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的通知
根据《中国医科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详见附件一,拟确定赵闯(考生编号101595111201335)等307名考生具备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资格。请本校复试名单中的考生于5月6日后登录以下网址下载复试通知书,http://202.118.40.27/bscx.asp,携带复试材料,按照科室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复试。逾期未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附件一
中国医科大学
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复试工作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博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为强化复试在博士研究生录取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有效的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与发展潜力,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保证录取质量与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录取方案总则
我校2015年获批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均为学术学位指标,重点服务于学校及学科的长远发展,主要用于提升学校的总体科研竞争力。科室获得的招生计划首先用于确保拥有国家自然基金课题(或同级别重大课题)导师的招生。每名导师最多接收3名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科室根据学校的总体指标分配办法及院系招生指标分配细则,制定本科室的指标分配方案。导师的具体招生名额需由科室导师组集体决策的方式决定。违规操作的科室,学校将酌情给予违规个人削减下一年招生指标的处罚。
首轮差额复试结束后,院系科室招生计划没有完成的,剩余指标由学校收回统筹再分配。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阶段的报考导师仅供参考,科室按照本科室所获批的招生计划,通过对考生的复试考查,确定拟录取生源。拟录取生源在复试合格录取后由复试小组确定最终的导师。
二、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复试名单
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2015年全国博士外国语指导分数线,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外国语50分,专业基础课60分,小语种英语加试60分。学校各院系专业科室根据本科室报考生源情况及科室的实际复试需求,按照不低于150%的比例确定复试生源名额。研究生院根据考生外国语成绩及各专业科室上报的复试名额,在上线考生中依序确定复试生源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示。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三、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遵循并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的成长规律和选拔规律,坚持学术标准,确保生源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坚持公正公开。政策规范透明,程序公正公开,结果主动公示,监督机制健全,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考生合法利益。
3.坚持全面考察。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考察的基础上,还要突出对专业素质、动手能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继续实行三级管理。
(一)学校层面
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的复试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部署和监督检查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部署和落实各项规则及具体工作;组织和指导二、三级管理部门科学有序地开展复试工作。
(二)院系层面
各二级院系成立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院系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部署和监督检查本院系各三级管理部门的复试考核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召开所有复试教师工作会议,进行复试工作培训,使复试教师了解复试办法、明确复试要求和工作责任、掌握复试方法,保证质量;负责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工作教育;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须妥存备查;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三)科室层面
三级管理部门须成立科室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科室主任总负责,按照需要设立一个或多个复试小组,并指定本科室学术带头人为复试小组组长,负责具体实施复试操作并确定复试成绩和复试结果。复试小组的组成应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备案。复试小组应事先制定面试的评分标准,并报院系备案。鼓励有条件的科室,最大限度地使本科室具备博士招生资格的导师都有机会参加复试评审。复试小组成员由复试小组组长选定,成员人数至少5人,并需另指定一名秘书负责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复试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同时做好复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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