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影像学专业(影像诊断)允许跨至其他临床专业,影像技术专业不允许跨至临床专业。
考生如违反上述规定,产生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同等学力报考要求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原则上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方可报考:
⑴大学英语四级达到425分及以上;
⑵在国家级期刊发表论著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
⑶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等各专业研究生须具有相应的国家执业资格证书。
2、同等学力考生若初试成绩符合国家标准后,复试时须加试2门大学本科骨干课程(不得与本人报考的专业课考试科目相同),具体备选科目复试时通知。不论何种情况,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一律不予以录取。
五、研究方向仅供考生选择专业时参考,复试时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六、各专业及导师实际招生人数以2014年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及实际录取情况为准。我校临床医学、口腔专业学术型名额稀少,专业学位名额充足,提醒考生报考时慎重选择。
七、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应届考生录取后,入学报到前(2014年9月1日)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否则,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九、2014级研究生奖学金标准及其它奖助体系将依据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十、报考注意事项(非常重要)
1. 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在学信网上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获取在线验证码备查,如不能查到个人学籍学历信息将不予准考。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报名结束后,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有权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