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博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3-6年。
2、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开始,研究生实行收取学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助学金。在修业年限内符合规定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校、导师为研究生设置的奖助学金(我校鼓励导师设置科研奖学金,具体情况届时见研究生院和二级招生单位网站)。
另外,我校对在校全日制脱产研究生设有近30种校级奖励金,如米塔尔奖学金、宝钢教育奖、西南铝教育奖励金、海航高校奖学金、比亚迪奖学金、山河英才教育奖学金、世纪海翔酬勤奖学金、茅以升专项奖、陈新民奖励基金、黄培云教育奖励金等,最高奖励基金为10000元/人。
3、学费标准:收费年限为3年。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10000元/生.年;
专业型博士研究生:医学专业:15000元/生.年,其他专业:14000元/生.年。
八、其他
1、考生如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将有关情况在5月30日前告知我校,否则在我校上报教育部时发现被重复录取,我校将会取消其录取资格。绝不允许考生同时报考硕士和博士或同时拥有硕士和博士双重学籍,发现此类情况取消学籍。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者,取消录取资格。
2、请考生在报名前后登录我校网站医.学,全 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查阅详细说明和有关报名流程及相关事宜。
3、所有考生报名前必须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
4、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以及报考条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10083 联系电话:0731-88876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