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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清源:山西疫苗乱象调查:近百孩子不明病因致死致残
来源:本站原创 中医理论数据 字体:
记者:王克勤
导读:山西,近百名儿童不明病因致死、致残或引发各种后遗病症。家长伤心欲绝、四处求治、负担沉重。导致如此惨剧的病源何在?锲而不舍的患儿家长纷纷质疑:“接种了乙脑疫苗怎么又会得乙脑?”、“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难道不是接种疫苗所致?”等等,矛头直指用来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疫苗!

  问题究竟出在哪里?难道真的和每个人都必须接种的疫苗有关?

    在山西,事关千千万万儿童生命安全的疫苗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永别了!我的孩子。”

31岁的山西省柳林县农民王明亮,看了自己9个月的儿子最后一眼,拖着已被雨水淋透的身体离开了北京香山植物园。

    这是发生在 2008年8月22日凌晨的一幕,期间北京正在举办规模宏大的奥运会。

当天凌晨3时许,王明亮将整整抢救了6个多月,最终死于进京求医招待所中的孩子送到就近的北京香山植物园。

    天一直下着雨,植物园的草丛中撑着一把雨伞,伞下的包袱严严实实,里边包裹着孩子的尸体,还有一封信。

    信上这样写道:“大哥、大姐:您好!我们是小儿的父母,孩子于2007年11月24日健康出生,满月后突患不明原因疾病,抽风7个月治疗无效死亡,这是我们仅剩的500元,请求帮忙安葬,愿孩子永远像花儿一样美丽。”

    王明亮告诉记者:“我原来想把自己的骨肉带回家乡安葬的!奥运会了,进京看病都把孩子的包裹查了个底朝天,别说带个死去的孩子出北京了。”

    带着已经为孩子“哭的晕死过不知多少次的”妻子,王明亮回家了。



                    接种疫苗一周后开始抽搐



    这个名叫王小儿的孩子,是王明亮唯一的儿子。王明亮夫妇育有一女一子。女儿王媛已经7岁,在上小学一年级。

    2007年11月24日,盼子心切的农民王明亮在吕梁市人民医院迎来了“自己的命根子”。孩子出生当天,医院即为新生儿接种了卡介、乙肝疫苗

  剖腹产子的同时妻子做了绝育手术。

    孩子满月后不久,2008年1月2日下午,柳林县柳林镇青龙村卫生所医生杨桂兰来到王明亮一家居住的平房里,为孩子接种了乙肝疫苗。

    王明亮的妻子马彩云说:“当时,我妈和我都在家,医生是我打了好多次电话请来的。”

    一周后,“孩子开始抽搐,不断出现,我们以为可能孩子冷着了。”

    随即,王明亮买来电暖器,并为孩子加了被子。“但是,孩子还是在抽。”“后来,请来医生检查,说孩子一切正常,非常健康。”

    一个月后,“大年初三的晚上,吃完奶后,孩子便开始呕吐,两个眼睛往上翻,脸上、身上发青。”

    正月初四,即2008年2月10日1时许,孩子被送到吕梁市人民医院抢救,入院病历上写道:“继而呼吸暂停,微弱,面色灰白,频繁惊厥,发作时面肌颤动,口角抽动……”医院开出了《病危通知书》。

    在该院救治11天后,“控制不了抽搐,呼吸依然困难。儿科副主任高兰芳专程护送孩子到山西省儿童医院”王明亮说。

    该院的出院诊断为:吸入性肺炎伴中毒性脑病。



                             拯救孩子



    在山西省儿童医院整整住了36天后,医生对王明亮讲,能做的检查都做了,就是找不见病因。

    期间,该院先后开出了十多份《病危通知书》。该院的出院诊断与入院诊断一致:癫痫癫痫持续状态支气管肺炎,注意遗传代谢病。

    出院医嘱写道:“转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断”。

    2008年3月26日晚,山西省儿童医院神经内科主任医师韩红偕同一名护士,一路护送孩子赴国内神经内科最权威的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住院6天后,主治医生熊晖通知王明亮:“我们也找不见病因,没有办法了,你们回家吧。”期间,好多位专家前来会诊,依然没有给出明确结论。出院诊断书上是这样写的:癫痫,多发性部分运动性发作,部分性发作持续状态,遗传代谢病?

    “西医不行,中医治!”有亲戚向王明亮推荐了北京香山医院的中医牛志刚,但无法安排孩子住院。

    2008年4月2日,从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出院后,王明亮提着中药、抱着孩子回到自己出生的村庄——柳林县金家庄乡下嵋芝村,包括父母在内的全家老少都行动了起来——拯救孩子。

    ——奔波求医。遵照医嘱,王明亮每周必须将孩子的病情资料带到北京香山医院,医生据此开方。在北京最好的药店同仁堂抓药,旋即返回家乡。整整4个月,每个星期,王明亮都重复着在“村庄——柳林县城——太原——北京;北京——太原——柳林县城——村庄”的路上,一个来回1400多公里。自己开车,全程高速,昼夜兼程,每个来回一般耗时至少两天。

    ——拍摄痛苦。根据医生要求,王明亮为了让医生准确了解孩子病情,专门购买了电脑、摄像机,每每孩子病情严重、抽搐颤抖时进行拍摄,拷到U盘,每次赶到北京香山医院时交与医生。“每周最少得拍四次!医生要求每次拍摄至少在5分钟以上才行。”王明亮说完这些,长久的低头不语了。记者曾数次观看这近百个视频短片,看着仅仅几个月的孩子痛苦的抽搐、颤抖、哭喊,不得不关闭视频。

    ——鼻饲饮食。孩子自从第一次送进医院到生命结束的那一刻,喝水、吃奶、吃药全部都是通过鼻孔完成。“嘴抽的太厉害,没办法。”医院将一根软胶管通过孩子的鼻孔插入胃腔,所有的食用液体均通过此管提供给孩子。此管每10天更换一次,左右鼻孔轮换。回到村庄后,确实找不到医生操作,便由王明亮给儿子安装鼻饲软管。

  ——日夜护理。自从回家后,再没有医院专门的吸痰设备了,至少每3个小时,王明亮和妻子就得给孩子吸一次痰,以保证孩子咽喉不被堵塞。“自从孩子住院以来,连续7个多月,我从未脱衣睡觉。”这期间,王明亮的妻子经常晕厥,“我还得抢救老婆”。

  ——负担沉重。王明亮介绍,自从孩子发病,他先后开支医药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各种杂费共计20多万元。“好在我还做些小生意,一般家庭早就拖垮了。”

    2008年8月15日,看到孩子病情恶化,王明亮与妻子一起抱着孩子来到北京香山医院。然而,他们想不到也接受不了的是,“这成了孩子生命中最后的一站”。



    其实与王小儿一样,经历过“接种疫苗——之后出现抽搐、发烧等——救治——诊断不明——死亡”的孩子,在山西境内记者还发现了3人。



                    发烧18小时死亡的刘紫阳



  在山西省南部,长治市长子县南陈乡有一个小山村名叫善村。

  村里有个叫刘紫阳的小男孩,来到这个世界仅仅8个月,便离开了。

  2009年11月17日,记者驱车来到善村,找到刘紫阳的家。刘紫阳的爷爷刘建武与奶奶讲诉了刘紫阳因病死亡的情况。

    刘紫阳2006年6月24日出生在长子县医院。剖腹产下这唯一的孩子后,孩子的妈妈一并做了绝育手术。

    此后,按照预防接种程序孩子先后接种了卡介、乙肝、百白破及糖丸等疫苗。最后一次接种疫苗是2007年1月19日,由村医宋峰晓给刘紫阳接种了乙肝疫苗。

    2月28日晚9时许,刘紫阳开始发烧,妈妈给他服用了半袋护彤冲剂,发烧缓解。次日又开始发烧,村医生打了退烧针。中午孩子身上开始出现“黑斑”,皮肤青紫,呼吸紧迫。

  随即拨打120急救,下午1时许送到长子县人民医院,被诊断为“过敏性紫癜”,采取抗过敏等措施,半小时后身体发青更加严重。

    该院立即派出急救车,将刘紫阳送往长治市和平医院,在儿科诊断15分钟后,转传染科住院。就在护士铺床之际,孩子开始剧烈抽搐,抢救无效死亡。



                     被狗咬伤后死亡的两个三岁半男孩



    记者在山西省阳泉市调查发现,该市郊区及平定县有两个三岁半的男孩。死亡的时间相差一年,一个是头年10月死亡,另一个是翌年8月死亡。死前他们都曾被狗咬伤,均接种了狂犬疫苗,且都是在接种第4针次后,出现发烧、抽搐、呕吐等症状;均因抢救治疗无效死亡,医院给出的诊断结论均为“病毒性脑炎”。

    头一年死亡的孩子名叫王仕超。家住平定县城南苑人家9号楼二单元。2009年11月16日,记者在他家见到了他的妈妈王文娟。

    王文娟告诉记者,孩子2005年2月21日出生,一直十分健康。

    2008年9月10日,她带着孩子在街上买东西,孩子看到人力三轮车后兜上扒着一只小狗,情不自禁地离开了妈妈,面对面地接近小狗,不料被这个仅三个月的小狗咬破了上嘴唇。

    王文娟和小狗的主人随即带孩子到阳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了狂犬疫苗。按照医生的要求,分别于9月13日、17日、25日,先后接种了四次。本应10月10日再接种最后一次,但10月7日晚孩子却突然发烧,服感冒、退烧药进行治疗,8日上午,出现呕吐症状。

    9日上午,发烧未退。即到阳泉人民医院就诊。妈妈排队挂号时,孩子还在门诊凳子上爬上爬下与爸爸玩耍,当医生检查时孩子的精神开始萎靡,中午做CT时便休克了,下午1点开始用呼吸机维持生命。

    10日转入重症监护室,14日早上抢救无效死亡。

    孩子的父亲王建军告诉记者:“孩子一直好好的,怎么一打疫苗就没有了呢?我一定得给孩子讨个公道。”

    一年后死亡的孩子名叫刘一。家住阳泉市郊区义井镇泊里村。2009年11月16日,记者在他家见到了他爸爸刘彦军、妈妈石素芬、爷爷刘龙。

泣不成声的一家人向记者讲诉了刘一之死的全过程。

    孩子2005年11月6日出生。“我孙子又聪明又活泼,身体可壮实了。”刘一的爷爷说到这里眼泪成串地流了下来。2009年8月10日下午17时许,爷爷带着刘一像往常一样,在村里遛弯。在到达村敬老院门口时,孩子兴奋地往院里跑,正好与一条院里迎面跑来的黄狗撞到一起。刘一当时就被狗咬伤了右脸。爷爷急忙抱起刘一赶到村卫生所。一小时后从市疾控中心购得狂犬疫苗,注射给了孩子。此后,又给孩子接种了2支狂犬疫苗,一切正常。

    8月24日,孩子接种了第4支疫苗。

阳泉市郊区义井镇泊里村刘一小朋友生前曾经注射过的狂犬疫苗,尚未接种最后一针,刘一便发病了。本报记者王克勤摄影报道

    两天后,即26日上午,孩子开始发烧、呕吐。刘一的爸爸说:“当时孩子精神不错,我们怀疑孩子感冒了,就给他喝了感冒药。”但晚饭时,孩子无食欲,家人开始担心。

    刘一的爸爸介绍,第二天,即8月27日8时30分带孩子来到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科门诊。医生诊断可能是肺炎,接着开出血常规化验单和x光片检查单叫我们去做化验和检查。

    上午11时许,给孩子办理了住院手续,安排到了小儿科观察室,给孩子输上了液体和氧气。记者看到一份由阳泉市第一人民医院于当天12时30分出具的《病危通知书》是这样记载的,病情:“患儿病重,进展快,连续抽搐。”诊断:“重症病毒性脑炎?化脑或乙脑不排除?”

    15时许,给孩子接上了生命体症检测仪。17时30分,经抢救无效死亡。

    刘一的爸爸刘彦军告诉记者:“我们随后就怀疑疫苗害了孩子,找了卫生局、疾控中心,他们都推卸不管。”

如今孩子的尸体还在医院的太平间里,刘彦军说:“我一定得给孩子讨个说法。”

    那条咬伤刘一的大黄狗还在泊里村溜达。


不明原因发病者名单



    记者从山西最北部的天镇县到最南边的运城市,纵横奔走,调查了解到,除上述4户家庭的孩子因病死亡外,还有74户家庭的孩子“因病致残或因病受重大影响”。记者先后访问了其中的36户,发现他们有一个共同特点,“发病前不久,均接种过疫苗。”

    现将部分不明原因发病者名单及简要发病情况呈现如下:

    ——燕燕(化名),女,2岁,家住大同市天镇县南河堡乡顾家湾村。目前不哭、不闹、不笑、不玩、不说,不会走路,“像个植物人一样”。


2009年12月11日,记者来到天镇县南河堡乡顾家湾村燕燕的家。空旷的农家院的东北角,有一间仅30平米的小平房,这就是高家四代6口人的居所。土炕占了房间的一半,15瓦的电灯泡和灶用鼓风机是家中仅有的两件电器。

    “本来要盖房子的,钱全部给孩子看病花掉了,连牛都卖了,还欠了一大堆的债。”燕燕的奶奶张建云如是说。

    土炕上,姥姥抱着燕燕。记者看到梳洗的干净、漂亮的女孩定定地坐在姥姥怀抱里,没有表情。记者试图与燕燕交流,给糖吃,却视而不见,面对摄影闪光灯没有任何反应,试图让孩子走几步,孩子却站不稳。

    姥姥说,孩子整天不哭、不闹、不笑、不玩、不说,不会叫爸爸、妈妈。从不主动要吃要喝,吃的拿到嘴边才会吃,也不会走路。“像植物人一样”。

    孩子的奶奶张建云告诉记者,孩子2008年4月30日出生。5月29日上午9点多,包片预防接种医生王振中到家,给孩子接种第二针乙肝疫苗,收费82元。医生走后五、六分钟,孩子便睡了,直到第二天清晨还不醒。

    早晨8时,即到天镇县医院,医生说没事,回去吧。可是,一上车孩子就又睡了,直到晚饭时,孩子突然出现喷射性呕吐。马上叫来村医张艮诊断,他说很严重,喷射性呕吐是脑子的毛病,快去县医院治疗。张艮医生随全家人抱着孩子又赶到天镇县医院。晚9点多,医生给孩子输液,但孩子还是吐,并且开始抽风。

    5月31日早晨,孩子的症状越加严重,赶到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抢救,诊断为病毒性脑炎,治疗到6月14日,孩子不吐不抽了,但孩子神情呆滞,没有反应。根据医生建议即赴北京儿童医院,医生要求住院观察,需押金2万多元,家里再也借不上这么多钱了,没什么可卖的东西了,无钱可交,只好回家。



    ——强强(化名),男,8岁,家住吕梁市交口县回龙乡回龙村出租房。家人称孩子目前会不定时的抽风。

  2009年11月19日,记者在交口县回龙乡回龙村的一间出租房里见到了强强。

  其父高长宏告诉记者,2002年5月18日儿子强强出生,2006年7月17日接种了乙脑疫苗,8月24日开始发高烧,村医按感冒治疗。

  8月26日半夜开始抽风,后来发展到昏迷不醒、口吐白沫、鼻子流血、四肢发硬、持续抽搐,于是连夜送往山西汾阳医院。

  8月28日早,主治医生抽了孩子的血和脑脊液,由高长宏送山西省疾控中心化验,28日中午得到的化验结果是:“血、脑脊液检测乙脑IgM抗体均为阳性”。当晚,转到太原市传染病医院,按照乙型脑炎治疗,晚9时医院下达了《病危通知书》,治疗期间共下达3次《病危通知书》,9月15日,强强看似治愈出院了,但,强强至今还不定时的抽风。



