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有关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河南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分学年交纳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请将第一学年学费按照相关要求在报到前一周存入随录取通知书寄去的建行储蓄卡,学校直接从储蓄卡中划拨(不收取现金)。学费标准如下:
博士生:10000 元/年 硕士生(不含MBA,MPA):8000 元/年
MBA: 24000 元/年 MPA: 18000 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