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治平 黄联宜
中国法院网讯 8月3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何定良,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同时,被告人何定良还应赔偿给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因被害人郁美娟死亡造成的补偿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医疗费等共计人民币18万元。
现年68岁的何定良,文
盲,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证书及医疗机构执业证书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私自开设蛇医诊所,以所谓的祖传药方为病人治疗。
2006年9月5日晚,萧山区戴村镇张家弄村村民郁美娟被蛇咬伤,到何定良处治疗,何定良用草药为其包扎伤口,并给其开出包括“
五香草、
白毛藤、
黄药子、
滴水珠、千子花”的中药让其服用。期间,郁美娟先后五次到何定良的诊所内复查,何定良每次都给郁美娟开出同样的草药让其服用,所配制的中药未经称重控制剂量,仅由何定良用手凭感觉直接抓取。9月26日左右,郁美娟将何定良所开的草药全部服用完毕。
10月9日,被害人郁美娟因全身浮肿、皮肤发黄、意识模糊被送往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治疗,医院初步诊断为药物引发或蛇毒迟延引发的亚急性肝衰竭,当日即发出病危通知。经治疗后,郁美娟的病情继续恶化。10月17日,在家属的要求下郁美娟出院,并于当日死亡。
案发后,萧山区卫生局组织医疗专家对此案进行评析,经评析认为,中药黄药子、滴水珠等药物均有肝
脏毒性作用,何定良在使用上述药物时均采用手抓方法配药,无剂量控制方法,且一天煎服四到六次,超过常规剂量,与患者急性肝衰竭有关;何定良给患者的治疗时间长达一个月,治疗期间一直保证能治愈患者,使患者失去了最佳治疗时机,延误病情,导致患者最终死亡的严重后果。
审理中还查明,被告人何定良的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赵某、赵某某、赵云祥造成了经济损失。2006年10月18日,被告人何定良已赔偿给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1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定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郁美娟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给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物质损失应依法予以赔偿,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活该!!!!!!!!!!!
-----------楼上,假如何定良当时不预施治,此患者敢保证能活命吗?反过来说,遇到这种情况找你治,你敢保证她能活命吗?
实际上,我们每个民间中医(甚至在职的每一位医生)都担有同样的风险,不是吗?现在的法律一边倒,不是吗?此患者期间“多次”找何,说明何过去是有一定声望的,或者说在这方面不一定比医院的水平差,她为什么第一选择没到医院而出了事快不行了才到医院呢?况医院也没肯定她的死与蛇毒没关系,并不排除她的死与蛇毒的关系更大,真是这样的话,何是不是很怨?
-----------这是医疗事故阿,
毒蛇咬伤的话是急性中毒,那有导致20多天不好的,是很明显的医疗事故,
话又说回来了,现在就是有很多人不懂中医,甚至连中药都不认识,不懂什么是阴阳五行,就不知道怎么治疗疾病,丛书上或者是从什么地方找出一个方子,就以“祖传秘方“ 冠而名之。来给病人治疗疾病,真的很荒唐阿,这是在间接的侵害中医的名声权,和造成中医药本身不良的影响。
真的是可恨阿,那些打着羊头卖
狗肉的家伙。
中医药还是很不错的文化遗产。可惜在国家的不健全体制下,还不如国外重视中医药的发展,大家好好认真学习吧。我还是对中医药满怀信心的。
希望不久的将来的 中医药大放异彩!!!!!!!!!!
-----------毒蛇咬伤致死人命案在全国是很多的.这样风险很大的危重病人,无正式行医资格的何定良无绝对把握的话,是绝对不应该接手的.如该蛇伤病人在医院医治过程中因无特效药死了,医院是无责任的.
此外,何定良即便有特效毒蛇咬伤方药,但给患者一两次药还不见显效,就应该劝他到医院就治.对这样有生命危险的病人,给一两次药不见显效还继续开药,实在是把患者的生命当儿戏.判他有期徒刑10年,是罪有应得.
东方医学说他是活该!!!!!!!!!!!我很赞同.
《早期急性
白血病论坛http://club.xilu。com/jst123》和
中医
发热论坛http://club.xilu。com/jst1111版主: 峨眉山市济生堂 谢文武 2007.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