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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4/5/20 字体:

三、录取相关事项

1、申请材料审阅。复试部门要对考生提供的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专家推荐信、自我评价等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2、招生单位要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或派人外调)考生人事档案和本人表现等材料(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健康状况,提出拟录取名单,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省招生办公室批复后,由研究生院书面通知被录取考生。

4、录取通知书将通知报到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新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须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 其他

1、 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在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同意。如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发生纠纷而不能复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 复试的相关费用(交通、食宿、体检等)由考生自理。

3、 博士生导师要自觉遵守招生纪律,为考生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博士生导师暂停招生一年。

4、 参加复试和招生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与考生复试录取相关的信息,违者追究责任。

5、 本细则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历年考研复试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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