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类别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两种。博士生目前均为学术型,硕士生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
2.专业学位型导师如承担省部级课题,达到培养学术型硕士生要求者可申请招收学术型硕士生(注: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型硕士生在实验室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个月)。
四、导师招生计划数
1.博士生导师招生计划数
(1)优先满足参与学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或承担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的导师或团队。
(2)兼职博士生导师招生计划数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由校研招小组组长会议审定。
2.硕士生导师招生计划数
(1)招收学术型硕士生计划数一般为2名,若有承担省部级课题者可申请增加招生计划,但最多不超过4名。
负责承担省部级课题,年平均科研经费达人民币3万元者,可申请招收3名;年平均科研经费达人民币4万元者,可申请招收4名。
(2)招收专业学位型硕士生计划数一般为2名(统招生与七年制学生各1名;不招收七年制学生者,统招生限招1名),若有承担省部级课题者可申请增加招生计划,但最多不超过4名。
负责承担省部级课题,年平均科研经费达人民币1万元者,可申请招收3名(统招生与七年制学生合计3名);年平均科研经费达人民币1.5万元者,可申请招收4名(统招生与七年制学生各2名)。
(3)兼职导师招收硕士生计划数一般不超过2名;招收专业学位型硕士生导师如有招收七制学生者,统招生与七年制学生合计不超过3名。
五、招生计划审批程序
1.导师个人申报
导师向工作单位申请招收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审批表》等表格从研究生部网站下载。
2.导师所在工作单位对导师个人的招生申请进行审批。
3.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作为本学科的学术权威机构,在学科专业建设及研究生培养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各委员会应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需要,重视导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结合导师往年培养研究生质量情况,认真审核导师是否具备招生条件(含导师个人招生计划数),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把好源头关。
4.研究生部对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的导师招生计划进行汇总、复核后报校研招小组组长会议审定。
六、其他
1.导师招生计划是考生报考指南之一www.lindalemus.com,因此导师应根据个人条件和工作规划,审慎申报研究生招生计划。导师招生计划一经对外公布,则不允许随意变更。
2.在招生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招生计划(含专业计划和个人计划)时,由学科学位委员会提出申请,经研究生部初审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后进行调整。
3. 为加强海外研究生招生工作,审核通过招生的研究生导师需同时招收海外生(无学生报考者除外)。
七、本规定从2014年招生工作开始执行。原《关于印发福建中医药大学导师招收研究生管理暂行规定》(校办〔2010〕5号)、《关于印发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工作的补充规定(暂行)的通知》(校办〔2012〕2号)等以往文件中与此内容不符者以此文件为准。
八、本规定由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