    ——君君(化名),男,5岁,家住柳林县县城出租房。医院诊断君君脑萎缩。

    2009年11月20日,记者在柳林县县城的一出租房里见到了君君。

    其父李常勤告诉记者,君君2005年3月28日出生,2007年10月15日接种百白破疫苗五天后,出现了不良反应,初期表现是腿拐行走不稳且日益严重,把孩子送到柳林县、吕梁市医院治疗始终无效,只好回到家中,但随着病情的发展孩子出现了头痛、呕吐症状。

    当年11月中旬又送孩子到柳林县、吕梁市医院治疗,孩子病情未见好转。

    12月7日,到山西省儿童医院治疗,神经内科专家多次会诊,没有断清病症,住院期间核磁共振影像报告结果脑萎缩,住院一个多月总算保住了性命。治疗花了6万余元。



    ——晨晨(化名),男,4岁,家住太原市寇庄西路。目前后遗症癫痫。

    2009年9月14日,晨晨的母亲田霞,原山西省疾控中心疫苗供应站护士,向记者介绍了儿子晨晨发病的情况。

    晨晨2006年 7月30日出生。“05年之前,我在省疾控中心工作,觉得那里的疫苗质量过硬,所以专门跑去为孩子接种。”

    2006年11月2日,省疾控中心李秀兰大夫为孩子接种了百白破疫苗。

    一周后,孩子体温高达37.2—37.4,并伴有抽搐,每天两次至三次,每次发作2—10分钟,抽搐20余下,跟他说话毫无表情。

    12月10日体温恢复正常,但抽搐症状仍持续,12月10日晚住进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开始输液,丙种球蛋白50毫升,钙、益智欣以及糖盐水,输液五天症状未减轻,于12月22日出院。

    2006年12月底去北京,2007年1月9日住进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诊断为“婴儿痉挛症”,经医院输注“激素”及口服“德巴金”,于1月15日停止抽搐,2月1日出院返家。



    ——莉莉(化名),女,10岁,家住太原市小店区西温庄乡东温庄村。目前咬字不清,动作怪异,手、脚、头部常常不自觉抽动。


2009年11月22日,记者在太原市小店区西温庄乡东温庄村见到了莉莉。

    其父高径告诉记者,10岁的莉莉,2007年10月、11月分别接种流感疫苗、流脑疫苗。2008年春节时感到异样,3、4月份后问题更加明显,表现为:吐字不清,动作怪异,手、脚、头部常常不自觉抽动。各相关医院对病因一直查不清楚。



   ——妞妞(化名),女,3岁,家住壶关县龙泉镇大山南村。目前留下肢体活动困难后遗症。

    2009年11月18日,记者来到壶关县龙泉镇大山南村妞妞家。一家四口暂住在自家的房子里,房子,已卖给别人了。给女儿治病的欠账,尚未还清。

    3岁的妞妞一直睡在床上,其母拉开孩子的衣服,记者看到身上、腿上有多处手术疤痕。

    其父贾海波告诉记者,妞妞2007年9月出生,2008年7月7日接种了流腮疫苗、8月8日接种了乙脑疫苗。9月22日发高烧,浑身长满红斑。

    将妞妞送进省儿童医院诊疗,经各位医生初诊、分析,是血小板减少,疑似紫癫、脑炎,而具体病因始终不明,病情不见好转,进一步恶化,身上红斑处开始变质腐烂,下达了病危通知书。

    2008年10月7日到北京儿童医院进行了治疗,经该院全面、细致、系统地检查分析,最终确诊为坏死性筋膜炎。鉴于已过了最佳治疗期,身上红斑处已全部腐烂,北京儿童医院先后多次给妞妞做切腐植皮手术,经过近1个月的治疗、护理,妞妞得救了,留下肢体活动困难后遗症。



    ——靳中逸(化名),男,17岁,家住高平市三甲镇底池村。目前后遗症头痛,时不时地发作,怕异味刺激。

    2009年11月18日,在山西省高平县城,记者见到了正在读高中的靳中逸。寡言少语,反应迟缓。

    其父靳伟才告诉记者,儿子14岁,响应政府应急接种乙脑疫苗号召,2006年8月26日下午,在三甲镇卫生院接种了乙脑疫苗,接种疫苗的医生是孙爱香。

    第二天,儿子感觉头痛得很,发高烧。在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8月28日,医生说退烧了,回家修养。但是,当晚又高烧不退。赶到长治市和平医院就诊,确诊为乙脑疑似病例。从这次患病后,就落下了一个后遗症头痛,时不时地发作,受异味刺激头痛易发作,非常痛苦。



    ——玲玲(化名),女,16岁,家住临汾市洪洞县万安镇。目前后遗症癫痫。

2009年9月14日,临汾市新华中学学生玲玲的父亲易文龙接受了记者采访。

    易文龙称,女儿玲玲,2006年考上了山西省临汾市新华中学,在43班读初一。2006年12月8日,校医给班里60余名学生集体接种流脑A+C疫苗。接种后第二天,发现孩子异样,两天后加重,孩子出现了严重的意识紊乱不良反应,送到临汾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住院3天后转入山西省儿童医院治疗,该院下达了病重通知书。十天后,转院中国人民解放军301总医院,结论是“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

    2007年1月30日出院。因头痛、性格变得暴躁、孤僻,3月20日再到中国人民解放军301总医院住院治疗,复查得知是后遗症“继发性癫痫”。各医院均未查出发病原因。

——豪豪(化名),8岁,家住运城市垣曲县广场路7号。目前,后遗症癫痫。

    2009年11月18日,豪豪的母亲王建霞接受了记者采访。

    王建霞告诉记者,豪豪2002年12月29日出生,2007年6月27日接种了乙脑疫苗,2007年8月16日出现发热、呕吐、抽搐,在垣曲县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乙脑,病情十分严重。随即转入山西省儿童医院治疗,病情仍不断恶化。

    10月11日,转入北京儿童医院治疗,住院两个多月。诊断:症状性癫痫;肺炎?。

    2008年2月18日再度入住北京儿童医院,按乙脑康复期治疗,北京儿童医院治疗两次,花费12.6万元。



   ——蕊蕊(化名),女,2岁,家住运城市盐湖区解州镇。目前后遗症瘫痪

    2009年12月18日,在北京儿童医院附近的一间破旧的阁楼里,记者见到了来北京治疗的女孩蕊蕊。蕊蕊母女与来自黑龙江的求医母子租住的房间只有10平米,两个母亲与两个肢体活动不便的孩子均坐在一张大床上。

    蕊蕊的母亲张海霞告诉记者,蕊蕊2008年6月11日出生, 2008年9月20日,她接种了糖丸疫苗和百白破疫苗,19天后发烧,在当地一诊所就诊,诊断为感冒,上呼吸道感染,给予抗炎症治疗,病情好转。一周后,蕊蕊再次出现低热,哭闹不安等情况,10月16日就诊于运城市中心医院,诊断为急性播散性脑炎。医院感染科仝桂琴大夫在儿科看到该患儿有上肢活动不灵活情况,于11月5上午9时上报盐湖区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运城市盐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了相关调查,2009年2月24日,邀请区接种异常反应鉴定专家9人,召开专家会议,经专家组成员讨论研究后,诊断结论是:“不排除脊髓灰质炎疫苗衍生病毒病例。”

    已经为孩子治疗花了23万元的张海霞说:“我最大的期望:只求女儿长大成人,能自己上厕所就行了。”


山西疫苗乱象调查之二:病因何在

有的孩子因病死亡,有的孩子因病致残,有的孩子依然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后遗症。记者所采访过的家长们忧心忡忡,许多人四处求助,寻找孩子患病的原因,到底是什么造成了这些悲剧?



            “我几乎排除了所有可能的病因!”



    王小儿死后,父亲王明亮开始查找儿子的死因,他向记者提出了自己的“排除法”:

    ——孩子第一次进入医院,吕梁人民医院诊断为“支气管肺炎,中毒性脑病”。针对孩子抽搐不停的情况,该院从脑神经开始检查,但是CT检查显示“颅脑扫描,未见异常。”“这就排除了孩子大脑损伤引发的原因。”该院还做出三张化验单,也未查出抽搐病因。

    ——孩子转入省儿童医院,门诊给出的诊断是“抽搐待查”。主治医生樊海珍带孩子到省人民医院做了颅脑核磁共振“未见异常”。记者发现王小儿在这家医院共做了41张化验单。王明亮说:“儿童医院也未查出抽搐病因。”

    ——孩子转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先后做了10张化验单。同时,做了视频脑电图,显示“视频脑电图异常”。该院出院总结上这样说:“患儿病情无明显好转,家长要求继续治疗。”

    ——根据医生建议,将孩子的血尿送达上海,进行遗传问题检查。结果是“未见异常”。王明亮也告诉记者:“我与老婆双方家庭都没有遗传史。”“我的女儿王媛已经7岁了,非常健康,学习成绩优秀。”

    ——“孩子出生近两个月时,都很健康。”“接种乙肝疫苗一周后,便开始抽搐了,找过的医院都查不明白,西医中医都救不了。”

    于是,王明亮将孩子死亡的原因最后质疑到疫苗上了。

    经过四个月的苦苦努力,依然没有救活王小儿的北京香山医院中医大夫牛志刚, 2010年2月22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这孩子发病的因素会很多,疫苗可能也会是一个诱因。”



                   更多家庭的质疑



    在山西,不单单是王小儿的父亲王明亮,记者见到的死亡、致残、发病孩子的家长们都在求证与质疑中。

   质疑之一:“接种乙脑疫苗何以又得乙脑?”

    记者采访中所见到的几个孩子,交口县回龙乡回龙村8岁的强强、运城市垣曲县广场路8岁的豪豪、高平市三甲镇底池村17岁的靳中逸均是在接种了乙脑疫苗后发病,而后被确诊是得了乙型脑炎。

    强强的父亲高长宏激动地对记者讲:“我们给孩子接种乙脑疫苗,就是为了预防乙型脑炎,结果一接种却得上了乙型脑炎。太荒唐了!”

   质疑之二:“急性播散性脑炎怎能与接种无关?”

    运城市盐湖区解州镇2岁的蕊蕊和临汾市洪洞县万安镇13岁的中学生玲玲均在接种疫苗后产生不良反应,均诊断为“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并落下了后遗症。

    他们的家长张海霞、易文龙认为,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又称接种后脑炎,如接种疫苗后近期患该病,就不能排除接种与患病的因果关系,提出了接种疫苗异常反应与事故鉴定申请。

    山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鉴定小组组织调查鉴定,结论为:1、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2、与接种疫苗无因果关系,属偶合病例。

    但是,运城市盐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蕊蕊的接种异常反应组织了相关调查。2009年2月24日,召开鉴定专家会议,得出结论为“不排除脊髓灰质炎疫苗衍生病毒病例。”

   质疑之三:“过敏性紫癜岂能与接种无关?”

    只有七个月的刘紫阳2007年1月19接种了乙肝疫苗后,3月1日儿科大夫诊断为“过敏性紫癜”。其父刘云斌提出质疑。

    3岁的妞妞2008年8月8日接种了乙脑疫苗后,2008年9月22日,突发病症,血小板减少,疑似紫癫、脑炎,而具体病因始终不明。其父贾海波提出质疑。

    12岁的慧慧2006年5月1 4日接种了麻疹、风诊联合疫苗后,2006年5月29日发病,诊断为过敏性紫癜。其父韦惠民提出质疑。

   质疑之四:“免疫接种变态反应岂能与疫苗无关?”

    4岁的晨晨接种百白破疫苗后,患“婴儿痉挛症”。其母田霞提出质疑。

    5岁的君君接种百白破疫苗后,脑萎缩,专家多次会诊没有断清病症。其父李常勤提出质疑。

    10岁的莉莉,接种流感、流脑疫苗后,语言不清,动作怪异,手、脚、头部常常不自觉抽动。其父高径提出质疑。

    2岁的燕燕,接种乙肝疫苗后,患病毒性脑炎。其奶奶张建云提出质疑。

    3岁半的王仕超、刘一被狗咬伤后接种了狂犬疫苗,都是在接种第4针次后,抢救治疗无效死亡,医院给出的诊断结论均为“病毒性脑炎”。家人提出质疑。



                 求证医疗专家



    太原市小店区西温庄乡东温庄村女孩莉莉的父亲高径不断到省卫生厅上访。2008年11月7日,省卫生厅组织了专家论证会,7个专家中有山西省儿童医院神经病内科主任赵早鱼,她是山西最权威的神经内科专家之一。鉴定结论是:与疫苗接种无因果关系。

    为真正弄清莉莉病因,2009年12月28日上午,记者随同莉莉父女,携带鉴定时的所有资料,前往山西省儿童医院就诊,挂了赵早鱼的专家号。

    莉莉之父向赵早鱼全面介绍了孩子的病情,并陈述了发病前接种疫苗的情况。希望赵早鱼查找病因,诊断与疫苗接种有无因果关系。赵早鱼对莉莉进行了身体检查,开具化验单,莉莉按照要求完成了指定化验。

    下午,记者一行三人再到住院部7楼找到赵早鱼,请她继续帮助查找病因。赵早鱼约来数名医生进行会诊,却没有诊断出病因。

    之后,莉莉之父又挂了该科李朝阳医生的号。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后,李朝阳表示,这个病他很清楚,但就是不能说、不敢说,在山西任何地方都不会有医生告诉你真实病因,如果到北京的大医院诊断,可能会有专家告诉你真实病因。

    为此,记者先后约访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儿童医院等几家医院儿科、神经科的权威专家,未果。



          法院判决:“属接种疫苗后的异常反应”



    12岁的慧慧(化名),家住山西省高平市野川镇东沟村蒲沟。

    2009年12月10日,在慧慧的家里,其爷爷韦雷生告诉记者,孙女1998年4月19日出生。2006年5月14日,在高平市野川村卫生所注射麻疹、风疹联合疫苗,2006年5月26日大便出血、两腿出现大量水疹。3天后被送高平市人民医院住院。6月2日后先后转入长治市和平医院、北京儿童医院抢救治疗,诊断为过敏性紫癜,并引发肾炎,孩子病情经治疗并未好转,反而转化为紫癜性慢性肾炎。

    北京儿童医院在抢救治疗中,帮助慧慧穷尽过敏原,寻找病因。

    ——食物组过敏原检测结果:总lgE、鱼、虾、肉、牛奶、蛋白蛋黄、谷物全部阴性,食物过敏引起被排除;

    ——吸入组过敏原检测结果:总lgE、屋尘、螨虫、霉菌、草组、植物组、树木花粉全部阴性,吸入组过敏引起被排除;

    ——最后C13尿素呼吸试验,幽门螺旋杆菌也是阴性。

    韦雷生将孙女过敏性紫癜的过敏原最后归结到疫苗上了。“我豁上老命也得给孙女讨个公道回来!”为抢救孙女卖完了50多头猪的“养猪专业户”韦雷生,几年来坚持不懈地上访申诉。

    2009年3月28日,晋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的诊断专家组做出诊断报告,诊断报告称:“过敏性紫癜、过敏性紫癜性肾炎与接种麻风二联疫苗在时间上和可能发生的常见疑似预防接种反应疾病上有相关关系”。

于是,韦雷生一家将疫苗生产厂商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及疫苗接种使用管理机构晋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告上法庭。2010年1月13日,高平市人民法院判决“接种麻风二联疫苗而诱发过敏性紫癜及过敏性紫癜肾炎属接种疫苗后的异常反应。”判赔慧慧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156178.52元。



             “接种合格疫苗不良反应概率极其微小”



    在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变态反应病学》以及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网站上,记者看到:

    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中,过敏反应最常见。它是受同一种抗原(致敏原)再次刺激后出现的一种免疫病理反应,可引起组织器官损伤或生理功能紊乱,临床表现多样化,轻则一过即愈,重则救治不及时或措施不当可危及生命。

    接种合格疫苗不良反应概率极其微小。如果引发严重不良反应,常见疾病有:无菌性脓肿、热性惊厥、过敏性休克、过敏性皮疹、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局部过敏性反应、血管性水肿多发性神经炎、臂丛神经炎、癫痫、脑病、脑炎和脑膜炎、淋巴结炎、骨髓炎、局部脓肿、淋巴管炎和淋巴结炎、蜂窝织炎、全身性化脓感染、晕厥等。

    2008年10月25日的《山西晚报》一篇题为“疫苗带来异常谁赔?这下清楚了”的报道在采访山西省疾控中心计划免疫科科长翟如芳的介绍中称:专家表示,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发生的概率极低,仅为200—300万人分之一。其中多为轻度异常反应,严重的异常反应很少。

    记者搜索发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中心主任梁晓峰在面对媒体的公开讲话中,也曾表示:发生率极低,我们据查国外的资料,大概200万分之一或者300万分之一。

    既然接种合格疫苗不良反应概率极其微小。那么,这么多或死、或残、或病的山西孩子,他们的病因与疫苗到底有无关系?

