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分为两种模式:一类为学术型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另一类是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八、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采取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3-5年(自入学到获得学位的年限)。
九、特别提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专业研究生报考 政策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和国家卫计委当年发布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等相关文件。
十、其它事宜
(一)招生目录中, “◆”所属学科为具有博士及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所属学科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科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为国家重点学科;“★”为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我校自主设置的学科专业。
(二)招生目录中,不列导师姓名,所列研究方向供考生了解专业研究动态和供报考时参考,复试时或入学后经师生互选确定导师。
(三)招生工作相关的时间安排:
1、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现场交费、照相,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时间为准;
2、成绩查询:2015年3月上旬登录南京医科大学研招网查询;
3、复试名单公布时间:2015年4月上旬见南京医科大学研招网上通知;
4、复试时间:2015年4月中旬复试,确切时间以南京医科大学研招网上通知为准;
5、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2015年6月下旬。
(四)有关我校导师情况、学科建设及科研情况或其他事宜,欢迎访问我校网页:http://www.njmu.edu.cn/; 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y.njmu.edu.cn/;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需及时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njmu.edu.cn/。
(五)如在2015招生年度国家或我校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及时在网上予以公布,招生信息以我校研招网公布为准。
(六)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中路140号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29
联系电话:025-86862689
联 系 人:柯巧 陈丞
E-mail: degree@nj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