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姚
海燕摘要:“寸关尺”是中医脉诊的重要部位,诊脉时一般均采用“密排三指”之法,但究竟“寸关尺”何以命名,业医者则多茫然。文章从探悉 “寸关尺”的本义出发,探悉了其在中医脉诊中的意指,指出“寸尺”当均指长度,“关”则意为关界,并进而阐明了“寸尺”在诊脉实践取用时的具体量取方法。
关键词:寸关尺 命名 原因
“寸关尺”是中医脉诊的重要部位,通称三部。其取用的方法,一般均采用北宋医家丁徳用的所谓“密排三指”之法,即如宋·王贶《全生指迷方》卷一中所述:“于腕上侧有骨稍高曰高骨,先以中指按骨谓之关,前指为寸部,后指为尺部。”后虽有南宋朱熹曾对此提出疑义——“至于徳用之法,则予窃意诊者之指有肥瘠,病者之臂有长短,以是相求,或未得为定论也”(《御纂朱子全书》卷六十五)——,却于实际中沿用至今。但若进一步详究“寸关尺”何以命名,业内人氏则几乎皆茫然无知。笔者经搜罗查考相关资料,冥冥中似乎略窥端详,现特叙其大概,以抛砖引玉,就教方家。
一、“寸尺”当均指长度
1.“寸尺”的本义
“寸”义有二,一则据《大戴礼记·主言》引孔子语:“布指知寸,布手知尺”,“布指知寸”詹鄞鑫认为“即以一个指头的宽度为一寸”(《古文字诂林》三579页)。马叙伦则以为是“谓以指却间之距离为一寸也”(《说文解字六书疏证卷十六》,见《古文字诂林》七,687页)。二则据许慎《说文解字》卷三:“寸,十分也。人手却一寸动脉谓之寸口,从又一。”“又”是手的象形,“一”为指事符号,以指示寸口的部位。徐锴《说文解字系传》即谓:“一则记手腕下一寸,此指事也。”戴家祥《金文大字典上》曰:“金文寸字如许氏所言,一为指事符号,所指之处,恰为寸口所在。”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云:“禾部曰;十发为程,一程为分,十分为寸。……却犹退也,距手十分动脉之处谓之寸口,故字从又一,会意也。”这是认为“寸”即“寸口”,也就是从人手至寸口的距离为一寸(十分)。
“尺”义根据许慎《说文解字》卷八曰:“尺,十寸也。人手却十分动脉为寸口,十寸为尺。尺,所以指尺(斥)规矩事也。周制寸、尺、咫、寻、常、仞诸度量皆以人之体为法。”
“寸,十分也”,“尺,十寸也”,寸、尺皆应当是古代度量长度的单位,并且是“皆以人之体为法”,即“近取诸身”的产物。
2.“寸尺”诊脉部位的量取方法
段注《说文解字》:“人手却一寸动脉谓之寸口。郑注周礼曰:脉之大候要在阳明寸口。疏云:阳明在大拇指本骨之高处与弟二指间。寸口者,在大拇指本高骨后一寸是也。”晋·王叔和《脉经·分别三关境界脉候所主》曰:“从鱼际至高骨,却行一寸,其中名曰寸口。”段氏所指之“大拇指本高骨”应即是鱼际,如此,是二者皆以从鱼际后退一寸处为寸口。
王叔和《脉经·分别三关境界脉候所主》曰:“从寸至尺,名曰尺泽,故曰尺寸”。宋·黄震《黄氏日抄》卷三十六载曰:“经之所以分寸尺者,皆自关而前却以距乎鱼际尺泽。”南宋·朱熹《御纂朱子全书》卷六十五中亦言:“盖尝细考经之所以分寸尺者,皆自关而前却以距乎鱼际尺泽。”据之可知,尺的量取方法应与肘部尺泽穴有关。而“中医古籍整理丛书”《脉经语译》(沈炎南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1993年3月第一版)谓“从寸至尺,名曰尺泽”的“尺泽”为:“此指寸口脉后半部的尺脉部位”。《中医大词典》解释“尺泽”条义项二为:“指寸口脉后半部”,并引《脉经》“从寸至尺,名曰尺泽”为例。其二者皆以“尺泽”指“尺脉”,而非肘部之尺泽穴,不知何所据。