    “合格疫苗异常反应概率极其微小,而且多为轻度,严重的很罕见。但是,06年以来,山西境内确实出现了大量的问题疫苗,也就是高温暴露疫苗,这样的疫苗已在山西省长期使用,必然要大幅度提高疫苗接种不良反应概率。”山西省疾控中心专门负责防病信息的原信息科科长陈涛安说。



山西疫苗乱象调查之三:大量疫苗高温暴露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疫苗条例》)对于疫苗的概念是这样界定的:“疫苗,是指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预防接种的疫苗类预防性生物制品。”

    疫苗是异体蛋白物质,对光照、温度十分敏感。

    疫苗是生物制品的一个类别。生物制品是指用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人或动物血液等,通过生物或化学方法加工制成,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特定传染病及其他疾病的免疫制剂。而疫苗则是利用病原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经过人工减毒或灭活方法制成,用于预防疾病的自动免疫制剂。

   

                 国家法规规定

    《疫苗条例》第64条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未在规定的冷藏条件下储存、运输疫苗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所储存、运输的疫苗予以销毁。”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关于“疫苗的储存与运输”是这样规定的:

    3.疫苗储存和运输的温度要求:

   (1)乙肝疫苗、卡介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乙脑灭活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在 2℃~8℃条件下运输和避光储存。

   (2)脊灰疫苗、麻疹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风疹疫苗在-20℃~8℃的条件下运输和避光储存。

   (3)其他疫苗的储存和运输温度要求按照药典和疫苗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4.运输疫苗时应使用冷藏车,并在规定的温度下运输。未配冷藏车的单位在领发疫苗时要将疫苗放在冷藏箱中运输。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疫苗一旦脱离规定的存储环境,就是质量可疑疫苗,也可能成为质量异常疫苗。



                 高温暴露疫苗

    山西省疾控中心专门负责防病信息的原信息科科长陈涛安提出,从2006年以来,在山西境内出现了大量疫苗被高温暴露的情况。

    陈涛安介绍:2005年12月,山西省疾控中心突然出现了一位来自北京的山西人,该人35岁,名叫田建国。

    12月28日,田建国被任命为山西省疾控中心生物制品配送中心主任,“负责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所需的疫苗配送及二类疫苗的供应和管理”。

    “疫苗是全民防病的武器。从这一天开始,保障3500万山西人民生命健康的疫苗使用管理权,就由田建国掌握了。”

    山西省疾控中心位于太原市迎泽区双塔西街小南关8号,分为南、北两个大院。当时,省疾控中心的疫苗冷库位于北院,而刚建成未交工的疾控大楼位于南院,两地相距约70多米。


    山西省疾控中心物业科副科长卫军利告诉记者:“2006年、2007年,田建国管疫苗的时候,我看到他组织的人,将成箱的疫苗从冷库搬到还没投入使用的疾控大楼一楼,拆开包装箱,将疫苗堆了一地,堆得像小山一样。许多人在往疫苗盒上贴‘山西疾控专用’的标签。尤其是夏天,大家穿着短裤,他们依然照常天天在闷热的大厅里贴标签。”

    记者先后采访了多位山西省疾控中心的职工,均佐证了此事。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从事药品验收、养护、计量、保管等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学历或一定的文化程度,经有关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企业应定期对各类人员进行药品法律、法规、规章和专业技术、药品知识、职业道德等教育或培训,并建立档案。

    “但是,为田建国贴疫苗标签的,都是临时找来的宾馆服务员、临时工、钟点工等。”山西省疾控中心的刘美丽(化名)回忆当时情景时如是说。

    山西省疾控中心专职司机原江对记者说:“那两年,他们不仅一直在疾控大楼一楼里贴标签,还有一个同样严重的问题,给全省各地运送疫苗的冷藏车制冷机一直坏着,没有维修过。跑地区一趟,尤其是夏天,都变成闷罐车了。”

疫苗冷藏车照片

    “这是人为制造疫苗存储运输不应有的操作环节,使疫苗长时间脱离规定的冷藏避光环境,主观故意制造了高温暴露疫苗。应该依法立即销毁,否则即是抗法杀人。”陈涛安分析说。

    “不仅仅是2006与2007两年,由于高温暴露疫苗配送到各地没召回、封存,直到2008年底,山西老百姓还在接种高温暴露疫苗。”

    陈涛安还告诉记者:“根据山西省公布的统计资料,这3年,全省每年至少接种疫苗1000万人次。疫苗因高温暴露而质量可疑,不知道全山西会有多少人接种了质量异常疫苗?尤其是孩子!”


山西疫苗乱象调查之四:高温疫苗的背后

山西为什么会出现大量高温疫苗?难道原来管理就这么混乱吗?

                    疫苗原来实行封闭式渠道管理

    疫苗是人民生命健康的保障与武器。因此对于疫苗的生产、供应,几十年来中国一直实行严格的计划生产、计划供应的管理体制。即所谓“封闭式渠道管理”模式,所有的疫苗均由国家指定工厂生产,并由国家疾病预防机构统一逐级订购、分发和周转储存。并且要求“必须在卫生防疫机构监督指导下使用”。

    作为由政府全额财政拨款组建的,实施山西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山西省疾控中心其中一个重要责任就是对攸关全省3500万人生命健康之疫苗的管理与配送。

    与全国各省区一样,山西境内疫苗的配送、管理过去一直也实行“封闭式渠道管理”。在2005年10月之前,具体配送工作一直由该中心的内部科室——生物制品供应站负责。

    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接种第一类疫苗由政府承担费用,即“政府计划分配,个人免费接种,国家统一买单。”一类疫苗最小外包装的显著位置,均标明“免费”字样和“免疫规划”专用标识。

    接种第二类疫苗由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承担费用。即“个人自主自费接种”。

    在这种模式下,生物制品供应站一方面根据免疫规划采购供应一类疫苗,同时经营二类疫苗,但是经营二类疫苗的收入全部进入财政专户,纳入国库。

    然而,自从 2005年6月1日,《疫苗条例》正式实施以来,二类疫苗供应与销售方式发生了变化。



                   二类疫苗成“商机”

    新颁布的《疫苗条例》规定,“疫苗生产企业可以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批发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第二类疫苗。疫苗批发企业可以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其他疫苗批发企业销售第二类疫苗。”

    这一规定改变了过去疫苗统购统销的模式,打破了疾控机构垄断疫苗供应,特别是二类疫苗供应的体制,其根本目的是降低二类疫苗的价格,从而让百姓受益。

    国家放开二类疫苗流通市场,对于二类疫苗,各级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可向疫苗生产企业或经批准的药品批发企业直接购买。即对二类疫苗实行“企业自由买卖,市场平等竞争。”

    陈涛安告诉记者:

    山西省卫生厅副厅长李书凯、省疾控中心主任栗文元二位领导“眼力很好”,他们从《疫苗条例》中看到了巨大的“商机”。

    首先,《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条例》赋予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疫苗使用管理的权利,二类疫苗可以企业经营,有了商业机会与利润空间。

    其次,二类疫苗出厂到零售的差价很大,10元的出厂价零售可达30~50元,存在巨大暴利。

    再次,疫苗市场需求不断增长。“非典”以后老百姓防病意识很强,疫苗消费量逐年加大,特别是,卫生行政部门有权根据属地疫情发布接种二类疫苗建议信息,一个政府公开信息可赢得大把的钞票。

    更为重要的是,经过这些年的建设,全省已经形成了成熟而完整的疫苗系统网络。省疾控中心在山西日报的专版宣传文章中称:全省疫苗供应体系由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杆,初步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遍布城乡的预防接种服务网络。目前,全省有预防接种门诊18981个,有预防接种人员25556名,全天候为儿童提供预防接种服务。



                “卫生部企业”空降山西

    “看到巨大的商机后,他们开始运作,许多业务骨干被陆续免职。”陈涛安说。

    2005年7月,信息科科长陈涛安被免职。

    10月,生物制品供应站站长陈宏生被停止工作。

    10月,生物制品供应站副站长张俊书被停止工作。

    12月,财务科长杜碧杰被免职。

    陈涛安回忆说,单位一把手栗文元非常严肃地通知我,经过组织研究决定,你要离开本职岗位,调到后勤物业管理科从事杂务工作,具体的工作任务是长期休息,工资、奖金一点不会少。一把手还说:你的工作很突出,没什么失误,调你去那里是中心党委的决定,作为一名党员要相信组织,党叫干啥就干啥。

    在许多许多业务骨干被免职的时候,一位来自北京的山西人田建国,于12月28日被任命成了当天成立的生物制品配送中心主任。与此同时,原来负责疫苗配送的生物制品供应站撤消。

记者看到山西省疾控中心2005年12月12日的《会议纪要》这样写:

    经过慎重考虑,认真研究,仔细筛选,最后确定了卫生部部属企业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一直经营生物制品,并对山西市场比较了解。单位设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生物制品配送中心,由该公司进行二类疫苗的市场经营,每年交中心380万元,每季度交一次,另交50万元风险抵押金。

    16天后,山西省疾控中心《关于成立生物制品配送中心的通知》的正式文件发布,“希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相关生物制品企业”“支持和配合”卫生部部属企业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卫公司)。该公司董事长田建国自此正式出任该配送中心的主任。文件规定:

    配送中心的具体工作委托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该配送中心的主要工作是负责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所需的疫苗配送及二类疫苗的供应和管理。该中心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2005年12月31日前山西省疾控中心生物制品的债权债务委托北京华卫公司负责清理。



                  “标签疫苗”横空出世

    自2006年1月1日起,“卫生部企业”华卫公司负责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所需的疫苗配送及二类疫苗的供应和管理。

    “山西全省疫苗的供应管理权被华卫公司托管了!”

    山西全省的一类疫苗由政府统一采购,交由田建国领导的生物制品配送中心向全省配送。“田建国只能赚点有限的配送费,很不积极!”

    于是,垄断山西二类疫苗市场的“标签疫苗”在山西出现了。

    陈涛安介绍说,从2006年3月开始,田建国便找来一些宾馆服务员、临时工、钟点工等,在山西省疾控中心刚建成未交工的大楼楼道里长期人海会战,往各类二类疫苗最小包装盒上粘贴“山西疾控专用”标签。、

有接种者家人给记者提供了部分贴有标签的疫苗包装盒,即田建国推出的“标签疫苗”。记者看到每个疫苗盒上均粘着比一分钱硬币小一点的椭圆形标识贴。记者发现,该标上半部是“CDPC长城图案”,即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公益标志;下半部是“HW”,是华卫的拼音缩写;底部是红色的“山西疾控专用”字样。

记者发现,这些贴有“山西疾控专用”标签的疫苗,则是由长春、北京、武汉、兰州、江苏等地的相关疫苗生产企业生产的。

    在疫苗盒上贴“山西疾控专用”标签,是否合法?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药品标签不得超出说明书的范围,不得印制暗示疗效、误导使用和不适当宣传产品的文字和标识。因此,药品标签不得印制“xx省专销”、“原装正品”、“进口原料”、“驰名商标”、“专利药品”、“xx监制”、“xx总经销”、“xx总代理”等字样。药品标签要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启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统一标志的通知》规定:该统一标志使用范围仅限于“各级各类疾控机构的建筑标识及其相关物品、设备;疾控机构的指示性路标”。同时,“疾控机构标志的图案使用时,不得在标志中增删任何内容。”

    “有了这个标签,他就可以垄断山西二类疫苗市场,将其他疫苗经营企业排除在山西市场之外,即排除异已,制造暴利。”

    “为了获得疫苗经营暴利,田建国不仅在山西推出了全国独创的标签疫苗,而且让山西卫生厅为其进行行政推销。”“这个标签既没有我单位的承办印制科室,更没有保管部门,经费来源也不明。”陈涛安如是说。

省卫生厅不断发文推销标签疫苗。本报主动性王克勤摄影报道

    2006年4月6日,山西省卫生厅下发晋卫疾控【2006】13号文件,在其附件《山西省2006年麻腮风联合疫苗免疫接种活动实施方案》中规定:“疫苗由省疾控中心统一订购,逐级分发,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非正规渠道购苗接种,一旦发现严肃查处。”“为保证免疫接种的安全有效,全省要统一使用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逐级配送的标有‘山西CDC专用’字样的疫苗。”

    2006年5月22日,山西省卫生厅下发晋卫疾控【2006】21号文件的附件《山西省2006年乙脑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方案》、《山西省2006年流脑多糖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方案》中,又重复了上述文字。

    2007年3月16日,山西省卫生厅又下发晋卫疾控【2007】4号文件,在其附件《关于加强流行性乙型脑炎防控工作的通知》依然有上述文字。

    晋卫疾控【2006】21号文件还规定,在有条件的地区和免疫规划以外人群主要推广使用效果更好安全性更强的“北京牌”乙型脑炎(Vero细胞)纯化疫苗(乙脑纯化疫苗)。各级应在活动开始前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标语、板报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并规定了一系列宣传推广二类疫苗的标语:

    为了您孩子的健康,请给您的孩子接种新型乙脑疫苗;

    接种新型乙脑疫苗,是您对孩子健康成长的最佳投资;

    预防乙型脑炎的最佳选择是接种新型乙脑疫苗;

    2007年3月,晋卫疾控【2007】4号文件,再次重复了以上内容,要求做好宣传推广工作。而所谓的新型乙脑疫苗就是“北京牌”乙型脑炎纯化疫苗。
“华卫成了垄断疫苗网络的官商”
    “仅仅通过标签控制还不够,田建国为全面控制山西疫苗市场,在原有预防接种服务网络基础上,成立了各地疾控中心配送中心分中心,从而形成一个庞大的疫苗垄断经营网络。”陈涛安说。
    从2006年4月开始,山西省疾控中心主任栗文元为甲方,华卫公司董事长田建国为甲方委托代理人,与长治、晋城、临汾、吕梁、忻州、朔州等地疾控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
    省疾控中心保证不向分中心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配送二类疫苗,市中心保证从省中心采购疫苗。同时《合作协议》第19条规定:“在所辖区域内执行综合市场治理计划,沟通和协调区县CDC和接种单位的疫苗采购渠道,确保市场控制力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华卫公司于2006年4月,推出“山西疾控专用”标签,粘贴在所有配送的二类疫苗盒上。随后,根据山西省卫生厅和山西疾控中心的规定,山西各地统一使用省疾控中心订购和逐级配送的疫苗,同时必须贴有“山西疾控专用”标签,如有违反,承担免疫接种是否安全、有效的责任。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非规定渠道购苗接种,一旦发现严肃查处。
    这样,华卫公司拥有了既能使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能调控、引导市场,又能以疫苗批发企业的身份向社会倾销疫苗的双重身份。
    华卫公司在拥有对山西疫苗市场垄断权力后,推出了排他性的标签疫苗,记者发现省卫生厅不断发布文件努力推广标签疫苗,全省庞大的公共卫生供应网络也被华卫公司控制成为其有效的营销渠道。那么,华卫公司到底能赚多少钱?又将如何赚钱呢?
   

