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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清源:骨髓移植15例9死 6家庭状告广州珠江医院
来源:本站原创 中医理论数据 字体:
核心提示:2004年7月至2005年9月间,在广州珠江医院进行骨髓移植的孩子一共有15个,经统计有9个孩子死亡。目前已向广州海珠法院递交诉状的有6个患儿的家属,共索赔700多万元。



作者:吴秀云 实习生 漆青梦

      6月13日上午8点半,在“外购药”风波中不幸失去女儿的文女士专程从湖南长沙赶来,和珠江医院在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对簿公堂。2005年7月21日,文女士3岁的女儿萱萱在珠江医院进行骨髓移植手术,按医生建议购用外购药后死亡。昨日,文女士向珠江医院索赔死亡赔偿费及精神抚慰金
等共254万元。


多名同样在珠江医院遭遇丧子失女之痛的父母们坐在庭下旁听。


据去年10月央视报道,2004年7月至2005年9月间,在珠江医院进行骨髓移植的孩子一共有15个,经统计有9个孩子死亡。患儿东东的妈妈吴女士说,15个孩子受害的情况都是一样的,这些家长现在都已经取得联系,准备为孩子讨个公道。


幸存者


她六岁还能活六七年


6个起诉家庭中惟一存活的患儿每月输血续命


“妈妈,等我长大了挣钱给你们买东西,你们就不用这么辛苦了”,6岁的小欣欣说这些话的时候,还不知道自己可能不等长大就要离开这个世界。


欣欣是起诉的6个家庭中,
惟一接受治疗后还活着的孩子。



为救姐姐 生个弟弟


因为一出生就患有重症地中海贫血,欣欣的父母为给她治病拼命打工攒钱,为了取得同胞脐血,欣欣的父母还给她生了一个小弟弟。


“是第四胎,中间怀了两个做产检时查出也是重症地中海贫血,都打掉了,现在这个儿子和我们一样都是轻型地中海贫血”,欣欣的妈妈告诉记者。


2004年6月28日,欣欣的父母揣着多方筹措的25万元钱,慕名把孩子送到珠江医院住院,“那时候找朱为国做手术的特别多,我们等着做手术,排队就排了几个月,后来是一个男孩做手术后死掉了,才腾出床位,让我们欣欣住院”。欣欣的妈妈一想起来就后悔,“当初也和其他患儿家属聊天,可是家属怕得罪医院,都不敢说有孩子做了手术后死了的事儿,忌讳这事,要是那时候知道这么多孩子死了,我们说什么也不让欣欣做这个手术”。  


“又死人了?我会不会死?”


欣欣亲眼看见过同病房的患儿手术后死了,那时候才三岁的她特别敏感,一看到别的小孩有什么动静,就问:“是不是又死人了,我会不会死呢?”


在珠江医院做了手术并按医生建议购用了外购药后,欣欣不但没有像医生承诺的那样好转,反倒一点免疫力都没有了,而欣欣父母手里的钱也都花光了,医院随后停了药。


8月26日,欣欣的妈妈背着因为化疗脱发变成小光头的欣欣出院,之后欣欣都是靠每隔28天输一次血维持生命,只要到期不输血,欣欣就浑身没力气,也吃不下饭,无精打采。可是每个月1000多元的输血费,也让这个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更加不堪重负。


“她是戴着口罩出院的,我背着她出院时就想,要是她的病治好了,我该有多开心啊。”欣欣的妈妈说起这些就忍不住落泪。


记者眼前的这个小姑娘瘦弱文静,乖巧地依偎在妈妈身边。


“很多人说,她只能活到十二三岁,要是有钱就能让她长得更大一点。一想到这么好的孩子过几年就要离开我们,我们做父母的……”欣欣的妈妈说不下去了。  


没钱买药只能看着孩子受罪


现在欣欣还要做很多医学检查,妈妈只好辞工专门照顾她和三岁的弟弟。全家都靠父亲一个人在工厂打工维持生活。全家4人这些年一直租住在番禺大罗村两间小房子里。欣欣每个月都输血,体内铁含量超高,可是去铁的药物每粒就要50元,每天要吃一粒,欣欣父母没有经济能力给欣欣吃去铁的药物,只能眼看着孩子受罪。


“不知道别人能不能理解我们做父母的心情,我们十月怀胎把孩子生下来,养这么大,一下子就被那些药害得没了命,心里真是很难过。”欣欣的妈妈说。



新闻来源:南方都市报



目前已向广州海珠法院递交诉状的有6个患儿的家属,共索赔700多万元。其中有两名在珠江医院治疗“地中海贫血症”的孩子家长状告珠江医院案前日开庭审理,东莞的周先生和安徽的戴先生分别向珠江医院索赔170多万元和150多万元,近期也将开庭审理。    


■事件回顾


2005年11月:因骨髓移植中违规使用外购药,收受红包等,珠江医院儿科副主任朱为国受到广东医生违规中最为严重处罚。


2006年10月中旬:央视曝光9名地贫患儿在珠江医院接受同一种手术、购用外购药后相续死亡。


2006年10月27日:患儿家庭起诉珠江医院,因珠江医院提出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法院决定延期开庭。


■庭审焦点 


死亡原因在病不在药?