又,《难经·论切脉的部位和阴阳属性》曰:“脉有尺寸,何谓也?然:尺寸者,脉之大要会也。从关至尺是尺内,阴之所治也;从关至鱼际是寸口内,阳之所治也。故分寸为尺,分尺为寸。故阴得尺中一寸,阳得寸内九分,尺寸终始一寸九分,故曰尺寸也。”对此段文字,元·戴启宗《脉诀刊误》卷上解释有:“蔡氏曰:手太阴之脉自腕中横纹至鱼际横纹,得同身之一尺一寸。”腕(当指肘腕)中横纹处即尺泽,鱼际横纹处即鱼际,其意为从尺泽到鱼际,在身体上的长度为一尺一寸。其后文又曰:“自腕中横纹前尽一尺为阴之位(即《难经》所谓“从关至尺是尺内,阴之所治也”),自鱼际后一寸为阳之位(即《难经》所谓“从关至鱼际是寸口内,阳之所治也”)。
那么又该如何理解“故分寸为尺,分尺为寸。故阴得尺中一寸,阳得寸内九分,尺寸终始一寸九分,故曰尺寸也”这段话呢?《难经》南京中医学院校释本(人民卫生出版社1979年11月第一版)的注文是这样解读的:从腕关节到肘关节(屈侧面)计长一尺一寸(以“同身寸”计)。以关为界,从肘中的尺泽穴到关后长一尺为尺部;从鱼际到关前长一寸为寸部。把总长一尺一寸除去一寸,其余为尺部;除去关后的一尺,其余为寸部。所以说:分寸为尺,分尺为寸。但诊脉时并不需要这样的长度,实际是尺部仅取一尺中的一寸,寸部仅取一寸中的九分。所以说:故阴得尺中一寸,阳得寸内九分。这一解读应该称得上是言之成理的。
据此,“尺”、“寸”均指长度明矣。而按照这种在身体上量取长度(从肘中的尺泽穴到关后长一尺为尺部,从鱼际到关前长一寸为寸部,从腕关节到肘关节计长一尺一寸)以取诊的方法,其结果当与密排三指之法的取用结果相类同。
据此,“尺”、“寸”均指长度明矣。而按照这种在身体上量取长度以取诊的方法,其结果当与密排三指之法的取用结果相类同。
又,《古今图书集成·医部总录》之《云麓漫抄》中有:“医书论人脉有寸关尺三部,
手掌后高骨下为寸,寸下为关,关下为尺。自高骨下至切寸脉指尽处,得寸为寸;则自切尺脉指尽处上至中指尖,岂非尺乎?古人以身为度,故寓于脉以言之。”是亦以在人体上量取的长度为“尺”、“寸”命名的原由,但其量取的方法,即以“自高骨下至切寸脉指尽处”为“寸”,“自切尺脉指尽处上至中指尖”为“尺”,与以“尺泽”、“鱼际”为准的取用方法不同,其以“自高骨下至切寸脉指尽处”为“寸”,亦有道理,然以“自切尺脉指尽处上至中指尖”为“尺”,何以要“上至中指尖”?则颇令人费解。
二、“关”意为关界
“寸”后“尺”前为“关”,那幺“关”是何意呢?
《说文解字》卷十二:“关,以木横持门户也。”段玉裁注:“周礼注曰:关,畍上之门。又引申之,凡曰关闭,曰机关,曰关白,曰关藏皆是。凡立乎此而交彼曰关。”
医书中的“关”亦当是根据“立乎此而交彼”之意而来。如晋·王叔和《脉经·分别三关境界脉候所主》曰:“从寸至尺,名曰尺泽,故曰尺寸。寸后尺前名曰关,阳出阴入,以关为界。”其后,唐·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卷八十四中曰:“寸后尺前名曰关,阳出阴入,以关为界,如天地人为三界。”宋·王贶《全生指迷方》卷一中有:“尺寸以分阴阳,阳降阴升,通度由关以出入,故谓之关。”元·戴启宗《脉诀刊误》卷上有:“尺寸之间谓之关,关者,阴阳之限也。”是皆以为“关”乃分别人体阴阳之“关界”、“关限”,故称“关”。
除此之外,人体的各个部位,也常以关命名。如《素问·骨空论》:“腘上为关”;汉·荀悦《申鉴·俗嫌》:“邻脐二寸谓之关”;《淮南子·主术》以耳目口为三关。皆不外关口、关界之意。
另,明·朱橚等的《普济方》卷二又有:“凡寸后尺前两境之内生于关,为寸关尺也。上部属阳,故法天,下部属阴,故法地,中部阴阳合,故法人。关者,穿也。言上可以穿其天,下可以穿其地,上下关通而取其中,故言关也。”此处,其虽释“关”为“穿”,与“关界”,“关限”之意却不相悖,故亦可备一说。
-----------现在脉诊中的“寸关尺”到底是在什么地方呢?
看不同的书上写的都有些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