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江苏省招生政策和规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录取选拔质量;根据科学学位与专业学位各自特色,着力做好两种学位类型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的公平公正,推动研究生招生工作健康发展。
二、复试组织管理
1、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全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
2、 各相关院(部)应成立院(部)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医,学,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并于规定时间前报研究生院备案。院(部)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院(部)内的复试、录取工作,协调各相关学科复试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等。
3、 各相关学科应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并报所在院(部)复试领导小组备案。复试工作小组在院(部)复试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综合测试的考核。
三、我校专业学位情况
我校共有3个专业学位招生,分别为 “药学硕士(105500)”、 “中药学硕士(105600)”、“工程硕士(制药工程领域)(085235)”。
四、复试时间安排
4月12日-4月18日,进行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五、复试名单的确定
1、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专业学位复试名单由三部分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