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注意事项:
⑴专业目录仅供考生报名时选择专业参考,报考时不区分院系所。研究生复试后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和院系所。各专业及导师实际招生人数以2016年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及实际录取情况为准。
⑵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⑶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⑷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⑸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常见填写错误包括:姓名误填为其他同音字;毕业学校名称填写与本人毕业证书不完全一致(如选项中毕业学校名称与毕业证书不一致,需手动修改填写);本科毕业误填为本科结业(已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者为“本科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编号误填为流水号;证件号码、证书编号等数字填错;本人联系方式未填写或填写不准确;应届生的注册学号未填等。
⑹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对于“未通过校验”的考生,务必重新检查本人网报所有信息是否准确,仔细查找原因,本人网报所有信息必须与本人自然信息完全一致,毕业学校、毕业专业、毕业年月等原则上必须于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毕业证书上所写完全一致。
最终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⑺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结束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返回的数据库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初试
(一)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5年12月26日、27日。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 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其他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校依据国家规定在官网通知。
六、复试
(一)我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复试具体安排将于复试前另行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5年4月底前完成。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具体备选科目复试时通知。不论何种情况,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一律不予以录取。
七、调剂
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将按教育部政策确定并另行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将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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