国考生的公平,维护学校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②确保规模培养下的研究生质量。我校研究生教育实行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双模式分类培养体制,对招生导师的学位类型招生条件进行明确区分。学校将按招生学位类型的培养要求,对导师招生资格进行审核。原则上各临床学科专业及公共卫生专业的招生导师可根据本人的需求,确定申报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的招生计划;临床学院基础学科及临床学科实验室的导师不能招收临床专业学位;其他基础学科仅限招学术学位生源。
③确保学校学科长远发展。在招生调剂时将根据导师学科类型执行招生指标倾斜计划,具体倾斜原则根据国家下拨学校的招生指标确定。发生招生指标限制冲突时,在不违反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以学校学科倾斜政策优先。
④确保扩大导师招生自主权。本次招生计划申报时,已列出12项招生选择;请申报导师认真审核确定,谨慎填写;拟停招导师可不申报本次招生计划。
博士生导师根据自身培养条件,可明确提出是否仅招收学术学位,是否仅招收专业学位,是否招生七年制生源,是否招收推荐免试生源。
4、学校对国家计划内培养指标的招生继续实行招生学科、类型倾斜政策。我校要求考生须考虑国家发展的培养需要和自己高层次学习愿望的统一,经济困难的考生可选报计划内招生指标的学科专业,学校不另外提供助学贷款救助途径。
5、2012年,我校继续大力实行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生招生;硕士与七年制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等创新拔尖人才的特殊招生方式。
6、七年制硕士招生继续严格执行每名导师1个接收指标的导师招生规模原则。如果申报统招生源的导师在2011年秋季接收1人以上七年制生源,则该导师在下一招生年度(即2013年)的招生简章中将明确标示不再享受扩招指标和倾斜指标(即仅招收1名硕士),以确保导师在包括统招生源在内的整体培养质量和招生公平。但学校基础学科(含临床学院基础学科和单纯实验室导师)和临床生源弱势学科(继续按七年制原有的临床学科专业学位培养)可接收2名七年制生源,且统招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不受影响。
导师在填报2012年硕士招生计划时,要充分考虑七年制的接收情况,明确标注接收或不接受或仅接收七年制生源等要求。
7、学校对全校同一学位授权学科专业下的不同培养科室实行统一标准,发挥优势,强强互补,共同发展的学科专业管理方针。为公平录取及有利于同专业导师间的调剂录取,我校同一学科专业不同招生单位的招生基本要求和初、复试笔试的考试科目、命题及参考书目必须全校统一。
二、申报时间和方法
2012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申报从2011年7月20日开始,7月25日前科室汇总上报到各二级管理部门审批,8月1日前各院系汇总上报到研究生院。
2012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继续实行网上申报方法进行,即:导师直接网上申报2012年招生计划,申报后纸质版申报表提交科室进行认真审核。招生科室审核后将本招生科室的纸质版申报表上报研究生二级管理部门,研究生二级管理部门要根据招生计划的申报条件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在纸质版的审查结果上明确审查意见。并汇总后上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合格后,根据2012年研究生招生计划情况制定2012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确定后无论任何原因不能更改。申报导师请点击附件《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新增导师、跨学科导师(含挂靠学科导师)请点击相应的招生计划申报链接。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
各招生科室拟招生研究生导师,必须及时按要求填写招生计划审批表的相关招生信息,并报上级审批。学校不接受逾期申报,以确保全校招生计划的按时上传。
三、具体要求
1、新增导师要求有确切的研究方向。横向课题要求有院级以上签署的协议书,同时附到账资金的财务证明;非第一负责人负责的课题或获奖证书,要求有原课题标书的复印件以及承担内容的说明。获奖证书要求复印件。
2、招生计划审批表上填写的各项招收生源限制条件,在复试资格审查时,作为招生公开承诺的公平条件,必须遵守。申报的特殊要求必须在登记表相应栏目内注明,否则不予确认。
3、为确保培养条件,导师招生生源的外国语语种限制,至少须以导师晋升高级职称时的申报语种、出国学习一年以上国家或国家级以上公认外语考试合格语种为基础填写。
4、临床学科各专业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导师必须具有该专业副主任医师职称。
5、各招生科室要对招生导师的在聘(含延、返聘,下同)情况进行认真的审查,确保其2012年招生及该年度招收研究生基本学制期限内整体培养工作的完成,确保学生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①申报招生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必须在聘,且在2012年8月31日招生时男性须未满57周岁(出生日期在1955年8月31日之后),女性须未满55周岁(出生日期在1957年8月31日之后)。在聘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年龄在65周岁(出生日期在1947年8月31日之后)以下可申报招收博士研究生,60周岁(出生日期在1952年8月31日之后)以下可同时申报招收硕士研究生。
②在聘的逾龄导师招生:招生申报时以第一负责人承担国家自然基金面上项目以上在研科研课题,但不包括正在申请课题的逾龄导师。
6、对招生导师课题和经费的基本要求(时间标准为2011年7月31日前,本条款内下同)
①申报招生导师须以第一负责人承担在研且实际资助款额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限时科研课题,但可以目前经费告罄。
②对目前无资助课题的申报招生导师,必须曾经以第一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课题,且须有前期科研课题累计经费余额2万元以上(含2万元)。
③新获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的硕士生导师,在获批后三年之内,可以无资助课题无经费申报招生。
