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符合条件者及时发给接收函,学生凭接收函到所在学校领取推荐免试生校验码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注:未领取校验码或未按时进行网上报名的学生录取无效)
3.推荐免试生的政审考核材料与考生被我所拟录取后由推荐学校出具的加盖学校及所在地省级招办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同邮寄给我所,政审通过后与统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其他
1.对已发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3)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2.拟录取后未能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可在拟录取后联系研究生部。
3.推荐免试生名额占用研究所当年招生计划指标,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全国统一考试。
4.请各位申请者随时关注随时关注我所主页“公告栏”,或“武汉病毒所研究生教育”栏目中的“通知公告”。任何相关的信息及通知都会发布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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