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时在医学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十四、调剂录取
1.医学部各院系内各招生专业名额可根据生源情况及相关规定相互调剂。
2.达到教育部当年公布的复试基本线,而未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联系、调剂到其他院校。在每年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而未被北医录取的考生中多数被调剂录取到其他院校。
十五、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六、医学部不出售历年考研试题,不举办考研辅导班。
十七、特殊说明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结束后,将在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公布北京大学医学部接收推免生情况,请予关注。
十八、招生信息与咨询
1.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需及时浏览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www.bjmu.edu.cn→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查看招生相关信息、学院专业介绍、招生咨询问题等。
2.咨询电话:(010)82802337,82802338
十九、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191
二十、如在2013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3年医学考研报名全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