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继续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北京大学(校本部)研究生原则上入住燕园校区、圆明园校区、万柳公寓、畅春新园或中关新园。2015年9月入学的研究生,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具体入住地点将在发送“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时一并告知。
2、属于“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国家下达专项计划招收的研究生,学校可以协助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3、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学术型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七、硕士转博士
凡被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可在入学之后根据各院系的规定申请硕博连读,具体人数、比例、学习年限和选拔办法由各院系决定。
八、就业派遣
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消、合并等原因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九、违纪处罚
若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招生咨询
1、研招办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51354(010)82802338(医学部)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免试生咨询电子邮件:grsmss@pku.edu.cn
应试生咨询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医学部咨询电子邮件:zsyjs@mail.bjmu.edu.cn
邮政编码:100871
办公地点: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活动中心五层
2、各院系咨询电话请见研究生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