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方法
(一)学校将根据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录取为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的考生,人文类不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的30%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社科类不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的20%,理工医类各专业均不招收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考生,以上比例限制均不包括各类专项计划及工程博士计划。
(三)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拟录取时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拟录取为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签订培养协议书。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时转入我校或不能签订协议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