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复试时按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凡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后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参看个人有效政审材料),不予录取。
根据学院研究生教学实际,我院新生录取暂不执行保留学籍办法。
十、调剂
受专业与生源限制,我校暂不执行调剂政策。
十一、违规处理
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医学,全 在线.提 供www.lindalemus.com,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本校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其它
1、考生应准确、实事求是地填写个人信息,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将选定的考试科目代码校对清楚,否则由学校按专业目录要求指定考试科目。
3、报考我校的考生务必填写准确、有效、便捷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以免影响准考证的发放和复试通知(电话通知或网上通知),如因通讯地址不准确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影响考试、录取的,后果自负。
4.各专业推荐的参考书,仅供参考,考试范围可不受参考书限制。
5.如在2013年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将以国家出台的新研究生招生政策为准。
十三、招生咨询
1.有关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各阶段信息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西藏藏医学院校园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上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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