[ 本帖最后由 梁知行 于 2010/3/17 22:30 编辑 www.lindalemus.com/wsj/]
-----------“卫生部企业”华卫公司进入山西,通过省卫生厅下发的一系列相关文件,推出了标签疫苗,“还做成了一笔又一笔可观的生意。”

    华卫公司从中获取了多少利益呢?为何相关部门又是如此热情相助呢?这背后又有着怎么样的关系呢?

   

                  尚未开张,先获资产

    山西省疾控中心提及华卫公司的第一份文件,即将省疾控中心“一千多万元资产送给华卫公司了”。

    2005年12月28日,山西省疾控中心出台〖2005〗21号文件,向各市级疾控中心发出《关于成立生物制品配送中心的通知》。通知说:2005年12月31日前山西省疾控中心生物制品的债权债务委托华卫公司负责清理。

    几天后,2006年1月6日,山西省疾控中心生物制品配送中心向各市疾控中心下发《货款结算账户告知函》称,“依据山西省疾控中心〖2005〗21号文件,由山西省疾控中心成立生物制品配送中心,委托华卫公司托管运营和处理债权债务。”

    《告知函》列出两个账号,除了省疾控中心的财政专户外,另一个就是华卫公司在交通银行北京分行水碓子支行开设的账号。

    原生物制品供应站站长陈宏生,根据2005年11月11日省疾控中心出具的《2003年3月至2005年10月31日生物制品供应站收入支出情况》算了一笔账:田建国接手之前,生物制品供应站拥有债权:2960.07536万元;库存:二类疫苗库存374.4098万元(其中包括过期疫苗8.4317万元);债务:省疾控中心欠二类疫苗生产、批发企业2003.7935万元。

    债权+库存-债务=1330.69166万元。

    也就是说,华卫公司接手省生物制品配送中心时,实际接手了1330多万元的国有资产。

    这1300多万国有资产便成了华卫公司的买卖本金。


           扭曲卫生部文件销售二类疫苗

    华卫公司的第二笔大生意就是“扭曲卫生部文件变相销售收费的二类疫苗”。

    2006年1月28日卫生部下发《关于加强麻疹控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做好一类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加强对麻疹疾病的控制。

    陈涛安说,2006年4月5日,山西省卫生厅以落实卫生部《通知》名义,发布了《山西省2006年麻风或麻腮风联合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方案》,实质上是推销二类疫苗。省疾控中心根据该《方案》要求,印刷发行了“预防接种通知单”,约束全省基层预防接种门诊,必须为幼儿接种“普祥立适”牌麻腮风联合疫苗。

    麻疹疫苗是免费的一类疫苗,而麻风或麻腮风联合疫苗是收费的二类疫苗。

    然而,山西省疾控中心出台的《预防接种通知单》进一步规定“普祥立适”牌麻腮风联合疫苗84.2元/人份。

    “省卫生厅扭曲卫生部文件,压制一类免费疫苗,推销二类高价疫苗。疾控中心直到2008年1月10日,即一类免费麻疹疫苗失效前20天,才向基层接种点配送,导致全省各地大量一类麻疹疫苗失效。”陈涛安如是说。

记者看到中央电视台某栏目在此期间做的部分采访录像显示,太原市周围一些地方当收到麻疹疫苗时,业已失效。

   

              反季节销售乙脑疫苗

    2006年8月11日,省卫生厅下发了晋卫疾控【2006】26号文件《关于加强流行性乙型脑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山西省各地积极开展应急接种。

    陈涛安认为,乙脑是山西省常见传染病,截止8月9日,全省11个地区,有6个地区存在散发乙脑病例,总共发生69例,其中44例散发在老疫区运城市的一些县区,山西省大部分县区并无乙脑疫情,开展全省乙脑疫苗反季节应急接种很不正常。他的理由是:

    首先,乙脑病是由蚊子叮咬传播,乙脑疫苗每年3-5月份接种较合适,8月中旬已过了乙脑疫苗的接种时期,不宜应急接种乙脑疫苗。2006年9、10、11月,山西省都在应急接种乙脑疫苗,接种后1个月产生抗体,那时蚊子已经没有了,老百姓不但白花了钱,而且,对于感染乙脑病毒未发病的人,接种会增加发病的可能性。

    其次,灭蚊防蚊、清理卫生应是预防乙脑流行的有效措施。卫生厅文件却强调,预防接种是最有效的控制疫情措施,加上部分媒体不断报道零星散发的乙脑病例,于是,在山西省形成了反季节接种社会运动,老百姓忽略了灭蚊防蚊,一涌而上争抢接种,拥挤现场不但提高了乙脑传播机率,由恐慌、混乱带来的社会经济损失更是难以估计。

    再次,根据《疫苗条例》第二条规定,应急接种疫苗都应是免费的。但是,本次应急接种,每人份却收费28元。

    8月13日,山西省卫生厅疾病预防控制处处长冯立忠宣布,即日起运城市将对9个发生乙脑疫情的县区开展应急接种,计划对全市15岁以下少年儿童全部接种乙脑疫苗,根据情况还将扩大至20岁,同时鼓励成人自愿接种。

    8月15日,山西省疾控中心生物制品配送中心副主任卢徐民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说:“今年7月1日,乙脑疫苗已规划到计划免疫内,因此,凡在今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孩子,接种乙脑疫苗的疫苗费用都是免费。除此之外,其他接种人群,免疫规划外的接种人群,如自愿接种,则要交付一定的费用。目前,全省统一使用乙型脑炎纯化疫苗(Vero细胞),统一28元一支(不包含注射费)。”

    业内人士指出,乙脑疫苗2006年的出厂价为每人份9元,而山西接种者以28元购买,其中的环节是:北京华卫公司销售疫苗时,每人份收取4元的配送费、3元的贴标签厂家返利,以每人份13元价格给市疾控部门,市疾控每人份加4元给县疾控,县疾控再加4元给乡镇一级。

    根据山西省卫生厅2007年11月7日发布的消息,2006年运城等地发生乙脑疫情后,山西省疾控部门及时组织第二类疫苗240万人份,实际应急接种192万人份。

    以每人份赚取7元、共接种192万人份计算,北京华卫在运城乙脑疫情中净赚1344万元。

    陈涛安估算,全省应急接种共消费疫苗500余万人份,以每人份赚取7元,可净赚3500万元,乙脑疫苗在春季采购的是9元/人份,但到了秋季生产厂家要销毁即将失效的疫苗,8、9、10月采购乙脑疫苗价格极低,一人份不到一元钱,如此计算,每人份赚取12元,可净赚6000余万元。

   

           排除竞争对手,独享疫苗暴利

    2007年10月9日,位于运城市的山西省亨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公司)致函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山西省卫生厅、省疾控中心的行政行为,严重破坏了二类疫苗市场平等竞争,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省卫生厅文件规定,山西各地统一使用贴有“山西疾控专用”标签疫苗,如有违反,承担免疫接种是否安全、有效的责任。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非规定渠道购苗接种,一旦发现严肃查处。

    亨通公司储备了数万支疫苗,当他们向当地疾控部门推销疫苗时被告知,所有二类疫苗必须经过山西省疾控中心生物制品配送中心配送并贴有"山西疾控专用"字样,才能被接种。亨通公司的疫苗16元一支都卖不了,然而贴有“山西疾控专用”特权标签的疫苗,28元一支还供不应求。

    2007年9月12日,省卫生厅副厅长李书凯接受某媒体采访时说:华卫公司是卫生部的大公司,山西人民确实受益了,2006年以前,一只乙肝疫苗,打三次的,卖到21元,最便宜15元,2006年以后,打三次总共只花7至8元。

    这样算,乙肝疫苗每针次收费不超过3元。但是大同市天镇县南河堡顾家湾村燕燕2008年5月29日接种的乙肝疫苗,一针次收费就达82元。就此,记者于2月22日通过当时负责接种的天镇县南河堡乡接种员王振中核实,王没有正面回答,抱怨了很久自己到各村庄接种疫苗多不容易,花销多么多么大。最后告诉记者:“说不收钱是假的。”但始终没有回答每针次收多少钱。而燕燕的奶奶张建云告诉记者:“村里打乙肝疫苗都是收82元。”

    2008年3月6日,山西电视台“都市110栏目”播出《定期接种疫苗收费不明不白》,报道称,太原市尖草坪区卢女士的女儿出生到现在20个月,累计接种疫苗27次,花费达1233元。其中仅仅脊髓灰质炎疫苗享受了国家免费政策,其余都是有偿接种。

    “省卫生厅要求各地统一使用省疾控中心生物制品配送中心配送的疫苗,如有违反严肃查处,实质是在规定各地只能与华卫公司发生疫苗交易。这就是田建国能够垄断山西疫苗,获取暴利的秘诀所在。” 陈涛安说。

    据陈涛安估算,华卫公司在山西经营各类疫苗,2006年可获得8000万元利润,2007年可获得4200余万元利润,两年合计利润,1.2亿元,经营额2.5亿元。


     “50万元抵押了3500万人的生命保障权”

    根据华卫公司与山西省疾控中心为期五年的《合作协议》,华卫公司获得“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所需的疫苗配送及二类疫苗的供应和管理”权利与权力,而条件是“每年交中心380万元,每季度交一次,另交50万元风险抵押金。”

    “且不说年380万元是否按时上交,单就50万元风险抵押金,大头其实是给领导行贿了”。陈涛安如是说。

    2008年1月7日,山西省卫生厅纪检组发布的《关于对反映省疾控中心主任栗文元贪污受贿洗钱等问题的初核报告》记载:

    根据,省疾控中心与华卫公司业务托管合作协议,“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5年,乙方在签署协议之后,交纳50余万元人民币或甲方认可的价值50余万元资产作为风险抵押金。2005年12月华卫公司用该公司的非基本账户资金购买广本雅阁2.4L汽车,以27万抵押在省疾控中心(车牌号为:京JD7033),该车由栗文元使用至2007年10月,之后封存在省疾控中心车库之内。2006年2月22日华卫公司电汇省疾控中心风险抵押金23万余元。”

    “北京华卫公司抵押在省疾控中心的车未在双方固定资产账上体现。”

    陈涛安对记者说:“华卫公司用50万元,抵押了山西3500万人民的生命保障权。而这50万元抵押金,田建国又给领导买了小轿车,居然没有上公家的账,这不是慷国家之慨,行贿赂之实,是做什么?!”

   
如此垄断山西疫苗市场,左右山西卫生厅及全省疾控网络,坐拥财富的“卫生部企业”到底是怎样一家公司呢?


山西疫苗乱象调查之六:“卫生部企业”真相

华卫是个私人企业


    记者看到华卫公司总经理田建国的名片上是这样写的:

    卫生部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

    卫生部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医药科技开发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

    卫生部北京华卫产业开发公司总经理;

    卫生部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生物制品配送中心主任。

那么,这个与山西省疾控中心合作的华卫公司到底是否“卫生部部属企业”?

    其实,早在1984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发出《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2003年专门又发文重申这一规定。

    田建国的“卫生部部属企业”又是从何而来?

    记者根据田建国名片上的电话致电卫生部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询问,对方称:“我单位有此人,华卫时代不是我们协会的公司,具体情况工商局一问就知,那是他个人的公司。”

    北京市工商局提供的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工商注册资料显示:该公司 2004年1月6日在北京注册成立,法人代表:田建国,股东:田建国、黄彦红、于莉,股份分别占80%、10%、10%。

    在该公司的工商注册资料里,记者发现一份2007年度的工商年检表,上面写着:“北京华卫时代公司为三人合伙的私有企业。”

    有意思的是,2007年9月6日,即相关部门开始调查这个公司后。该公司召开第一届第一次股东会,做出变更股东决议。2007年9月13日,得到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核准。黄彦红、于莉退出股东,分别以5万元的价格,将各自10%的股份转让给“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开办的北京华卫产业开发公司(集体所有制)。

    此后,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股东只有两个,田建国个人占80%,北京华卫产业开发公司占20%。而这个北京华卫产业开发公司的法人代表也是田建国本人。


                “华卫是个空壳公司”

    山西省卫生厅副厅长李书凯曾公开称:“华卫是卫生部的公司,专门搞疫苗配送的大公司。”

    在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资料中,记者发现了一份2005年7月26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这份编号为“京工商朝处字(2005)第03769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在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北里农民日报社五层520房间办公的,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当事人在开业登记时,委托代办公司采取垫资方式办理了公司登记。领取执照后代办公司将垫资款50万元全部提走,当事人未按规定补足出资。”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虚报注册资本行为。”

    “依法责令当事人60日内补足出资,处罚罚款50000元。”

    而2004年1月6日这家公司在北京注册时,表明注册资本为50万元。股东出资表显示田建国40万元、黄彦红5万元、于莉5万元。

    企业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


                华卫没有疫苗经营资格

   田建国的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从2006年1月1日“负责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所需的疫苗配送及二类疫苗的供应和管理”直到2007年10月15日失踪,一直在经营管理山西全省的疫苗。

    然而,记者在该公司的工商注册资料中发现,这个公司在山西经营期间根本没有疫苗经营资格。

    2004年1月6日,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该公司《营业执照》显示,这个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销售生物制品、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化工产品(不包括危险化学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投资咨询;会议服务;企业形象策划;营销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交流活动。(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

    2007年9月6日,即在相关部门开始调查这个公司后。该公司召开成立近4年来的第一次股东会,做出经营范围变更决议。

    也即该公司连续经营疫苗达1年零8个月后,2007年9月13日,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正式核准,在这个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增加了“疫苗”二字。

    然而,2008年1月7日,山西省卫生厅调查组公布的《初核报告》却称:华卫公司2004年1月6日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中存在疫苗销售。


                  华卫公司突然失踪

    2007年8月,太原市人民检察院立案调查山西疫苗问题,2007年10月12日,当地媒体曝光山西疫苗问题,山西省卫生厅纪检组开始立案调查。

    10月15日,山西省疾控中心生物制品配送中心突然关门,华卫公司员工全部撤离山西。山西省卫生厅调查组《初核报告》称,“2007年9月北京华卫公司向省疾控中心提出了中止合同的请求,2007年10月12日,省疾控中心解聘了华卫公司总经理田建国配送中心主任的职务。”

    “当时,我已经举报四个月后,田建国针对相关部门的查处,给华卫公司突然加上了‘疫苗’经营范围,增加了20%的卫生部协会集体所有制股份,想把自己私营公司变色成与卫生部沾边的企业后逃之夭夭,这些都是骗人的把戏。”陈涛安说。

   

“卫生部企业”老总:“由政府部门来回答”

    针对上述种种问题,记者设法联系到了“卫生部企业”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田建国。

    对于记者提出的:华卫与山西省疾控中心是否合作关系、高温标签疫苗、市场垄断、华卫是否卫生部企业等一系列问题。田建国称:“这些事情,我不好回答。请你到山西省疾控中心和政府部门了解吧,由政府部门来回答。”

山西卫生厅:“你去问省纪委吧”

2月23日,记者来到山西省疾控中心。得悉,此前一直与田建国“密切合作”的该中心主任栗文元前不久刚刚被免职,“另有安排”、“出国旅游了”。

    为此,记者找到了目前负责该中心工作的张杰敏副主任。张称:“我知道有标签疫苗,但没有见过他们贴标签。卫生厅纪检组只调查了经济问题,其他的具体情况,我不好回答,你最好找卫生厅纪检部门。”

