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2015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均需按规定缴纳学费,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学术学位8000元/生/学年,专业学位10000元/生/学年。
第二条 2015年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等级分为一等和二等,比例为7:3,标准为:一等8000元/生/学年,二等4000元/生/学年。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各专业按照同一批次复试考核成绩确定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第二、三学年可根据相关实施细则申请学业奖学金。
第三条 2015年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在正常学制年限内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
第四条 根据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政策,2015年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在正常学制年限内还可根据相关奖助金实施细则申请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专项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