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14年6月底,我校对同意接收并已履行正式报名手续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内容在初步录取通知上有详细说明),通过者发录取通知书,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5.若申请人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6.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北京市清华大学(申请者申请的院系名称)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邮编:100084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782192
传真:010-62770325;电子邮件信箱:yjszb@mail.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电话查号台:010-62793001
四、其它
1.按照国家规定,从2014年起全部研究生实行收费。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并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2.我校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将在8月底或9月初公布,有意申请者可先参考我校2013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新闻传播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公共卫生硕士不接收推荐免试生。部分院系通过暑期夏令营选拔推荐免试生,具体可查阅相关院系通知。
清华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