④学校新近引进人才和三年以上出国回国教师,已提交自然基金申报标书(限正高职并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填表时要求有引进人才和出国的时间证明),在引进后或回国后两年之内,可以无资助课题(不可以无经费)申报招生。
7、为净化学术风气,确保学生利益和学校声誉,根据我校近几年来研究生招生中发现的实际问题和广大师生的反映,对招生导师的部分条件特别规定如下,要求严格遵守。
①本人正在攻读研究生的导师不能招生。
②本人正在进行博士后研究的导师不能招生,但学校新设学科专业科室带头人或学校新近引进人才且符合招生导师其他基本条件的导师除外。
8、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各专业因
法要求,将不再招收非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本科生源。
各临床学科硕士生导师,如需开展中西医结合研究,可在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申报招收中医学生源(导师招生指标总数不变),但此部分考生在学期间不允许报考临床医学
考试。各附属医院中医专业导师仍应限定在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招生。
9、招生导师在申报招生计划时如对考生有特殊要求,必须在申报表中准确标明,如只招收推荐免试生源或只招收外校调剂复试生源等。
四、招生学科的考试科目及初、复试参考书目
1、初试科目
2012年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医学和教育学门类各学科专业初试科目仍为三门,即外语、政治和专业基础综合。非医学、教育学门类则仍为四门,即外语、政治、专业基础综合、专业基础。博士研究生各学科门类招生的初试科目不变,仍为三门,即外语、专业基础、专业课。
2、复试科目
国家研究生招生实行加大复试力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笔试、外语听力及复试面试四部分;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包括专业外语笔试和复试面试两门;其中硕士专业课笔试、外语笔试和外语听力、博士专业外语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医 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
3、初、复试命题范围
根据国家本科一级学科宽口径和硕士研究生二级学科培养的教学要求,我校自主命题的各科目硕士初、复试笔试原则上均按一级学科(即该科目全国本科统一规划教材或类似教材)范围命题;我校自主命题的博士各科目笔试均按二级学科命题。各学科复试面试命题按当年复试通知要求执行。含三级学科的二级学科或联合二级学科下的各专业命题比例按当年相关要求执行。
4、初、复试参考材料
原则上我校医学门类各学科专业的初、复试参考书目均为各考试科目的最新版全国本科统一规划教材,审批表相关栏目可以不填;没有全国统一教材或有特殊要求的学科(特别是博士入学考试)必须填写申报。非医学门类各学科专业的各初、复试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有全国统一教材的可以空白默认,没有统一教材或有特殊要求的学科(特别是博士入学考试)也必须填写申报。
不采用全国统一教材的多招生单位学科专业,务请互相研究讨论后确定我校该学科专业招生考试的参考书目,并在招生计划审批表中表明或由招生科室提出书面意见上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商定。审批表中相关栏目空白均视为招生单位无特殊要求,同意采用最新版全国本科统一规划教材。
五、跨学科招生
1、跨学科招生的基本原则
①跨学科招生必须符合学校规定。导师如进行交叉学科研究,可实行交叉学科间联合培养,但不能跨学科招生。
②跨学科招生导师申报时必须先经所跨入学科主体科室及相应管理部门同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能申报跨学科招生计划。
③跨学科招生导师各学科的招生数均包括在导师总体招生名额之内,各跨入学科招生仅为1个名额,总名额不超过4名。
④为确保招生及培养管理的确切落实,跨学科招生必须有双方招生单位及相关导师小组的书面协议,否则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不予承认。
2、跨学科招生的培养管理
①跨学科招生导师必须服从跨入学科的考试科目和培养方案;跨学科招生的学生培养必须遵循跨入学科的培养方案和课程要求。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②跨学科招生的学生在导师行政隶属科室管理,但跨学科培养必须成立由包括跨入学科负责人参加的跨入学科专业三人导师小组负责指导。
经过批准的跨学科招生导师,直接上网填报2012年拟招生计划,同时打印提交经跨入学科管理部门双重审批的纸质招生计划申报表。
六、其他说明
1、导师的招生计划审批表必须经三级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由科室统一汇总,于7月25日前上报到二级管理部门。二级管理部门审定汇总后,必须将本单位的招生计划申报情况于8月1日前书面汇总上报到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最后审核确认。
学校无法接受逾期申报,因为教育部已经全面实施招生计划网上限时申报,学校必须确保全校招生计划的及时安全上报。医.学,全 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
2、研究生招生简章,今年继续按招生单位、学科、专业和导师姓氏拼音排序,刊登招生导师姓名及招生指标,同时以学科为单位填写本学科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每一研究方向的字数不宜超过18个)。考生将按“导师”填报自愿,录取时如招生计划与合格生源数额不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统筹协调安排无生源或多生源导师的招生指标,以确保国家招生计划的完成。
3、各院系上报招生计划审批表的同时上报导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及以上项目信息汇总表。拟招生导师必须使用申报招生计划时所填报的手机号码,在2012年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结束之前如有变更需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做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