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开展复试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察组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办公室组织开展复试工作;督察组参与监督复试过程,并在学校的网站上公布监督电话、办公地点,查处纠正各类举报问题。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顶柱傅永春
副组长:白莉莉巴根那
成员:宝音双山宋海涛何常林
办公室
组长:双山
成员:宋海涛何常林郝建辉
督察组
组长:宝音
成员:田宗会白玉峰
2.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培训复试工作人员,指导本单位的招生复试工作。各学科成立复试小组,成员3—5名,由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组成,设记录员一名(记录员不列入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要在复试前召开会议,明确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力、责任和纪律。
二、复试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全面考核、客观评价、科学选拔的原则,积极探索和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要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生源质量。
三、资格审查与外语考试
1.考生资格审查。办公室和督察组在考生复试报到时,对考生报考信息以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信息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学籍证明、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学生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认真核查,不符合学校招生要求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2.外语笔试。研究生处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文件精神,确定复试名单,并统一组织外语笔试。命题、制卷、评卷、划线采取全封闭管理。复试笔试必须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全程监控,留存录像。外语笔试设定分数线,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外语笔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满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