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3号),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226分,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204分。现将河北考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申请
(一)成绩查询。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已于2014年12月31日公布,考生从12月31日零时起即可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查询本人成绩。
(二)资格申请。考试成绩达到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分数线的考生,于2015年1月6日至16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医学全在线网站www.lindalemus.com生成《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
(三)提交材料。2015年1月17日- 27日,考生到网上预约选定的考点办公室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包括:
1.《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兽医、畜牧兽医和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兽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四)注意事项。1.持《201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参加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必须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无毕业证的一律不予受理。2.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提交材料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核结果查询
2015年2月28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查询审核结果。省考区办公室将通过河北畜牧兽医在线网站(www.xmj.heagri.gov.cn)公示审核合格人员名单。
三、资格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的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河北省畜牧兽医局颁发资格证书。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2015年3月5 日至3月31日。资格证书领取地为考生网上报名选定的设区市畜牧兽医部门。
经审核不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考生,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注销其考试成绩。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河北畜牧兽医网(www.xmj.heagri.gov.cn)上查询原因。(河北省考区办公室电话:0311-85888105 0311-85888092)
特此公告。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河北考区办公室
(代 章)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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