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定向、委托、自筹培养硕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委托、自筹培养协议书;拟录取的非委培非定向硕士研究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13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根据我校新生入学须知要求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毕业证书原件等。
九、有关政策
(一)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教育部规定分数线的考生,一般均有复试资格。若考生所报专业上线人数超过拟录取人数的1.1倍,同时按分数排在拟录取人数之外, 我校将积极帮助考生调剂到校内相关专业或其他学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参加复试。
(二) 经全国统考,被我校录取的第一志愿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委托和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除外)全部免交学费,并按月发放普通奖学金,表现优秀的可以申请学校综合奖学金或单项奖学金,还可以通过申请“三助”岗位获得资助。
(三) 我校对优秀硕士研究生实行硕博连读制度,品学兼优者可选拔赴德国、日本等国的友好合作学校进修。
十、其他说明
(一)我校各学院招生人数中推荐免试生所占比例大约为8%。
(二)申请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须先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前,考生携带本人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到我校研招办提交申请,未经同意的网报信息无效医学.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2013年我校拟招收单考生10名,招生指标原则上用于强势学科招生,不具体分配到各招生学院。单独考试考生不能调剂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含国家承认高职高专、本科结业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类别为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四)考生与所在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近两年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专业课试题及考试大纲可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六)我校有权开展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以及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详见我校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网页相关内容。
(七)有关研究生招生的信息将第一时间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考生可查询初试、复试、录取等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善加利用。
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3年医学考研报名全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