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 |
处方来源 | 《医统》卷七十七引《医林集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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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组成 | |
加减 | |
功效 | |
主治 | 疯犬伤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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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备方法 | 先将斑蝥7个入米内,慢火炒,勿令焦,去斑蝥;再入7个炒令焦,色变俱去之;又入7个,炒米色出赤烟为度,去斑蝥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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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
用药禁忌 | 不可食热物。终身禁食犬肉,每见食犬肉而复作者,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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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应用 | |
药理作用 | |
各家论述 | 斑蝥毒之尤者,虽以毒而攻毒,惟少用之,兹用炒米以夺气。尤备青靛、黄连解其慓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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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