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联考命题、考务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中心组织,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考区具体考务工作。学校第二阶段复试工作由各招生院(系)负责组织。
三、招生限额
我校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各学位类别招生限额。
法律 |
教育 |
工程 |
公共管理 |
公共卫生 |
风景园林 |
75 |
200 |
870* |
100 |
75 |
100 |
*其中项目管理领域招生人数不超过200人;软件工程领域自定招生限额,不列入本单位工程硕士招生总限额。
四、录取工作
我校自主划定录取分数线并组织录取工作医 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学校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不进行跨招生单位调剂录取。其他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调剂录取工作,仅限在考生报考招生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单位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单位之间的调剂录取;各类别均不进行跨学位类别或跨专业领域的调剂录取。
录取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信息公开
1.各招生院系在报名阶段应向社会和考生公开招生录取办法、教学地点、学习方式、收费标准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各招生院系请于6月15日前根据招生公示信息数据标准有关要求(见附件2),拟订各院系招生简章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六、招生改革
1. 为统一管理各类研究生招生工作,从2016年起,国务院学位办不再组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除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外,其他类别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将以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形式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和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2. 2014、2015年,报考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需参加全国联考,招生计划单列;报考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无需参加全国联考,但报名、录取工作均需通过信息平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