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院系:
我校2014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导师招生计划的填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权招生的学科及拟招生名额
一级学科 |
可招生的二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
拟招生名额 | |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
基础医学 |
100101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20 |
100102 |
免疫学 | ||
100103 |
病原生物学 | ||
100104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
100105 |
法医学 | ||
100106 |
放射医学 | ||
药学 |
100706 |
药理学医学.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 |
5 |
临床医学 |
100201 |
内科学 |
145 |
100202 |
|||
100203 |
|||
100204 |
神经病学 | ||
100206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
100207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
100208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
100210 |
外科学 | ||
100211 |
妇产科学 | ||
100212 |
眼科学 | ||
100213 |
耳鼻咽喉科学 | ||
100214 |
肿瘤学 | ||
100217 |
麻醉学 | ||
100218 |
急诊医学 | ||
1002Z1 |
临床中西医医,,学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 | ||
1002Z2 |
临床护理学 |
二、申报原则及条件
1.2014年拟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全部是学术(科学)型。
2.每名导师原则上限申请1名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省级及省级以上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二级岗教授,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可增报1名研究生招生计划,最终由学校硕士学位委员会决定。
3.鼓励实行“双导师制”,每名校内导师只能与1名校外兼职导师联合培养。
4.此次申报招生计划导师的年龄要求:教授不超过57岁(1956年7月后出生),副教授不超过52岁(1961年7月后出生),省级及省级以上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不超过62岁(1951年7月后出生)。
6.分配各二级学科名额时,酌情照顾近两年没有招收到研究生的导师。
7.申报者必须是在编、在岗人员医.学,全 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在研科研课题纵向经费不低于1万元。
三、招生计划填报注意事项
1.拟申请2014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导师(含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必须按各院系相关规定填报招生计划。
2.招生研究方向不能重复,招生专业名称的字数限定在20字以内。
3.院系签字盖章并汇总后于7月5日交研究生处。
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处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