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站待遇
1、经费待遇:①生活经费:博士后在站期间实行与工作绩效挂钩的生活经费资助制,资助年限2年。其中,地方人员身份博士后资助标准为10万元/年,其中70%作为日常资助按月发放,30%作为绩效资助;现役军人身份博士后资助标准为4万元/年,全部实行绩效资助。博士后入站后按年度参加中期考核和出站考核,考核合格者分别一次性发放当年度绩效资助。②科研经费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博士后科研经费由合作导师全额资助,或由博士后本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博士后科研基金或重庆市博士后科研基金。
2、住宿条件:学校为每名入站博士后提供1套博士后公寓,配备全套家具家电,房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水、电、天然气、电话、网络、卫生等费用由博士后所在科室或本人支付。
3、职称评定:博士后期满出站时,可按有关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根据其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评定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配偶子女:博士后入站时,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按有关规定随迁,落重庆市暂住户口,子女与学校干部子女同等待遇入托、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