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下简称“学业奖学金”)适用于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委托、定向培养除外)。
第三条 学业奖学金经费来源于国家和地方财政拨款、研究生学费等。第四条 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医,学,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评定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学科、科室及导师的意见。
第二章 学业奖学金的设置第五条 学业奖学金的等级设置及覆盖面: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等级 |
比例 |
奖励金额 |
一等奖 |
10% |
10000元 |
二等奖 |
25% |
8000元 |
三等奖 |
25% |
6000元 |
四等奖 |
20% |
4000元 |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等级 |
比例 |
奖励金额 |
一等奖 |
10%www.lindalemus.com |
9000元 |
二等奖 |
25% |
7000元 |
三等奖 |
25% |
5000元 |
四等奖 |
20% |
3000元 |
第六条 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定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