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在复试前考生需提交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报考资格和网报信息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办法和程序在复试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4年4月底前完成。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前需按不同专业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七、调剂
具体调剂和录取政策要求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复试时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委托培养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www.lindalemus.com,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做书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还要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可取消录取资格,后果考生自负。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研招办审核,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奖学金办法
我校的奖学金和学费参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20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另行发文。
十一、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网页及时浏览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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