    而山西省疾控中心党委书记闫明亮的回答几乎与张杰敏完全一致。

    针对山西疫苗市场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记者试图采访山西省卫生厅副厅长李书凯与疾控处,被告知:“没有厅新闻中心的同意,不接待记者”。该厅新闻中心的小刘告诉记者:“情况变化了,我们新闻中心领导让我告诉你,你这属于跨行业采访,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所幸记者见到了参与查处此案的省卫生厅纪检组办公室主任武瑞明,他对记者讲:“我没有权力回答这些问题,这个案子早就移交省纪委了,你去问省纪委吧。”

    记者随即赶往山西省委,省委传达室告知记者:“省纪委没有时间接待记者。”

    之后,记者设法找到负责查处此案已达一年半之久的省纪委931室薛进仓处长,薛进仓反问:“你采访这个案子,想要干什么?”记者回答“舆论监督。”面对记者的不断追问,薛进仓称:“这个案子我们还没有查完呢。”便挂了电话。


山西疫苗乱象调查之七:“高温疫苗”举报风波
山西疫苗高温暴露问题能够浮出水面,引起公众广泛关注,49岁的山西省疾控中心原信息科科长陈涛安成为最关键的人。

信息科长被安排去收电话费

    2005年7月的一天,时任山西省疾控中心信息科科长陈涛安被领导“罢官”了,安排他到后勤物业管理科从事杂务工作,具体工作便是每月给电信局交一次单位的电话费。

    “我们都不理解!老陈是我们卫生系统水平最高的疫情信息技术高级专业人才。”山西省疾控中心的张俊书这样对记者讲。

    陈涛安曾在首都医科大学生物工程系学习,毕业后一直在山西省疾控中心从事全省疫情分析管理工作,1997年被提拔为信息科科长。

    陈涛安长期从事信息技术科研工作,科研成果十余项,熟悉疫苗业务管理,1995年独立完成《全国儿童免疫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开发研究,为中国实现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提供了技术手段。卫生部卫计算发[1996]第1号文件在全国推广应用了这一技术成果。

    因此,陈涛安于2001年被山西省委、省政府授予省劳动模范称号,2003年被评定为副主任技师。

    陈涛安回忆说,单位一把手栗文元非常严肃地通知我,经过组织研究决定,你要离开本职岗位,调到后勤物业管理科从事杂务工作,具体的工作任务是长期休息,工资、奖金一点不会少。一把手还说:你的工作很突出,没什么失误,调你去那里是中心党委的决定,作为一名党员要相信组织,党叫干啥就干啥。

    “接着,省疾控中心许多业务、技术骨干先后都被调整了。”

    2007年11月,停止生物制品供应站站长程宏生、副站长张俊书的工作,清理上交账务。

    2007年12月,免去财务科长杜碧杰职务,调离工作岗位,任命刚调来的普通会计茹建军为财务科长。同时,宣布撤销生物制品供应站,程宏生、张俊书从事杀虫灭鼠工作。

    2007年12月底,成立生物制品配送中心,并委托北京华卫公司管理,任命田建国为生物制品配送中心主任。

    “我当时的工作,就是替单位每月交一次电话费。说白了,任务就是休息。”

    陈涛安介绍说,实质是单位强制性的给我放了无限期的长假,所谓交电话费的杂务工作,每月我给单位财务打个电话,让他们给电信局支付单位电话费。其实打与不打一个样!

    “但是,我不愿放弃卫生信息职业,正好有时间了,利用这个时间做《医院内感染信息系统》课题,使用信息手段控制医院患者感染的开发、研究。很快我就沉静在这一课题之中,直到2007年课题开发试运行成功之后,我回单位向中心主任述职,要求安排新的工作。这时,才弄明白领导让我休息的真正原因。”


                   勤杂工发现大问题

    2007年初,原来很少管闲事的陈涛安,在省疾控中心办公楼发现了有许多人在给疫苗盒上贴标签。“感觉很不正常。”

    而正是这一发现,让这个当时省疾控中心勤杂工进一步发现了更大的问题。

    陈涛安提供给记者的一份自述材料上这样讲:

    我被“组织”安排休息之后。李书凯、栗文元一方面,以行政、业务领导和法规专家的身份,蒙骗上级领导和同志们,说《疫苗条例》规定省、市疾控机构不能供应二类疫苗,利用公司的资质开展疫苗供应和管理,是贯彻《疫苗条例》的新模式。

    另一方面,选择了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万的私营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卫),包装成卫生部部属企业。很快李书凯、栗文元、田建田开始共谋一事,策划如何侵吞山西疫苗市场。

    他们碰到的问题是,疾控机构供应、分发二类疫苗属财政预算外收入,必须收支两条线,北京华卫帐号得不到钱。解决的方法是,于2005年12月,免掉财务科长,让这位高级会计师从事非财务工作,调进来一个普通会计担任财务科长。

    发现了这些问题之后,陈涛安带着疑惑开始查找原因。

    省卫生厅副厅长李书凯、省疾控中心主任栗文元宣称:“《疫苗条例》实施了,省疾控机构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不能经营二类疫苗,而有些是防病工作必须使用的二类疫苗,为了搞好山西防病工作,就需要把配送中心托管给一个公司,卫生部部属企业华卫公司是最好的选择对象。”

    陈涛安质疑以上说法,到药监部门了解情况,取得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国食药监市[2005]548号《关于疾病预防机构供应二类疫苗监管问题的批示》中明确指出:“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以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性质和作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供应、分发疫苗无需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

    “然而,山西省卫生厅也正是用李书凯他们的这个说法,欺骗了政府与卫生同仁。”陈涛安说。

    接着陈涛安通过北京工商局了解,这个公司与卫生部没有任何关系,是一家三人合伙的私人小公司。

    陈涛安说,省卫生厅及省疾控中心个别领导把一家私人小公司渲染成卫生部部属企业、大公司,想方设法的把全省疫苗经营管理权发包给这个皮包公司。这背后肯定隐藏着说不清楚的交易与黑幕。疫苗是高风险产品,需要冷藏避光,却堆在楼道里贴标签!这事关全省3500万人民的生命安全,绝对马虎不得,必须坚决遏制。

  2007年5月25日开始,陈涛安向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省纪委、卫生部、省药监局及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实名举报“山西3500万人民生命健康保障权被官员出卖的一系列问题”。

    三年来,陈涛安向有关部门举报、复议、信访山西疫苗问题30余次,并多次就“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是否卫生部部属企业”质询卫生部。

    期间,围绕陈涛安举报山西疫苗案相关问题发生了一系列“很戏剧性的故事”


                                双重查处同时进行

    2007年5月25日,陈涛安将真实署名的《关于栗文元涉嫌贪污、受贿、洗钱等问题的举报》材料送到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市检察院、省纪委。

    整整15天,陈涛安没有等来任何响应。

    之后,陈涛安每天按时到太原市检察院举报中心询问。“跑了二十多趟,才见到反贪局长,将此事一脚踢到省卫生厅。”

    陈涛安感觉正常程序是很难走得通了,于是找到自己在太原市检察院工作的战友,在这位战友的帮助下,2007年7月底《关于栗文元涉嫌渎职致使人民利益、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举报》在太原市检察院正式立案。

    2007年8月,太原市检察院正式介入。

    就在太原市检察院调查省疾控中心主任栗文元将全省疫苗管理权出卖给私人老板的问题的同时。陈涛安的许多朋友告知:“我们接受了询问,太原市迎泽区检察院正在查你陈涛安的问题。”

    2007年9月上旬,太原市检察院正式通知陈涛安“省卫生厅说,省疾控中心与华卫公司的合作是合法的,你只能要卫生部表态。”

    几天后,陈涛安向卫生部发出了《质询书》。质询华卫公司是否卫生部企业?省疾控中心与华卫公司的合作是否合法?

    陈涛安至今没有等来结果。太原市检察院于2007年9月底撤消此案。

    就在市检察院停止查处后,太原市迎泽区检察院对陈涛安的查处工作由外围调查转向对陈涛安本人的调查阶段。

    9月底,迎泽区检察院的一男一女两个检察官来到省疾控中心,与陈涛安正式见面。

    以下是陈涛安记录的与这两个检察官见面的情况:

    女检察官问我:工作单位?

    我答:省疾控中心。随后我要求二人出示工作证,男检察官合作了,女检察官不合作。在我强烈要求下,女检察官掏出检察证向我摔了过来。我捡起检察证后,记下了他们的姓名,一个叫李俊玲,另一个叫范金生。我说,庄严的人民检察官证件不容你摔。我要求她承认错误,她说,你“爱到哪里告就到哪里告”,双方进入了对峙局面。后来,向他们介绍我是已经公开身份的举报人,讲解了高温疫苗危害儿童,提示李俊玲她的孩子出生时,还不能脱离这次疫苗危机的阴影,并给他们拿出举报材料,希望他们带回去调查这个案件,为保障山西人民生命安全做点实事,但是,被这两个检察官拒绝了,称他们的任务就是调查我,不能接受我的举报材料。

    为了缓解僵持局面,我归还了他们的检察证,接受了他们的询问笔录,他们问了一些我多年来的工作开销情况,一个多小时后,要求我审核笔录签字压指印,我在笔录签字处写道“太原市迎泽区检察院检察官李俊玲,出示检查证时摔证件,威胁被调查人,我对此表示强烈抗议。情况属实  陈涛安。”按了红指印。

    这位女检察官看到调查笔录中有这段话,立刻哭了,我说,不要哭,承认了错误,这页可以重写。

    这两个检察官收拾东西要走了,我不同意他们走,要求承认了错误再走,就这样他们前头跑,我后头追,喊着要求他们承认错误。他们上车时,我追上了,在单位同事围观下,我要求检察官李俊玲承认错误,李俊玲说,“好人不与狗斗”,我说,人民检察官还能骂人?李俊玲说,现在是8小时以外,你管不着!说完开车扬长而去。

    之后,我立即带了一个相机,赶到迎泽区检察院,正好碰见检察官范金生在检察院大门口张望,我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说老范我来了,范金生说,你来干什么?我说,来照你们俩的相,曝你们俩的光。范金生说,我们有肖像权。我说,不照你们本人,照公示牌,那个没有肖像权。范金生立刻把我抱住,告诉他的同事拆掉公示牌。一会儿,范金生把我放开了,我进了检察院一楼、二楼、三楼找遍了,没有公示牌,后面跟了很多人,叽叽喳喳也不知在对我吵什么。

    我又回到门口,一位自称是领导的问我在干什么,我向他讲了代表人民行使权力时不庄重的行为,领导又问我拿相机来干什么,照相没有找到公示牌,现在要照大门,因为李俊玲摔了检察证,就是你们检察院摔了检察证,这位领导高喊不能照,很多检察官挡住了检察院的牌子,路过观看的人越来越多,他们只好让开,同意我照检察院的牌子相片。

    一位审计会计,给我看了一份举报材料,我从中得知,是最亲密的部队战友、最要好的同事举报了我。举报我1997~2007年累计倾吞资金113万元,证据是,累加了1997年以来,出差、开会、学习、购买办公用品、工作设备、技术资料等费用。

    有一个审计团队翻遍了省疾控中心所有账务,也没有找到我的任何实质问题。

    此事,也就这样搁浅到至今了。


                  卫生厅纪检双调查

    2007年9月14日山西当地媒体刊发了《这个“权”能被“托管”吗》,将山西全省疫苗管理权出卖给私人老板的问题第一次公开曝光。

    此后,陈涛安在网上发出了《山西3500万人民生命健康保障权被官员出卖》一文,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

    2007年10月2日,山西省卫生厅纪检组长辛旭光、副厅长李书凯对陈涛安谈话:“对举报人与被举报人都要调查,查出谁有问题谁就承担责任,彻底解决问题。”

    2007年10月12日,由省纪委派出督查员参与的省卫生厅调查组正式开始调查。

    这个调查组正式开展工作的第三天,田建国及华卫公司便“突然失踪了”。

    2007年12月3日,有媒体发表了《一家小公司是怎样垄断山西疫苗市场的》、《华卫背后的利益链条》。

    2008年1月7日,省卫生厅召开会议通报了《关于对反映省疾控中心主任栗文元贪污受贿洗钱等问题的初核报告》,最后的结论是:

    关于省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供应合作方式,省卫生厅已向省政府作出答复,认为符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省疾控中心原生物制品供应站经营二类疫苗的国有资产没有流失;

    华卫公司抵押在省疾控中心的本田雅阁车未在双方固定资产帐上体现;

    未发现栗文元有贪污、受贿、洗钱的问题;

    省疾控中心在财务管理债权、债务处理以及用轿车抵押风险保证金等方面的问题,栗文元负有一定责任。

    “在这两个月中,我与栗文元同时都经历了询问、笔录等被调查过程。但是对我的调查,至今卫生厅没有结论。然而,更不可理解的是对栗文元、田建国制售高温疫苗问题却置之不理。”陈涛安这样对记者讲。

    随即,陈涛安将一篇揭露山西高温暴露疫苗问题的举报材料发布在网络上,引起了社会各方面广泛关注。


山西疫苗乱象调查之八:“山西疫苗”是否异常

2008年5月,山西省洪洞县万安镇村民易文龙找到了陈涛安。易文龙的女儿接种流脑疫苗后,患上“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最后落下了“继发性癫痫”。易文龙为讨要说法正在四处奔走。

    医学常识让陈涛安清楚的明白:“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又称“接种后脑炎”,与接种疫苗关系密切。

    这让陈涛安高度警惕,并开始怀疑——省疾控中心院内大量高温暴光的疫苗,是否就是引发孩子病症的祸根呢?

