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3年度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3年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1.博士
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共3门。
2.硕士
医学、教育学学科门类: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共3门;
其它学科门类: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共4门。
二、科目设置
1.博士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要求及学校实际,对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相关科目进行规范,具体科目设置按附件4所列科目选择。
2.硕士
根据国家教育部科目规范要求,各专业门类考试科目设置如下:
(1)医学门类
①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及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西医综合。
②口腔医学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口腔综合。
③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卫生综合或西医综合。
④中西医结合: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中医综合或西医综合。
⑤药学及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药学综合或西医综合。
⑥中药学及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中药学专业基础综合。
⑦护理学及护理硕士专业学位: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护理综合。
⑧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卫生综合或西医综合。
(2)教育学门类
①应用心理学: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
②运动人体科学: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体育学专业基础综合。
③教育技术学: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
以上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100分,综合类满分300分,总分5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