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解放军医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招生简章
为做好2016年度解放军医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1.报考对象仅限现役军人干部。
2.考生要求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3.考生须具有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满3年,即2013年7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
4.报考学科专业应为我院具有开展在职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参照附件1)。
5.报考的学科专业限本人目前从事的学科专业,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
6.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仅限报考学术学位。
二、报名程序
1.时间地点:2016年8月25至26日(8:30-17:30),教学大楼三层318房间。
2.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①本院人员报名须持报考申请,经科室签字同意、临床部同意并加盖公章;②非本院人员报名须出具师级单位干部部门及业务主管部门介绍信(说明考生现从事专业、是否同意报考等事项)。
现场办理报名须提交材料:①军官证(文职干部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各1份。②《解放军医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班报名资格审查表》纸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考生自行经医院官网下载,见附件2)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③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标清本人姓名及工作单位)。
三、考试与录取
(一)笔试内容及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英语 | 8月27日上午8:30——9:30 | 教学大楼阶梯教室 |
西医综合 | 8月27日下午14:30——16:30 | 教学大楼阶梯教室 |
口腔综合 | ||
护理综合 | ||
检验综合 | ||
药学综合 |
(二)面试安排
2016年8月29日上午8:30至11:30统一面试,各招生科室自行组织。
四、相关说明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属于非学历教育,基本学制4年,学位获得者只颁发学位证书,不颁发毕业证书。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班培养费为12000元(本院军人按50%交纳),统一由院务部财务处收取。
3.学员入学后不得更改培养计划,一般不得调整指导教师。
4.录取考生仍为原单位在职人员,不转接供给、组织等关系,在学期间食宿及有关费用自理。
5.相关培养及学位授予工作按照《解放军医学院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硕博士学位实施细则》执行。
6.未尽事宜,由医务部训练(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 冬 电话:939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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