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其它注意事项
①报名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上的单位报考意见栏,必须明确注明,并由培养单位盖章。
②登记表中考生签名处必须由考生亲自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空白或打印,否则报名表格不予接收。
③考生下载各种表格后要求尽快填写,交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于2011年12月30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或邮寄书面材料(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接收材料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报名考试费需同时缴纳或邮寄。
④所有报名表格及相关材料,均要求用A4纸打印或复印,用其它型号纸张将不予接收。
⑤所有报名材料概不退还,敬请原谅。
(四)资格审查
对网上报名信息、纸质报名材料、报名费三项进行形式审核,符合条件者网上公布名单。不符合条件者将电话通知。
硕博连读(提前考博)考生资格在报名期间对其学历学位进行审核。
(五)准考证发放
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网报数据及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真实、完整、有效、符合条件方予准考。
准考证请于考试前一周内到我办领取,不单独邮寄。
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需查验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应届硕士研究生领取准考证时需查验硕士学生证原件。
六、考试:
1.考试时间:2012年3月24日至3月25日,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初试及复试均在重庆医科大学进行。
3.考试科目:
①政治理论课(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得硕士学位考生可免试)
②英语
③业务课两门: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④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笔试)两门有关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4.考试方法:初试采用笔试,复试采用笔试加口试相结合的方法,根据不同专业的需要还可以进行实验或临床实践等考核。
七、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发现不合格者,取消其学籍。
八、毕业生就业:
在保证国家需要的前提下,贯彻学以致用的原则,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通过“不包分配、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就业方式落实就业岗位(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博士生除外)。
九、其它:
1.有关博士研究生报名、考试、录取、导师等信息,我办将在我校网站发布(网址:http://yjszs.cqmu.edu.cn),请考生注意上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2.专业代码后有“★”标记为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在生物医学工程一级学科内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毕业授位将按生物医学工程一级学科进行毕业和授位。
3.临床医学各专业中,科学学位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为不同的专业代码进行招生,请报名时注意正确选取:
学术学位型研究生侧重于科学研究能力的培养,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侧重于临床技能的训练。
4.凡目录中考试科目有4门以上者,请正确填写选考科目代码,否则由我办指定应试科目。
5.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后果,我校不负任何责任。
6.研究生培养类别分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国家计划内定向培养研究生、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四种。
①定向和非定向研究生: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的硕士生,分定向和非定向两种。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生可按所在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② 委托培养研究生:委托培养硕士生的培养经费由用人单位提供,毕业后按委托培养合同就业;
③自筹经费研究生:自筹经费硕士生的培养经费由招生单位在培养条件、指导力量具备的前提下,用指导教师的科研经费,或向社会多种渠道筹措解决。学生毕业后按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就业,合同中没有规定就业去向的,通过“双向选择”办法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