几个家长反映,在骨髓移植手术前后,珠江医院的主治医生朱为国曾建议他们花巨资从一个叫王华的人手中购买了外购特效药。孩子用药后,很快死亡。


原告律师质疑药品质量有问题。珠江医院院方则表示,药物使用后,患者骨髓全部清除,白细胞降低到零,药品的作用出来了。药品的副作用,如恶心、呕吐、头晕等等,也相继出现。这证明药物质量没有问题。院方说,出现这样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萱萱在骨髓移植后40天全身真菌感染死亡),是病情无法控制的结果,不能归咎于药品质量。”


原告方律师对此表示反对:药物作用“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用药量多一分少一分都不行,不能因为药物有效就认为合法。“手术失败是自然转危?是医方使用假药的结果!”


逐利潜规则带动外购药?


药物的使用,我国要求严格,珠江医院为什么避开药监局和海关的监管?医院本可以自己进口,为什么直接通过个人到境外去买药?


医院明知进口药不能这样违规购买,为什么还会发生这样的事?原告方的辩护律师在一连串发问后指出:“这就是‘潜规则’,就是医疗腐败:医生向病人推荐高价药品,实质就是为了一个‘利’!”


该律师说,珠江医院从1999年实施地中海贫血症手术,在2005年媒体曝光前,都是使用这种方法购买药物。医患间存在着不平等,家长欠缺医学知识和信息,用什么药、签什么字,一切听从医院。手术失败和孩子死亡存在着因果联系,医院在孩子的死亡上有放任责任。


院方代理人回应说:“不能把所有责任都推给医院和医生,这对医院方是不公平的。”他解释,医生拥有的医学知识肯定比病人多,但在治疗前后和每个病人都会有充分的沟通,不能因此就说“医患不平等”。而且医院用药谨慎,“我们所用的药物,在药理学上合乎逻辑。”

索赔100万抚慰金合适吗?


文女士向珠江医院索赔10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另外有3名孩子的家长提出了同样数额的精神抚慰金赔偿。法官提出:“精神抚慰金是抚慰而不是赔偿,患方要求100万元精神抚慰金是否合适?”


原告方辩护律师说:医生是明知外购药为假药,使用其可能对患儿身体造成严重伤害的情况下,仍旧将其用于手术,是故意行为,而不是医疗事故中的过失行为。“珠江医院对生命的漠视给受害家长带来沉痛的打击,100万元精神补偿金既是对家长的抚慰,也是对无良医疗机构的惩戒,并不为过。”


院方立刻反驳:“说珠江医院漠视生命,大家可以去调查再说话。中央电视台为何只调查那些出现我们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的患者,而不去采访那些成功的病例?”


听了双方的辩论意见,法官说,这个案子将在仔细讨论合议之后,再行宣判。对于文女士要求的100万元精神抚慰金,法官强调:


“我国的赔偿原则是补偿而不是惩罚。”文女士点头,表示可以再考虑索赔数额。



论坛相关帖子地址:
新闻调查——地贫患儿死亡悬疑


http://med126。com/forum/viewthre ... 9%BD%AD%D2%BD%D4%BA
-----------震惊一时的珠江医院“外购药”导致地贫儿频繁死亡案有了进展,记者昨日获悉,海珠区法院本周二对此案作出民事判决:医院要对外购药事件承担八成责任,需赔偿6名患儿的家长共计154万元。


    2004年11月,7岁的地中海贫血症患者东东(化名)在珠江医院接受骨髓移植手术,时任儿科中心副主任的朱为国是主刀医生。手术后东东出现严重排异反应,两个月后去世。随后,东东母亲发现,2004年7月至2005年9月,在这家医院由同一医生主刀进行骨髓移植的15名患儿有9名术后死亡,3例手术失败,3例情况不明朗。几名患儿家长反映,手术前后,朱为国曾劝说他们花巨资从一个叫“王华”的人手中购买了从香港走私来的“特效药”。