    随即,陈涛安又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一问题,未引起重视。

    期间,社会上更多的人开始质疑山西疫苗质量,询问接种高温暴露疫苗会有那些危害。山西各地许多家庭开始信访、复议,提出他们的孩子接种疫苗后得病,甚至致死、致残,与疫苗存在因果关系。

    对此2008年7月,山西省纪委立案重新复查,当年11月,卫生部监察局也立案开始调查山西疫苗问题。

    “相关部门在调查高温疫苗过程中,又发生了一系列匪夷所思的事情!”陈涛安这样讲。


               “专家鉴定违反回避原则”

    在易文龙等部分质疑家庭的不断上访、申诉后。

    从 2008年8月28日开始,山西省卫生厅委托山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鉴定小组对其中的5户当事人提出的质疑作出了鉴定结论:“与接种疫苗无因果关系”。

    这些质疑家庭当事人接到山西省卫生厅的文件后,发现参加鉴定的专家违反了回避原则。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专家鉴定组的人员由受种方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第二十条,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

    山西省卫生厅收到的家庭来访信件,均是反映他们的孩子得病死亡或致残与接种省疾控中心的高温暴露疫苗有因果关系。而卫生厅对上访所涉材料进行讨论分析的7名鉴定专家,未经受种方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这邀请来的7名专家中就有3名是省疾控中心的人员,他们分别是:

    省疾控中心副主任:关联欣;

    省疾控中心计划免疫科长:翟如芳;

    省疾控中心计划免疫副科长:常少英。

    2008年12月8日,易文龙、王明亮向卫生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认为被申请人山西省卫生厅抽调的7名专家中,始终有三名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人员,并有一名充当首席专家,属有利害关系的人员,被申请人依据这些专家的鉴定意见得出行政结论,违反了回避原则,要求撤销无效的行政结论。

    2008年12月下旬,他们收到了卫生部不予受理的决定书。

    2009年1月20日起,王明亮、易文龙等7个家庭,相继向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投递了诉状,状告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华卫时代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制售“山西疾控专用”标签高温暴露疫苗致使其子女被伤害,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一年来,他们不断口头、书面敦促法院立案,甚至“击鼓升堂,要求立案”,但该法院对于这些民事诉讼,至今不予立案也不驳回。


           “卫生厅鉴定调查存在舞弊”

    太原市小店区西温庄乡东温庄村10岁的女孩莉莉,2007年10月、11月分别接种流感疫苗、流脑疫苗。2008年春节时感到异样,3、4月份后问题更加明显,表现为:吐字不清,动作怪异,手、脚、头部常常不自觉抽动。各相关医院对病因一直查不清楚。

    2008年9月23日,莉莉的父亲高径向省卫生厅送去“控诉书”。同时又给省疾控中心送去了“解决问题的要求”。

    2008年11月7日,高径被通知来到省卫生厅,收到了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对高径信访回复的函》和《关于对莉莉上访所涉材料的专家讨论意见》。

    《回复函》上写着“西温庄乡东温庄村防疫员证明,莉莉在东温庄村卫生所仅于2006年9月接种乙脑疫苗(有记录)。接种后1年零7个月出现有关症状与接种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温暴光变质疫苗无因果关系。”

    高径立即回村找到了村防疫员,询问这是为什么?村防疫员答,上面找了我多次,不能随便提供接种史,如果不听话就不要干了,我都后悔先前在扑克上给你写下孩子接种的疫苗。

    高径给记者展示的一张红3扑克牌上,有如下文字:“流感06.10.20、07.10.25 流脑07.11.28”。高径告诉记者,这是给省卫生厅提交材料前,找村防疫员时,对方随手在一张扑克牌上写的莉莉疫苗接种史。

写有接种日期的扑克牌

    于是,高径向省纪委、省检察院、卫生部纪检组举报,“山西省卫生厅调查结果严重失实,存在舞弊问题。”

    对此,本报记者采访该村防疫员闫胜艳,闫胜艳告诉记者:“我在扑克上写的,便是这孩子接种疫苗的情况。当时他们找上门来,我顺手便在一张牌上写了接种情况。”“后来,省卫生厅来人调查,也是这样讲的,是什么就是什么!”


             “山西虚构卫生部调查结果”

    山西省疾控中心2009年的第四期《中心会议纪要》记载:“2009年3月17日,山西省疾控中心召开了中层干部会议。”会议上卫生厅纪检组长李双才在大会上谈到,“针对举报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存在曝光变质问题,厅纪检、省纪委配合卫生部监察局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卫生部监察局对存余疫苗的四个县进行了取样监测,检验结果全部合格,表明疫苗是安全的。”

    对此,2009年3月18日,陈涛安向卫生部监察局快递了《关于山西疫苗问题情况的反映》,监察局立即派出关跃进副局长及两名随行人员,来到山西太原与陈涛安就山西疫苗问题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谈话。

    陈涛安提供给记者的谈话录音中,卫生部监察局关跃进副局长对陈涛安讲:卫生部监察局是调查疫苗案中的行政违法、违规问题,疫苗抽检鉴定属业务问题,不是我们的调查范畴,我们既没有在山西的县区抽样送检,更没有出具“暴光标签疫苗是安全的”调查结果。

    “由此证实,山西省疾控中心会议纪要发布了虚构的卫生部监察局调查结果。又一次实施欺上瞒下的伎俩!”陈涛安说。

    陈涛安认为,该《会议纪要》中“对存余疫苗的四个县进行了取样监测”的陈述,表明山西省疾控中心承认山西高温暴露疫苗客观存在,直到2009年3月以前,山西人民仍在接种质量可疑的高温暴露疫苗。


作者注:本文已于2010年3月17日发表在我供职的中国经济时报上,发表的是一个删节版,此为完整版本。
-----------小公司怎样垄断山西疫苗市场


2007年10月9日,山西省亨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致函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建议山西省人大按照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认真查处省疾控中心生物制品配送被北京华卫公司‘托管’问题,尽快督促省卫生厅撤销《山西省流行性乙型脑炎疫苗强化免疫、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使山西省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起来。

  根据山西省卫生厅和山西疾控中心的规定,山西各地统一使用省疾控中心订购和逐级配送的疫苗,同时必须贴有“山西疾控专用”标签,如有违反,承担免疫接种是否安全、有效的责任。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非规定渠道购苗接种,一旦发现严肃查处。

  山西省疾控中心生物制品配送中心负责山西省疾控工作所需疫苗配送及二类疫苗的供应和管理,同时负责“山西疾控专用”标签的印制、发放和粘贴。

  然而,这个以“山西省疾控中心”面目出现的“生物制品配送中心”有一个真正的主人——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卫”),公司还有一个耀眼的光环——卫生部部属企业。

  每年380万元“托管”全省疫苗配送

  北京华卫接手山西省疾控中心生物制品配送中心始于2006年1月1日。

  山西省疾控中心会议纪要(2005年第14期)记载: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经中心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原生物制品供应站进行调整……经过慎重考虑,认真研究,仔细筛选,最后确定了卫生部部属企业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单位设山西省疾控中心生物制品配送中心,由该公司进行二类疫苗的市场经营,每年交中心380万元(每季度交一次),另交50万元的风险抵押金。

  2005年12月28日,山西省疾控中心向各市疾控中心发出《关于成立生物制品配送中心的通知》,明确提出:配送中心具体工作委托北京华卫负责,该配送中心主要工作是负责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所需的疫苗配送及第二类疫苗的供应和管理。该中心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

  与此同时,北京华卫以山西省疾控中心的名义,与长治、临汾、晋城、吕梁、朔州等市级疾控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市疾控中心成立生物制品配送分中心,省中心保证不向分中心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配送二类疫苗,市中心保证从省中心采购疫苗,同时“在所辖区域内执行综合市场治理计划,沟通和协调区县CDC和接种单位的疫苗采购渠道,确保市场控制力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在山西省疾控中心与长治市疾控中心签订的《合作协议》中,北京华卫法定代表人田建国竟然成了山西省疾控中心主任栗文元的委托代理人。

  从2006年6月开始,北京华卫推出“山西疾控专用”标签,粘贴在所有配送的疫苗盒上。随后,这一要求出现在山西省疾控中心和山西省卫生厅下发的文件中。

  由此,北京华卫控制山西全省二类疫苗市场的网络已经形成。

  然而,以“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为名成立的省配送中心和市配送中心明显地违背了《条例》的精神。

  根据相关规定,我国将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规定受种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2005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条例》规定,“疫苗生产企业可以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批发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第二类疫苗。疫苗批发企业可以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其他疫苗批发企业销售第二类疫苗。”

  这一规定改变了过去国内疫苗统购统销的模式,打破了省级疾控机构垄断疫苗供应特别是二类疫苗供应的体制,其根本目的是降低二类疫苗的价格,从而让百姓受益。

  山西省疾控中心成立的省生物制品配送中心以及此后成立的市级分中心,重新垄断了全省二类疫苗市场。

  卫生部文件被扭曲执行

  疾控领域有一句话:财神跟着瘟神走。在很大程度上,疫情是疫苗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等单位和部门获得巨大效益的机会。

  北京华卫在接管生物制品配送中心不久就遇到了这样的机会。

  2006年1月28日,卫生部发出《关于加强麻疹控制工作的通知》(卫发电〔2006〕13号)。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麻疹疫情的发生,卫生部要求“提高常规免疫接种率,加强对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管理,消除免疫空白人群……各地要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开展流动儿童的免疫接种工作,将流动儿童的免疫接种纳入到当地卫生部门的工作计划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督促托幼机构、学校落实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并做好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

  2006年4月5日,山西省卫生厅、山西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学校麻风或麻腮风联合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晋卫疾控〖2006〗13号),要求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学龄前儿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儿童进行麻风或麻腮风联合疫苗预防接种工作。

  此后,山西省疾控中心印发了《预防接种通知单》称,“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麻疹控制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省现在开展麻风腮疫苗的接种工作。”

  在介绍麻疹、风疹和流行性腮腺炎相关知识后,《预防接种通知单》向家长推荐“普祥立适”进口三联疫苗预防相关疾病,称该疫苗“保护效果好,而且一针接种同时预防三种疾病,减少了副反应发生的机会”。

  《预防接种通知单》标明:麻风腮联合疫苗(普祥立适)价格为84.2元人民币,接种费另计。

  麻疹疫苗是我国最早列入儿童常规预防接种的第一类国家计划免疫疫苗。而麻风和麻风腮疫苗是二类疫苗,由接种人自费。

  《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接种第二类疫苗的建议信息应当包含所针对传染病的防治知识、相关的接种方案等内容,但不得涉及具体的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

  实际上,卫生部通知仅限于要求加强麻疹控制工作,山西省卫生厅的通知变成“麻疹或麻腮风”,而山西省疾控中心则直接变成“普祥立适”牌麻风腮。

  在运城乙脑疫情中进账1344万元

  实际上,北京华卫目前最大的一笔生意是2006年7月的运城乙脑疫情。

  2006年7月13日,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报告首发乙型脑炎病例,7月中下旬病例数开始增多,甚至出现多人死亡。

  8月13日,山西省卫生厅疾病预防控制处处长冯立忠宣布,即日起运城市将对9个发生乙脑疫情的县区开展应急接种,计划对全市15岁以下少年儿童全部接种乙脑疫苗,根据情况还将扩大至20岁,同时鼓励成人自愿接种。

  8月15日,山西省疾控中心生物制品配送中心副主任卢徐民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说:“今年7月1日,乙脑疫苗已规划到计划免疫内,因此,凡在今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孩子,接种乙脑疫苗的疫苗费用都是免费。除此之外,其他接种人群,免疫规划外的接种人群,如自愿接种,则要交付一定的费用。目前,全省统一使用乙型脑炎纯化疫苗(Vero细胞),统一28元一支(不包含注射费)。”

  根据山西省卫生厅2007年11月7日发布的消息,2006年运城等地发生乙脑疫情后,山西省疾控部门及时组织第二类疫苗240万人份,实际应急接种192万人份。

  业内人士指出,乙脑疫苗2006年的出厂价为每人份9元,而接种者以28元购买,其中的环节是:山西省疾控中心生物制品配送中心采购疫苗时,每人份收取4元的配送费、3元的返利,以每人份16元价格给市疾控部门,市疾控每人份加4元给县疾控,县疾控再加4元给乡镇一级。

  以每人份赚取7元、共接种192万人份计算,北京华卫在运城乙脑疫情中进账1344万元。

被垄断的山西疫苗市场

  山西省亨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是运城当地的一家民营企业,注册资金1500万元,以药品经营为主。2006年12月,公司取得疫苗经营资格。

  2007年年初,山西省卫生厅下发《山西省流行性乙型脑炎疫苗强化免疫、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2007年3月6日,山西省卫生厅、教育厅又下发《关于加强流行性乙型脑炎防控工作的通知》。大规模接种开始,疫苗供应依然紧张。

  此时,亨通公司储备了数万支疫苗。然而,当他们向当地疾控部门推销疫苗时被告知,所有二类疫苗必须经过山西省疾控中心生物制品配送中心配送并贴有“山西疾控专用”字样,才能被接种。

  “我们也是从正规厂家进的货,16元一支都卖不了,他们28元一支还说供不应求。”亨通公司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说:“我们不是自己没本事,被挤出了市场,而是人家根本不让你进!”

  这位负责人说,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疫苗批发企业可以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其他疫苗批发企业销售第二类疫苗。而山西省疾控中心的做法显然将其他批发企业排斥在外。为此,他与运城市疾控中心多次协商,得到的答复都是说:省疾控有文件,我们必须按文件执行。

  更让这位负责人气愤地是,2007年4月,他多次到省疾控中心生物制品配送中心批发疫苗,可配送中心拒绝提供,称“不卖给疾控机构以外的单位或个人”。

  这位负责人说:“现在我们清楚了,省配送中心承包给北京一家公司了。山西省卫生厅和省疾控中心肩负着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神圣职责,现在完全可以说省卫生厅发文是为‘托管’省配送中心的北京华卫公司在谋利益!”

  实际上,北京华卫在山西疫苗市场享有绝对的权力:一是唯一有权粘贴“山西疾控专用”标签,没有这个标签,一支疫苗都没人敢用;二是拥有全省疫苗配送的国有冷链,这是疫苗储运必备的设施。

  一位要求匿名的疫苗生产企业驻山西销售代表讲述了北京华卫的盈利模式:例如,北京华卫需要某种疫苗,双方事先商定价格为每人份20元,北京华卫加价后以每人份22元给市级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以每人份22元的价格付给疫苗厂家货款,收到货款后,疫苗厂家将每人份2元返利给北京华卫,一般是以疫苗形式。北京华卫再将疫苗兑现。

  这位销售代表说,疫苗生产企业要想占有山西市场,必须和北京华卫合作。而北京华卫要求企业根据疫苗品种和数量返利,一般在20%~30%之间,全省算下来,这将是一个天文数字。

  “只要想做山西市场,无论北京华卫提什么条件,只能答应配合,否则就得退出。”这位销售代表说,国家的政策是要促进企业竞争,降低疫苗价格。现在反而变成独家垄断,长期下去,倒霉的是老百姓。

  1300多万元国有资产被接管

  山西省疾控中心向各市疾控中心发出《关于成立生物制品配送中心的通知》说:2005年12月31日前山西省疾控中心生物制品的债权债务委托北京华卫公司负责清理。

  2006年1月6日,山西省疾控中心生物制品配送中心向各市疾控中心下发《货款结算账户告知函》称,“依据山西省疾控中心〖2005〗21号文件,由山西省疾控中心成立生物制品配送中心,委托北京华卫托管运营和处理债权债务。”

  《告知函》列出两个账号,第二个是北京华卫在交通银行北京分行水碓子支行开设的账号。

  那么,2005年12月31日前,山西省疾控中心生物制品配送中心的债权债务情况如何呢?

  程宏生,原省疾控中心生物制品供应站站长,2005年10月中旬突然被免职。在记者多次要求下,程宏生接受了采访。

  程宏生说,2005年10月,我在外地出差时得知自己被免职。回到单位,根本没有进行财务交接,为防止将来出现意外,我让财务部门给我打印了债权债务清单。

  程宏生出示的《2003年3月至2005年10月31日生物制品供应站收入支出状况》显示:

  债权:各市疾控中心欠省疾控中心 2960.07536万元;

  库存:二类疫苗库存374.4098万元(其中包括过期疫苗8.4317万元);

  债务:省疾控中心欠二类疫苗生产、批发企业2003.7935万元。

  债权+库存-债务=1330.69166万元。

  也就是说,北京华卫接手省生物制品配送中心时,实际接手了1330多万元的国有资产。

  那么,北京华卫对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如何呢?

  2006年1月6日,山西省疾控中心生物制品配送中心向各市疾控中心下发《货款结算账户告知函》,并注明北京华卫公司账号后,包括阳泉市疾控中心、晋城市疾控中心在内的多家单位将部分欠款汇到了北京华卫公司账号。

  然而,在2007年9月10日和10月10日的中心例会纪要上,山西省疾控中心主任栗文元称这些债务为“1900多万元”的“916张白条”,并称审计报告已有结论。

  程宏生对记者说,2006年年初,省疾控中心请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审计报告出来之前,省卫生厅分管疾控中心的副厅长李书凯将程宏生叫到卫生厅,和疾控、财务、纪检等部门负责人一起谈审计出来的“很多问题”。程宏生认为,所谓的问题是自己被免职后尚未回收的各市疾控中心的欠款,而且账目清晰。

  随后,程宏生马上向各地崔要欠款,并将票据交送山西省审计厅。第二次送票据时,审计厅要求省疾控中心派人送。程宏生将票据交省疾控中心财务科科长并说明情况,但省疾控中心竟拒绝报送。

  程宏生说,省疾控中心不送票据,审计报告当然记录这些问题。可是,明明是双方认账的欠条,栗文元偏偏要说成是白条。疾控中心没有财务交接就把账目给了北京华卫,这将来会不会变成谁都不认账的白条呢?

