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试时间为2014年3月8-9日(拟定时间,如有调整会及时发布)。具体以准考证为准,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通知。
八、考试方式和科目考试
包括初试和复试两部分,跨学科门类报考考生还需参加加试考核。初试:采用笔试形式,包括外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中药学院考生初试科目包括两门:外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笔试在复试中安排),具体考试科目详见《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复试安排将在2014年4月中下旬在网上公布。
跨学科门类考生需参加跨学科门类加试考核,考核形式和要求由研究生院在报名结束后公布,考试由研究生院在复试期间组织。
九、其他说明
(一)我校不提供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历年试题,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2014年我校面向少数民族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凡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参照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
(三)有关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将随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四)拟录取为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需将人事档案在开学报到前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或报到资格。其中外埠学生可自愿将户口在规定时间内迁移至我校集体户口。毕业后根据国家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通过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不转人事档案和户口www.lindalemus.com,毕业后一律回定向培养单位就业。我校与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定向单位在录取前签订相关协议,协议书须于领取录取通知前交回,未按要求签订协议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工作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录取考生于2014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届时应届硕士研究生考取我校博士研究生若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六)我校自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每年选拔优秀在读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欢迎广大考生积极参与这一项目。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中查询相关信息。
(七)2013年8月我校举办了全国中医药研究生创新发展暑期学校,选拔出的优秀学员若符合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当年复试基本线,我办将结合考生申请材料,确认并公布名单后直接进入复试。
(八)我校各专业拟接收的本科直博与硕博连读人数将于2013年11月在我办网站公布。
(九)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调整,一律按新政策执行。
十、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10-64287519/6502;010-64287519 (fax)
电子邮件:bjcmyzb@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 11 号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楼 5 号楼 236、238 房间
邮政编码:1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