    2006年5月13日,广州警方将“王华”抓获。一条由药贩到医生到患者的药物中介链条大白于天下。去年底,广东有关部门组织专家两次论证,认定此事“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同时查实,药品未从合法途径进来,医生收了红包,医院管理有问题。6名患儿家长于是将珠江医院告上法庭,索赔700万元。


    海珠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在外购药事件中,医院不能举证证明己方没有责任,而患儿家长参与了“外购药”,应该知道从私人手里买药是不恰当的,因此要承担两成责任。对4名患儿家长分别提出的索赔100万元精神抚慰金的请求,法院认为金额过高,判医院赔这4名患儿家长各4万元。对患儿家长提出的买“外购药”的经济损失,法院认定为证据不足没有判赔。最后,法院判决珠江医院赔偿6名患儿家长各项损失共154万元左右。


    宣判后,患儿家长普遍认为,精神抚慰金只赔偿4万元太低,而当时花费巨资经朱为国介绍买“外购药”的家长,也对法院不判赔“外购药”药费有意见。

(记者 吴秀云 实习生 郭茂红)

来源:南方都市报
-----------导致9名“地中海贫血”患儿在珠江医院手术后死亡的“外购药风波”(曾多次报道)再起波澜。海珠区法院一审判决由医院承担八成责任后,唯一的幸存患儿欣欣的家长不服,向广州中院提出上诉。

据了解,2004年8月19日,欣欣在珠江医院治疗“地贫”移植手术失败。直到2006年4月外购药事件经媒体曝光后,欣欣的父母才得知用于治疗的进口药物均为非法途径购入的走私药。去年欣欣连同其他5名在“外购药”风波中遇害的患儿家长一起将珠江医院告上法院,索赔合共95万元。海珠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在外购药事件中,欣欣的家长参与其中,应承担20%的责任,并认为40万元后续治疗费是欣欣本身的病引起的,不应由医院承担,精神抚慰金也由30万元判为4万元,于是一审合共判赔19.6万余元。

  欣欣的父亲廖先生上诉认为,当时在珠江医院求医时间很短,普通患者不熟悉医疗法规,“外购药事件”不应让家长承担部分责任;欣欣的后续治疗费是由于这次手术失败引起的,原审法院驳回后续治疗费的诉讼请求有悖民法通则的公平原则;精神损失判赔4万元太少。

记者吴秀云  实习生郭茂红

来源:南方都市报
-----------患者经医生推荐,从医药代表处直接购买药品,交易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风险——“外购药”暴利背后的秘密


广州市海珠区法院近日正在审理的患者家属状告珠江医院的系列案件,引起公众的注意。在这些案件中,广州一些大医院存在的“外购药”现象,逐渐浮出了水面。

医生要求患者从院外购买高价药品;手术失败,医院成为被告


从2004年的7月份到2005年的9月份,先后有15名“地中海贫血”患儿在珠江医院进行骨髓移植手术。




医院向患者承诺,手术的成功率可以达到93%。然而,尽管患儿家庭大多花费了20万—70万不等的昂贵治疗费用,15个孩子中还是有9个死亡,还有3例手术失败。


患儿家长反映,在他们的孩子进行骨髓移植手术前后,该院儿科副主任朱为国曾要求他们从一个叫王华的人手中购买了一些价格高昂的特效药。其中,一种叫赛尼哌的抗排异特效药价格高达4500元/支。


朱为国对患儿家长声称国内没有这些药,或声称国产药的效果比不上在香港“代购”的。据事后调查,医生让家长们购买的安道生、两性霉素B、赛尼哌、氟达拉宾等在广州肿瘤药房均有出售。而在广州市场上100片才卖260块的马丽兰,朱为国的“代购”价却是25片500块钱。


在接到家长们的投诉后,广东省卫生厅和广东省药监局对朱为国作了撤销儿科副主任职务、暂停骨髓移植手术的处理。


对患儿死亡,珠江医院坚持“在病不在药”。医院认为,“外购”药品是朱某的个人行为,院方只负有“管理责任”。对此解释,患儿家长表示不能接受,将医院告上法庭。


朱为国称,其向患者提供的药品是由香港浩华药房购买的。但是,浩华药房并没有相应的购买底单。药房店员说,他们从未有过这样一笔10万元数额的交易经手。记者了解到,患者在医生的暗示和指引下委托外购药品存在很大风险,由于缺少必要的监督环节,一些药商以次充好、以贱充贵,到头来,病人既损失金钱又伤害身体。