  山西省纪委介入调查

  从2007年9月开始,山西省疾控中心职工陈涛安实名举报疾控中心将疫苗配送权力“出租”给北京华卫公司,公司既能使用疾控机构的职能调控、引导市场,又以疫苗批发企业身份倾销疫苗,靠垄断攫取巨额利润;而省疾控中心负责人利用权力寻租的同时,造成近3000万元国有资产流失。

  2007年9月14日,《山西经济日报》以《这个“权”能被“托管”吗?》为题进行了报道。然而,在该报网站上,这篇报道没有刊登。

  9月27日,某网站刊登《山西省3500万人民的生命保障权被官员出卖》的文章。随后,又陆续刊发了10多篇相关文章。不久,相关文章被封杀。

  陈涛安的举报和相关报道引起了山西省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2007年10月1日,山西省卫生厅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10月30日,省纪委等部门展开调查。

  北京华卫注册资本仅有50万元

  2007年11月30日上午9时,记者到山西省疾控中心办公室联系采访。办公室主任郑杰说:“关于北京华卫公司、配送中心的问题,我们拒绝接受采访。”

  郑杰还说:“网上的文章是错误的。”记者询问是部分错误还是全部错误,郑杰不予回答。

  生物制品配送中心离山西省疾控中心大门仅20米左右。记者在配送中心门口拍照时,一名男子从配送中心冲出来,大声呵斥记者不许拍照,随后撕扯记者衣服并高声辱骂。

  这名自称省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的男子要求记者出示证件,自己却拒绝出示任何证件。事后记者查明,此人为配送中心副主任卢徐民。

  山西省疾控中心2007年9月10日的会议纪要记载,疾控中心主任栗文元说:“与北京华卫合作,已有500多万元以房租等形式收入中心并上缴财政。到目前为止合同运行良好。可以说,两年760万元的收入,对中心工作的正常运转发挥了很大作用。”

  他同时警告,“对别有用心,歪曲事实,甚至造谣诽谤,以达到扰乱中心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决不姑息。”

  山西省疾控中心2007年9月27日的会议纪要记载,栗文元就《这个“权”能被“托管”吗?》说,省疾控中心按《条例》规定无权经营二类疫苗,“托管的只是配送中心,而不是二类疫苗,不涉及权力转移。”

  2007年10月10日,山西省疾控中心例会纪要记载,针对近期报纸和网上刊登文章及相关评论,栗文元将向有关部门反映,“我本人也保留名誉侵权的上诉权”。

  2007年11月30日下午2时30分,记者到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联系采访。工作人员请示卫生厅新闻发言人郭跃明后回复:“卫生厅不安排采访。”

  2007年9月10日,朱瑞峰以公民身份采访了山西省卫生厅副厅长李书凯。李书凯分管省疾控中心。

  在对话录音中,李书凯称,北京华卫是卫生部专门从事疫苗配送的大公司,华卫承包配送中心“完全合法”,而且“疫苗价格压得低,真正是人民群众受益了。”

  然而,记者从北京市工商部门查阅的注册信息表明,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仅50万元。

  更为离奇的是,早在1984年12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发出《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2003年专门发文重申这一规定,所谓“卫生部部属企业”又是从何而来呢?

华卫背后的利益链条

  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卫”)工商登记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年底,由田建国、黄彦红、于莉共同投资开办,法定代表人为田建国,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田建国出资40万元,其余两人各出资5万元。

  然而,在山西省疾控中心栗文元和山西省卫生厅副厅长李书凯嘴里,这一私人公司转眼成了“卫生部部属,而且是专门从事疫苗配送的大公司”。

  山西省疾控中心生物制品配送中心成立后,田建国成为配送中心主任。在田建国的名片上,一面印着“山西省疾控中心生物制品配送中心主任”的头衔,另一面印着“卫生部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等职务。

  记者查阅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网站发现,该协会有一副秘书长名为田建国。

  2005年12月12日,山西省疾控中心召开例会通报成立生物制品配送中心并最终由北京华卫经营二类疫苗时,中心主任栗文元还列举了备选企业需要具备的条件:一是符合条例的规定;二是合法的企业;三是资质可靠,熟悉市场;四是能与CDC积极合作,实现互赢互利。

  山西省疾控中心2007年9月27日会议纪要记载:栗文元说:“由于省疾控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可能取得二类疫苗经营资质,按《条例》规定无权经营疫苗,托管的只是配送中心,而不是二类疫苗,不涉及权力转移问题。”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目的就是打破过去省级疾控机构垄断二类疫苗市场的格局,让企业充分竞争。卫生部《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条例>的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第二类疫苗的使用管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供应二类疫苗监管问题的批复》(2005年12月21日)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供应、分发疫苗无需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

  也就是说,山西省疾控中心有权供应、分发二类疫苗,无需寻找“有资质的合法公司”。

  接管配送中心后,北京华卫最晚在2006年6月推出“山西疾控专用”的标签,要求所有二类疫苗必须粘贴,否则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山西疾控专用”标签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CDPC)全国统一标志和看似“HW”的两个字母变体组成。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启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统一标志的通知》规定:该统一标志使用范围仅限于“各级各类疾控机构的建筑标识及其相关物品、设备;疾控机构的指示性路标”。同时,“疾控机构标志的图案使用时,不得在标志中增删任何内容。”

  违反卫生部规定的“山西疾控专用”的标签成了北京华卫垄断山西疫苗市场的标志。更为严重的是,这一垄断形式竟然以山西省卫生厅文件的形式得到“行政权力”的保护。

  2007年年初,山西省卫生厅、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流行性乙型脑炎防控工作的通知》提出,“为保证免疫接种的安全有效,全省要统一使用省疾控中心逐级配送的标有‘山西专用’字样的疫苗”。

  二类疫苗的利润空间到底有多大?山西省疾控中心2003年3月至2005年10月31日生物制品供应站收支清单表明,疾控中心疫苗收入为:2003年全年为1610.19434万元,2004 年全年为1499.171284万元,2005 年前10 个月为2596.740089万元。3年的疫苗利润分别是:2003年为139.90433万元,2004年为 181.329654 万元,2005 年前10 个月为172.267192万元。3年平均利润率为8%~9%。

  实际上,2006年及以后,山西疫苗销售量及利润都有大幅增加:一是2006年运城出现了乙脑疫情;二是二类疫苗零售价格上升幅度较快,批零差价增大;三是随着健康知识普及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自费接种的人相应增加。

  还有一个因素是山西省卫生部门发文推荐二类疫苗。如省疾控中心2007年发文推荐PPV23疫苗。

  根据山西省疫苗接种人口和以往接种情况,山西省疾控中心内部人士估计,22个月时间里,北京华卫印制发放的“山西疾控专用”标签应该在1500万到2000万个,所得收入可能达数千万元。

  山西省疾控中心多名员工向记者证实,疾控中心主任栗文元在很长一段时间驾驶车牌号为“京JD7033”的本田轿车,该车为北京华卫购买。据了解,在山西省纪委展开调查后,栗文元将其解释为:北京华卫每年应交50万元抵押金,后来用此车抵了一部分资金。

  2000年4月,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向山西省疾控部门捐赠车牌号为晋A99447的三菱吉普车一辆。一年后,该车被卫生厅副厅长李书凯(时任卫生厅疾控处处长)借走。目前,该车成为北京华卫的工作用车。


来源:《中国青年报》
-----------各位老师、专家和朋友们:下午好!
  我是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干部,1997年~2005年担任信息中心主任,中共党员,省劳动模范,副主任技师。完成了多项卫生信息技术科研成果,是全国疫苗接种信息化管理的开辟者,是卫生系统公认的传染病疫情、计划免疫信息统计、分析业务技术骨干,奇缺的计算机软件开发工程师。取得过许多娇人的成绩。2007年我完成的研究课题是《控制医院患者感染信息系统》,省科委的技术鉴定的结果是,国内领先水平,填补山西省空白。
今天我介绍的内容是:我们与山西疫苗腐败官员斗争的经过。
                     一件人事安排怪事
  我在2005年7月碰到了一件怪事。单位一把手栗文元非常严肃地通知我,经过组织研究决定,你要离开本职岗位,调到后勤物业管理科从事杂务工作,具体的工作任务是长期休息,工资、奖金一点不会少。
  我向栗主任提出了疑问:我有什么工作失误?
  栗主任说:你的工作很突出,没有什么失误,调你去那里是中心党委的决定,不是我个人的意见,作为一名党员要相信组织,党叫干啥就干啥,尽快整理你的东西,已经安排了一名新科主任,你要做好移交工作。
  当时,我单位的同事们甚至卫生厅的许多领导,都疑问怎么能把业务、技术骨干安排在后勤休息呢?
我就这样被组织安排下休息了。省里的软件公司非常关心我休息了,他们向开出了高薪聘用价格,均被我谢绝了。我不愿放弃卫生信息职业,现在有时间了,正想利用时间作一个课题,使用信息手段控制医院患者感染的开发、研究,很快我就沉静在这一课题之中。
  直到2007年课题开发成功之后,我才弄明白休息的原因。这是因为,山西省卫生厅副厅长李书凯、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栗文元,计划着一个大买卖,我是绊脚石,“组织”安排我休息的背后,隐藏着一个疫苗腐败大案。
                     疫苗腐败有预谋
  2005年6月1日我国施行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疫苗条例》)。条例中规定,有一、二类疫苗,一类疫苗免费由政府承担,药品批发企业经批准后,可以经营二类疫苗。其目的是,通过市场竞争压缩流通水分,让人民得到更多的实惠。

李书凯、栗文元二位领导眼力很好,他们从《条例》中看到了巨大的商机。
  首先,二类疫苗可以公司经营,有了官商结合的契机。
  其次,二类疫苗出厂到零售的差价很大,10元的出厂价零售可达30~50元。
  再次,消费量大,“非典”以后老百姓防病意识很强,卫生行政部门有权根据疫情发布疫苗建议信息,发布一个社会信息可赢得大把的钞票。
他们知道,我精通疫情分析、熟知免疫接种知识,工作在卫生信息岗位,爱钻研、讲原则,如果他们操作的商机,被我研讨、识破后果不堪设想。
他们更知道,我决不会跟他们同流合污。
  我成了他们实施疫苗腐败计划的第一个绊脚石。让我“满意地”休息,是他们的计划之一。
  我被“组织”安排休息之后。李书凯、栗文元一方面,以行政、业务领导和法规专家的身份,蒙骗上级领导和同志们,说《疫苗条例》规定省、市疾控机构不能供应二类疫苗,利用公司的资质开展疫苗供应和管理,是贯彻《疫苗条例》的新模式。
  另一方面,选择了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万的私营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卫),包装成卫生部部属企业。很快李、栗、田开始共谋一事,策划如何鲸吞山西疫苗市场。

他们碰到的问题是,疾控机构供应、分发二类疫苗属财政预算外收入,必须收支两条线,北京华卫帐号得不到钱。
  解决的方法是,于2005年12月,免掉现任财务科长,让这位高级会计师从事非财务工作。调进来一个普通会计担任财务科长。
                      金钱启动官商经营
  2005年12月28日,栗文元向各地签发文件,通知各地省里成立了生物制品配送中心,委托北京华卫公司负责,赋予的权利是“负责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所需疫苗的配送及二类疫苗的供应和管理”。同时下文件任命华卫老板田建国为配送中心主任。
  下发安民会议纪要告职工,由卫生部企业北京华卫经营配送中心,每年上交380万元,每季度交纳一次,另交50万元的风险抵押金。但是,2006年1月~2007年9月,从没有向中心职工们公布过费用上交情况。

