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山大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约1200人(含硕博连读、直接攻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
2015年中山大学继续试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改革,哲学系、岭南学院、管理学院、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联合工程学院等四个院系实施“申请—考核”制,具体办法请参见各院系招生简介。
一、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年龄不限。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四)医学临床学科学术型专业只接受本科或硕士为医学专业毕业的硕士学位获得者(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
(五)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学位的考生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除须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考生报考或录取前须具有国家颁发的 资格证书,往届生还须获得国家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不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领域)只接受获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及学术型学位的考生(含应届硕士生)报考。
3.“中西医结合”专业领域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只接受获得“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专业领域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及学术型学位的考生(含应届硕士生)报考。
4.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只接受获得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及学术型学位的考生(含应届硕士生)报考。
(六)中山大学不接受学生在中山大学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七)已获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八)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九)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
二、招生专业和学制
招生专业详见《中山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其中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联合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学制为五年。
三、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的招生人数为各学院、直属系、中心、附属医院(以下简称“招生院系”)2015年的招生计划数,具体招生人数将在录取前视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招生计划数包括免试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直接攻博)计划招生人数。各招生院系招收免试博士研究生人数和公开招考计划数将于报名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务必留意网上信息。
有关博士研究生导师的介绍,请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导师介绍栏目浏览查看,或向相关招生院系及导师咨询。
四、报名
(一)博士研究生报考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及获得硕博连读、直接攻博资格的学生请于2014年11月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交纳报名费(直接攻博生除外)。报名的具体时间、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二)考生网报后,须向报考院系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科)送交下列材料(各招生院系通信地址见附页):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推荐书(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公开发表的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时补交)。
6.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7.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提交1-6项资料的基础上,还须提交国家颁发的 资格证书复印件,往届生还须提交国家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交纳报名费、送(寄)报考材料至报考院系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名费一经交纳,均不办理退还。
(四)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五)所有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发布的《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