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工作部署及《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内医校发〔2014〕92号),定于2014年11月13日—11月23日开展我校2014年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比例及奖励额度
2014年下拨我校自治区奖学金名额为30人。硕士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万元。
二、评选范围
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研究生在读期间所有课程无补考记录,且平均成绩≥75分。
6、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蒙语授课研究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考试。
7、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正式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论文作者单位必须是内蒙古医科大学)。2012级研究生用于参评的论文发表期限为2013年9月1日—2014年11月30日,2013级研究生用于参评的论文发表期限为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
8、在校期间累计请假时间不超过两周。研究生一年级期间,参加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不少于50学时。
四、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在校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2013——2014学年度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2013——2014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者。
5、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
五、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申请
凡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本人填写《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与科研成果、论文、成绩单、外语四六级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交与所在评选小组。
(二)培养单位评审及公示
各培养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完成初评工作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并对初审通过的推荐人名单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名单及评审材料报研究生学院。
(三)学校评审与公示
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研究生学院审核汇总的推荐名单进行评审,并对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材料报送
1.《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两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硕士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一份;
3.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外语四六级成绩单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六、说明
1、已获得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得参评本年度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
2、各培养单位负责本单位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的初步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