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2015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复试分数线:
招生简章,复试分数线以英语、专业基础课两门的总分及单科成绩进行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两门总分 |
单科(英语及专业基础课) |
100101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135 |
60 |
100103 |
病原生物学 | ||
100104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
1001Z1 |
预防医学 |
150 |
60 |
100706 |
|||
100302 |
口腔临床医学 | ||
100201 |
内科学 | ||
100203 |
|||
100204 |
神经病学 | ||
100207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
100208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
100210 |
外科学 | ||
100212 |
眼科学 | ||
100214 |
肿瘤学 | ||
100217 |
麻醉学 |
试考生名单详见2015博士复试考生名单/shiti/2015/1094445.shtml
二、报到
上线考生请于4月22日(周三)上午9:00-10:00,持二代身份证及复试材料到报考导师所在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报到,逾期视为放弃复试。
复试材料:请按福建医科大学2015年考博复试材料清单/shiti/2015/1094447.shtml准备。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原件需校验。材料应齐全,装在有封口的档案袋中,封面贴上“福建医科大学2015年考博复试材料清单”,注明考生编号、考生姓名、联系电话等。硕博连读考生请在4月21日前到研究生处领取相关复试材料。
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学院联系方式/shiti/2015/1094450.shtml
三、复试小组面试
4月22日至4月24日进行一志愿报考导师的复试小组面试,考生须按照导师所在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安排,持身份证及复试材料参加复试小组面试。
四、录取、调剂原则:
1、每个学院只能在分配的指标限额下录取。依据招生简章及上线考生分布情况,各学院招生指标分配如下:
序号 |
学院名称 |
招生指标 |
备注 |
1 |
基础医学院 |
13 |
|
2 |
公共卫生学院 |
2 |
|
3 |
药学院 |
4 |
|
4 |
护理学院 |
1 |
|
5 |
口腔医学院 |
2 |
|
6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17+2 |
其中吴孟超、王红阳院士各占1个指标,如未能完成由学校重新调配 |
7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1 |
|
8 |
协和临床医学院 |
20 |
|
9 |
省立临床医学院 |
4 |
|
10 |
福总临床医学院 |
1 |
|
合计 |
67 |
|
2、原则上每个导师只能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上线考生均需参加报考导师的复试,每个导师按考生总成绩高低确定招收1个考生,考生总成绩=初试3门总分 / 3×5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50%,如果总成绩相同,则招收初试3门总分高分者。
3、调剂:无考生上线的我校专职导师(人事关系隶属我校者,下同)及吴孟超、王红阳院士可申请接收调剂考生。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吴孟超和王红阳院士可以接受跨学院跨一级学科调剂;第二临床医学院可以接受跨学院跨二级学科调剂;其它学院可以接受二级学科(内外科须按三级学科)内跨学院调剂。调剂考生按下述录取顺序决定是否录取。调剂考生请下载2015年招收博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shiti/2015/1094455.shtml,于4月25日前提交拟调剂学院的研究生管理部门,调剂生面试统一安排在4月27日-4月28日。友情提醒:拟调剂考生请致电学校研招办咨询政策,联系电话:22862112,22862107。
4、符合以下条件的我校专职导师可申请招收2名本导师一志愿上线考生:①学院有考生上线的导师数少于学院招生指标数;②该导师有多名考生上线。导师申请招收的第2名考生按下述录取顺序决定是否录取。
五、录取顺序
1、首先满足有上线生源的每位导师招收1名考生;
2、调剂的考生和部分导师申请招收的第2名考生,以考生初试3门总分排序(三门总分相同时以英语+专业基础课两门总分排序),在学院招生指标数额内从高到低依次待录取,超出学院指标的考生作为备选。
3、若有学院招生指标未完成,其他学院备选考生按初试3门总分高低依次递补。初试3门总分相同者,按英语+专业基础课两门总分排序。
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