李书凯副、栗文元以权威、专家和领导的身份,向各市疾控中心领导解释、宣传山西省应如何正确贯彻《疫苗条例》,指导他们认为,山西唯一与卫生部属企业华卫公司合作,才能迎合上级意图,才能贯彻好《疫苗条例》获得政治、经济双丰收。
  2006年4月,由北京华卫出资,栗文元、田建国开始奔走全省11个市签订“合作协议”。 11个市中有6个市签订了协议,分别以65万、30万、17万等,不同的价格出卖了属地疫苗供应和管理权。
              发现疫苗腐败大案
  2006年底,我向栗文元汇报,一年半来没有休息,投身卫生防病事业开发出《控制医院感染信息系统》可填补空白。希望回到原岗位工作。栗立即打断说,是组织的决定,没有安排你回来。我问,什么时候能回来。栗说,3~5年以后吧。
  我对栗产生了高度质疑,这个领导处理问题很奇怪?
  经了解,我中心有许多变化,只有北京华卫经营配送中心之事使我不解。
国家药监局的文件明确指出,根据《疫苗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以及疾控机构的性质和作用,疾控机构供应、分发二类疫苗无需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我中心供应、分发二类疫苗的职能,怎么能交给私营公司经营?
  国家要求医疗卫生机构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我中心竟然出现了公司经营公共卫生机构,利用权力垄断山西疫苗市场。我的面前已经出现了一个鲜活的疫苗腐败大案。
                    领导包装小公司
  自2006年以来,李书凯副厅长、栗文元主任在大会、小会、文件上以及指导基层工作中,大肆宣扬北京华卫是卫生部企业,是卫生部专门搞疫苗的公司。总经理田建国主任,也是一副卫生部派来的派头,拿着一面是卫生部公司总经理,一面是省配送中心主任的名片,在卫生行业到处散发,表示有来头,可以凌驾法规、条例之上。
  经我了解,卫生部根本没有部属企业,北京华卫公司是一个注资50万的私营公司,既无资金又无设备。
  李书凯、栗文元为了解决空壳公司的资金问题,瞄准了山西省疾控中心开展疫苗供应工作存下来的三千万元国有债权资金。2006年1月6日,省疾控生物制品配送中心下发了“货款结算告知函”,写上了华卫帐号。从此三千万元成了华卫的生意本金。
                         买卖标签获暴利
  栗文元违反国家药监局、卫生部的规定,私自利用公益标志,制作“山西疾控专用”标签,统一由北京华卫贴在疫苗盒上。
  李书凯副厅长多次签发卫生厅文件,不断地通知各地全省要统一使用山西省疾控中心逐级配送的标有‘山西专用’字样的疫苗,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非正规渠道购苗接种,一旦发现严肃查处。
  进入山西市场的二类疫苗必须由华卫贴标签,好似一个“官”卡,向疫苗生产批发企业强行索贿。贴一个标签索取出厂价15~30%的返利。一年下来,可索取利润上千万元。
                      署名举报被搁浅
  我于2007年5月25日向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投递了署名举报。
  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于2007年8月立案调查栗文元。但是在2007年9月初,副厅长李书凯向检察院出据了一个报告,称:关于省疾控中心与北京华卫公司合作合法。这个报告导致检察院立案调查工作搁浅。
  但是,我手中已有大量的证据,决不服举报被搁浅。特别是2006年8月,他们利用运城市乙脑疫情牟利之事。 2006年8月11日李书凯签发了一个卫生厅文件,因为运城市乙脑疫情,要求各地积极开展乙脑疫苗应急接种。
  防病工作者都知道蚊子传播乙脑,疫苗的最佳接种期是流行季节前1个月,每年3-5月份接种较合适。如果8月中旬启动人群乙脑疫苗接种,9月才能搞完,10月份产生抗体,这时蚊子还有多少?老百姓必定白花钱。
  这个卫生厅文件显示,共报告乙脑病例69个,运城市只有44个,平均10余万人口中才有1个乙脑病例,其他10个市总共只有25个,平均100余万人口中才有1个乙脑病例。这样的乙脑疫情态势,怎能动员山西人民接种乙脑疫苗。
  这次应急接种,运城地区消费乙脑疫苗200~300万人份,全省合计消费500~600万人份。乙脑疫苗由北京华卫垄断供应,向厂家采购价格为9元/人份,在山西的消费价格为28元/人份,山西省老百姓的消费总额在1.5亿左右,估算北京华卫获利三千万元。因其引起的社会恐慌,造成的社会经济损失难以估计。
                    舆论监督显威力
  利用疫情欺骗人民的性质极端恶劣,我决定不能放过他们,要履行卫生工作者的天职,向媒体提供新闻线索,对李、栗进行舆论监督,让人民、让专家公开判一判山西疫苗问题是不是存在严重的腐败。
  2007年9月14日山西经济日报发表了《这个“权”能被“托管”吗?》,质问小公司担当山西省疫苗供应和管理重任,一旦山西省疫情来临,如何应对?
  2007年9月27日起至今,《人民监督网》发表了《山西3500万人民生命健康保障权被官员出卖》之系列文章20余篇,深刻揭露、声讨李书凯、栗文元、田建国等人的违法、违纪行为。
                    腐败官员生伎俩
  《人民监督网》的文章一发表,立即轰动了互联网。李书凯副厅长也做出了快速反映,在他的安排下,卫生厅组建了山西省疫苗问题调查组。并采取了策略应对。
  第一步,是拉大旗。对外宣称是山西省委、省政府、省纪检委高度重视,派来了调查专案组。
  第二步,是应对举报人。2007年9月30日,专案组长跟我谈了话,态度很坚定,表示本着对山西老百姓健康负责的态度,会给我一个满意的结果,希望我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支持调查工作。
  专案组领导称是省委书记派来的,专门找我和线索提供人、知情人谈话。他对我举报山西疫苗腐败问题高度赞扬,共同声讨山西疫苗腐败问题,真是让我们既感动又激动。
  省纪委介入调查的消息传开,大家欢欣鼓舞。《人民监督网》上,留下网民大量的帖子,赞扬山西省纪委专案组一定能办好此案。
  直到2008年1月7日,公布此案的调查结果,我们才发现这个专案组是李书凯安排自己查自己的调查组,李书凯竟然在后台当着裁判员。
                           网上获得新证据
  《人民监督网》的点击量日数万人次,网站信箱里不断获得新证据,经过核实写成补充举报材料,立即编写新文章,可以说平均5天必发一篇,李书凯、栗文元的疫苗腐败劣迹不断被揭露。
例如:
  1、转移国家财政预算外收入。北京华卫总经理田建国担任配送中心主任之后,大肆违反财政法规,将国家财政预算外收入转移到了北京华卫账户。
  2、歪曲卫生部文件。2006年1月28日卫生部根据麻疹疫情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做好一类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麻疹疫苗是免费的一类疫苗,到了李书凯副厅长这里签发文件是接种收费的麻风或麻腮风联合疫苗。到了栗文元这里印了一个“预防接种通知单”,接种“普祥立适”牌麻风腮联合疫苗(每人份84.2元)。
  3、兜售高价二类疫苗。2006和2007年3月,李书凯两次签发卫生厅文件,面向山西老百姓,兜售高价乙脑疫苗。文件要求,把标语贴到建筑工地等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聚集的地区。
为了您孩子的健康,请给您的孩子接种新型乙脑疫苗;
接种新型乙脑疫苗,是您对孩子健康成长的最佳投资;
预防乙型脑炎的最佳选择是接种新型乙脑疫苗。
标语中的新型乙脑疫苗,就是精制乙脑疫苗,零售28元/人份,被回避的是普价乙脑疫苗(零售3元/人份)。
他们宁愿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沾满汗碱的钞票装入腰包,也不愿多一支普价乙脑疫苗流入市场。
4、收受私营公司高档小汽车。
  北京华卫公司专为栗文元配备本田高档小汽车(牌号:京JD7033)。
5、私营公司拥有公益捐赠车。
2000年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无偿捐赠给山西省疾控中心一辆三菱越野吉普车,应用于公益事业。却卫生厅李书凯副厅长 “借”走,家用的小车。2007年又成了华卫公司经营牟利车。
                    正义与腐败对阵
  强大的舆论压力下,北京华卫公司然关掉配送中心的大门悄悄地溜了,山西疫苗腐败官员们坐不住了,2007年10月下旬卫生厅召开了一个厅直属单位领导大会,纪检组长讲《人民监督网》的文章都是虚构的,这是一个非法的、反政府的网站。
  此会过后,《人民监督网》是否存在,成了正义与腐败对阵的青雨表。
2007年11月23日,他们找到有权的人,使用威胁网络服务商的手法封杀了《人民监督网》。
  被暴光不敢见人的腐败官员,开始活跃了,到处串办公室,宣称《人民监督网》已经被互联网开除了。在全省计划免疫工作会上,腐败官员们向基层同志们宣布,专案组的调查结果是没有问题,北京华卫公司很快就回来,继续管理我省疫苗供应工作。
  2007年12月3日中国青年报发表了《一家小公司是怎样垄断山西疫苗市场的》和《华卫背后的利益链条》整版两篇文章。深刻揭露山西疫苗腐败,特别指出,出现了权力下的垄断,乙脑疫苗北京华卫带标签的28元一支买不到,亨通公司不带标签16元一支卖不了。引起了各界媒体的强烈反应,百家报纸、千家网站进行了转载和评论,出现了我们卫生系统前所未有的舆论风暴。《人民监督网》又复活了,并与腐败官员们打起了拉锯战,历经八封八开斗争十分惨烈。
  腐败官员们不甘心失败,采用经济手段找到相关部门的官员,拿掉了中国青年报网站上的文章。卫生部某部门还向共青团中央写信,迫害刘万永记者。
  2007年12月中旬,第七届新世纪新闻舆论监督研讨会上,中国青年报刘万永记者介绍了山西疫苗腐败案,又掀起了一次声讨、痛斥山西疫苗腐败高潮。
  《人民监督网》收到了一篇知情网民来信《我为纪检组长说句公道话》,深刻揭露了专案组调而不查,保护腐败官员的内幕。这篇文章发表后,专案组草草结案了。
  李书凯:自己查自己——又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
  2008年1月7日,卫生厅召集直属单位领导们,开了一个通报会议。通报结果与李书凯与无关,连的名字都没有提到。通报结果引用了卫生厅《关于对省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供应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报告》,栗文元不但没有问题还得到了表扬。
  报告把省疾控中心380万出卖山西疫苗供应和管理权,说成符合《条例》的有关规定;
  把华卫公司使用“山西疾控专用”标签,设立疫苗销入山西“官卡”,说成“山西省第二类疫苗供应充足”;
  把华卫垄断山西疫苗市场,疫苗价格连年攀高的现象,说成 “取得了良好效果,疫苗价格低于有些省份,使群众收益”;
  把使用卫生行文件,利用疫情,兜售高价疫苗,说成“使传染病情得到有效控制”;
  把向私营公司出租挂有省配送中心的牌子房屋,租房者获得疫苗管理权的做法,说成符合有关规定;
  把授权北京华卫公司经营省的决定,把任命老板担任配送中心主任的决定,说成未违反人事管理规定。
  通报会一完,我省卫生系统的同志们、疫苗生产批发企业的经营者们及广大网民,很快就知道了。都说卫生厅调查组结论是,李书凯表扬栗文元、田建国。
          调查组回复举报人让人笑掉大牙
  2008年1月8日,省卫生厅调查组与我见面。
  我问,调查结果的落款是省卫生厅纪检组?调查组领导说,这就是省卫生厅调查组。
  我问:非法的“山西疾控标签”、诈骗人民钱财的预防接种通知单、卫生厅下发许多文件制造疫苗垄断等等问题为什么不调查?调查组领导说,卫生厅出了报告认为,你举报的问题都是合法的,只有栗开公司的小汽车有一些问题,财务有些混乱。我质问,卫生厅的《报告》可以违背《反垄断法》、《反补正当竞争法》吗?调查组领导说:这是厅领导的意见他们全权负责。
  我问,省疾控中心的财政预算外收入2个亿,转移到了北京华卫公司,这个公司谋取了不正当利润也不是问题?难道不把这些资金追回来吗?调查组领导没有正面回答,说可以再举报。
  我问,卫生厅报告的依据是什么?调查组领导说:是卫生部的一名专家。
  我问,是否留下文本和签字?调查组领导说:上级答复下级就应口头,这是我党的组织规定。
  最后我提出了我的个人意见,山西省卫生厅的《报告》严重歪曲了《条例》基本精神,与《反垄断法》、《反补正当竞争法》严重抵触,应是无效报告。如不予纠正,将会造成卫生工作秩序混乱,公益服务变质。卫生厅红头文件的支持下,空壳华卫公司转移国家财政预算外收入2个多亿,非法获利近亿元,应立即冻结这个公司帐户。
  2008年1月9日,山西青年报发表了《小公司玩空手道 称霸山西疫苗市场》对卫生厅的《报告》和调查结论进行了舆论监督。
  人民利益是大事,人民健康利益是大事中的要事。疫苗接种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手段。卫生厅的红头报告要掩盖疫苗腐败问题,如此下去,将会有十个百个投机商人,买断公权担任公职坑国害民,将会有更多的公共管理机构搞权利寻租。希望各位老师、专家和朋友支持我们,为了人民的健康利益,共同声讨山西疫苗腐败。


作者:朱瑞峰 摄影/记录  来源:人民监督网
-----------中新社北京3月17日电(记者 曾利明)国家卫生部高度关注媒体报道的“因注射疫苗出现聚集性异常反应”事件,要求山西省卫生厅尽快报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新情况,并立即开展有关调查工作。

  卫生部今天20时20分提供的信息称,此前曾有媒体做过因注射疫苗出现聚集性异常反应的报道。为明确疫苗质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该部于2008年11月协调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所谓的“高温暴露”A+C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和乙肝疫苗依法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此外,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07年11月在对疫苗进行例行检查时,也抽检了所谓的“高温暴露”流感疫苗,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2008年11月,卫生部对山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显示,2006年1月至2008年11月,因接种二类疫苗后出现不适到山西省各级卫生医疗机构接受诊治的儿童共11例。11例中6例属于一般反应,另外5例做了异常反应鉴定,其中4例排除与疫苗接种有关,1例虽鉴定为异常反应,但不属于所谓的“高温暴露”期间提供的疫苗。

  今天,中国各大网站陆续转载了题为《山西疫苗乱象调查:近百名儿童注射后或死或残》的报道,引起内地公众强烈反应。而山西省卫生厅有关人员表示:该省未接到因注射疫苗出现聚集性异常反应的报告。  

  由《中国经济时报》刊发的这篇署名深度报道,揭露山西省疾控中心违背国家《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撤消生物制品配送站,成立生物制品配送中心并将该中心交给“卫生部部属企业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市场经营,出现问题疫苗。从2008年开始,山西省内有近百名儿童不明病因致死、致残或引发各种后遗病症,问题“疫苗”成为最大怀疑对象。      

  山西省卫生厅疾控处处长李贵今天称,报道所反映的问题“早在2007年部分网站就做过报道”。国家卫生部、中共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2008年11月卫生部组成调查组来山西调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此前曾对接种点库存疫苗抽取样品,委托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检验,检验结果均符合国家规定。

  李贵表示,目前中国各级卫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均设有完整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系统,对注射疫苗后出现的异常反应均进行监测、调查。

  专家指出,正常情况下使用合格疫苗接种出现不良反应的几率很小,不到百万分之一。但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接种某一种疫苗的人群出现聚集性的疑似异常反应或疑似异常反应显著增加,提示疫苗质量可能出现问题。据知,2005年安徽发生过“百余学生接种疫苗出现异常”的事件。
-----------17日,“近百名儿童因注射疫苗后或死或残”在网上广泛传播。山西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对新华社记者说,这些报道基本不实。

  山西省委书记张宝顺、山西省长王君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处理。山西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媒体反映的山西疫苗问题,早在2007年就有部分媒体登载、转载。其中所述的有关人员有的曾多次到卫生部门上访,反映接种疫苗后的异常情况,经省级异常反应鉴定专家组鉴定,认为不属于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对有关报道中提到的15名致伤致残儿童,山西省卫生厅已根据线索,紧急安排人员赴基层逐一作调查核实。

  关于“疫苗高温暴露”情况。2008年11月,卫生部安排调查组对疫苗问题进行了调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员对部分接种点库存“高温暴露”疫苗进行封存、取证,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检测,所抽检疫苗均符合国家要求。

  报道中提到的“反季节销售乙脑疫苗”,山西省卫生厅介绍说:2006年7月,山西省部分地区特别是运城市出现了乙脑疫情,卫生部及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根据专家建议,对全省特别是运城市15岁以下儿童进行乙脑疫苗应急接种。以运城市乙脑发病为例,接种以后2007年报告发病数较2006年同期下降76.34%,报告死亡数下降93.75%。


(记者刘翔霄)  

来源:新华网 


山西:未接到因注射疫苗出现聚集性异常反应报告


中新社太原3月17日电 (记者 张恩)山西省卫生厅有关人士17日表示,当天国内部分网站转载题为《山西疫苗乱象调查:近百名儿童注射后或死或残》的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此前曾对山西接种点库存疫苗抽取样品进行委托检验,检验结果均符合国家规定。

  这位人士表示,目前,山西省未接到因注射疫苗出现聚集性异常反应的报告。

  中新社记者17日中午与山西省政府新闻办联系了解此事。山西省新闻办主任王拉英称,山西有关部门目前正在高度重视这一情况,近期将有对此报道的正式回应。

  官方媒体报道称,3月17日,部分网站登载、转载此报道后,山西省卫生厅疾控处处长李贵表示,稿件所反映的问题早在2007年部分网站就做过报道,卫生部、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2008年11月卫生部组成调查组来山西调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此前曾对接种点库存疫苗抽取样品,委托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检验,检验结果均符合国家规定。

  李贵接受采访时说,目前,中国各级卫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均设有完整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系统,对注射疫苗后出现的异常反应均进行监测、调查。
-----------一般来说,官员出来说的都是反话。这个规律放在中国基本适用。
-----------我有过一次被小咬,后来一个周期打过三个牌子的狂犬疫苗,到现在还没死,看过报道后感觉已是万幸。。。
-----------3月17日,本版编辑看到部分网站登载、转载题为《山西疫苗乱象调查》的报道后,致电本报驻山西记者杨荣。为进一步查清此事,杨荣与山西省卫生厅取得了联系。山西省卫生厅给本报的答复如下: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检测结果显示:“山西疫苗”合格


来源:光明日报 
2010年3月17日,部分网站登载、转载题为《山西疫苗乱象调查》的消息,山西省卫生厅疾控处处长李贵表示,该消息所反映的问题早在2007年,部分网站就做过报道。卫生部、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2008年11月卫生部组成调查组来山西调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接种点库存疫苗抽取样品,委托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检验,检验结果均符合国家规定(中检生〔2009〕18 号和中检所SC 200900463 号检验报告)。

  
李贵介绍说,目前,我国各级卫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均设有完整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系统,对注射疫苗后出现的异常反应均进行监测、调查。目前,山西省未接到因注射疫苗出现聚集性异常反应的报告。
-----------无语呀!
如果所转载是事实的话,我既为无辜的生命痛心、惋惜,同时又担心说"真话"的人的安危。
但愿利益的网和墙不能阻挡我们纯正的党性,但愿党纪国法能给百姓以真相、将坏人绳之以法。我真的从内心相信我们的党和高层是希望国家长治久安的,真的从内心相信我们的党是为人民的。
中华复兴,千万别毁在那些败类手里。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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