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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201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4/11/3 字体:

八、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试行“申请 - 考核制”的学院根据考生考核的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真正选拔出具有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的高层次人才。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招生办网页发布的《厦门大学 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拟录取结果可于 2015 年 6 月在招生办网页查询,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 7 月寄出。

九、奖、助学金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在职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 2013 〕 19 号)的文件精神,国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加大奖助经费投入力度;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制度,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 12000 元;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建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获奖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30000 元;建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综合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

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政策,我校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办法如下:

学生类型

(从2014级起)

学业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校长助学金

博士

前三年

1.3

1.2

1.8

第四年

(从2014级起)

0

(第四年免学费)

0

3

学业奖学金前三年按年度一次性发放,第四年免交学费。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以当年评奖通知为准。
 
十、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3]887 号)的文件精神,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如下:

我校博士生学费为: 1.3 万元 / 年,全程 3.9 万元(4 年学制,前三年缴费,第四年免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费:全程 7 万元。此收费标准若有调整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一、住宿条件与费用

(一)被录取在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和海外教育学院的博士研究生将入住我校翔安校区。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在厦门岛的东北方向,与大陆相连,北靠香山风景名胜区,南与大海毗邻,风景优美。翔安校区总建设用地面积 3645 亩,距校本部 34 公里 ,通过翔安海底隧道半小时左右车程可直接抵达。

(二)我校为全日制(非在职、非委培、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博士生公寓(住宿条件:单人间,一般为独卫、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2400 元 / 人 · 年;双人间,一般为公共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600 元 / 人 · 年。此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对于委培、定向类别的博士研究生,学校根据住宿资源情况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协助安排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费用自理。住宿费按物价部门制定的相应房源类别的标准缴纳。

十二、其它

(一)考生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在 2015 年 6 月 1 日前作出取舍并告之我校相关情况,否则在我校上报教育部时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我校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二)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三)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博士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博士研究生的报名考务工作。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均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

(四)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办公室:

电话: 0592 - 2188888 传真: 0592 - 2180256

E-mail : zs@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 0592 - 2184166 传真: 0592 - 2184117

E-mail : kszx@xmu.edu.cn

十三、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5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简章

历年考研复试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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