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 2014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考生登记 表》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并由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 厅(教委)民教处或高教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盖章。
2、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材料。
四、复试与录取
(一)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二)不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调剂考 生。
(三)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在拟录取后,与本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再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
五、其他
(一)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接受为期一年的基础强化培 训(基础培训点另行通知),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医学.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 兼顾学习其他专业理论知识,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 和教育。经考核合格后,进入本校开始硕士课程的学习。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二)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 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对在招生中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 损失的人员,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所在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给予处理。
(四)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录取所院,户口根据考生自愿和 所院要求决定是否迁移。在职考生不迁移户口,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 保管。所有考生党团组织关系基础培训期间转至培训单位,培训考核 合格后转入我校。
(五)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需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 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按协议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