医生与医药代表联手,“代购”获取的回扣可高达30%

据知情者介绍,“外购药”在广州的一些大医院里是个公开的秘密。


几经周折,某公司的医药代表何键(化名)坐到了记者的对面,他介绍说,“外购”像赛尼哌这种价格高昂的进口药,他们给医生的回扣维持在15%—20%水平,有些甚至高达30%。但如果不是“外购”,而是医生开处方在药房拿药,他们给医生的回扣大多在5%—10%。


在药品从药厂——医药公司——医院——病人的过程中,医药公司到医院有6%的加价,医院到病人有15%的加价。这是患者能够看得见的药品销售利润。


何键说,“外购药”首先避开了“医院”15%的利润环节。如果“外购药”不从医药公司出,而是从厂家在各地的办事处直接出药,还省掉了医药公司6%的利润。同时,药厂也可以逃避17%的增值税。几项累加,约占“外购药”药品价格22%—42%的利润空间,就可以被医生、医药代表和代理商(办事处主任)三方按比例瓜分。


他说,这些利润空间里还不包括原本就为开药医生和医药代表预留的“回扣”和“业务提成”。


利益如此丰厚,而且大多涉及价格高昂的“特效药”,一些医生就无法抵御诱惑,跟医药代表联手,铤而走险。


医药“阳光采购”之后,医药公司扩张“外购药”业务


在调查中,几家医院的医生透露,由于卫生主管部门和医院明显加强了对医生的监督,医生现在一般不敢明目张胆地与医药代表联系。“外购药”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收敛。


但是,一家医药公司的医药代表周某告诉记者,他所在的公司新近成立了“外购药小组”,将过去由医药代表分散掌握的“外购药”业务集中起来,并集中财力、物力公关,声称一定要在“外购药”业务上为公司“探索一条新路”。


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广东省医药管理实现“阳光采购”,医药企业相同品名、相同规格的药在经历“网上竞价”、“网上谈判”后,优胜者方能“挂网销售”,各医院对“挂网销售”的药品进货实行“一品双规”,即一个品名的产品只能选择两个规格。此举将大量“相同品名、不同规格”的“新药”挡在了外面。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那些没有入围采购的企业,开始调整思路,纷纷成立“外购药小组”,以高额的回扣及各种诱惑引导医生手中的笔指向他们的药。


限制医药代表是斩断“外购药”背后利益链的关键


打击“外购药”的难度,在于对“外购”的定义以及对相关责任的认定。


记者调查时发现,在大多数医院目前实行“医药不分家”的背景下,一些患者的确存在着外购药品的需求。外面的药更好或者比医院卖得便宜,为什么偏要在医院里买呢?


医生推荐患者到院外买药,经常会以照顾患者的需求为理由。通常,只有医生被发现通过介绍患者院外购药获利,才会被认定为参与“外购药”。


对于珠江医院“外购药”问题,医院认为“外购药”是医生个人行为,错在他们自己,医院最多也就应该负管理责任;医生个人的“外购药”行为同样损害了医院的经济利益。


在接受采访时,多数医院认为,除了对医生进行教育、加大查处力度外,很难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


记者采访时发现,“外购药”实际上是现行药品流通体制的一个产物,它的产生与“医药代表”息息相关。当医药代表的药进入了医院药房,他们会想方设法让医生多开;当他们的药没能进入医院药房,他们又会绞尽脑汁让医生劝病人到他们那里“外购”。


专家建议,如果能够限制甚至取消“医药代表”,药品回扣、“外购药”等诸多问题就有希望解决。广东省人大代表朱列玉认为,取消“医药代表”,最直接的方法是“医药分家”,病人凭处方可在各个药店买药,这样将没有“医药代表”活动空间。


何键则认为,对医药代表最关键的环节,其实在于核实医生开出的每一笔药的具体数目。每个月,医药代表都要花钱请相关信息主管人员把每一个产品详细电脑清单打出来,包括谁开的药、数量多少。如果监管部门能够对这些电脑信息进行严格监管,不让这些信息外流,医药代表们将一筹莫展。另外,如果卫生主管部门能够促进处方在一定范围内流通,病人可选择在本院购药,也可选择在别的医院或药店购药,医药代表们也将因不能完整统计用药信息,而失去对医生开药的影响力。(李刚)
(来源:人民日报)
-----------搞得不像样了。不过这种官司打起来不一定患方能赢,毕竟从过错方来评论的话,不一定有过错。
-----------医生建议外购药致9患儿死  家长也要担责两成


医生建议外购药致9患儿死 家长也要担责两成 省检抗诉

    广州中院终审认定医院担责八成,省检认定家长是外购药物被动接受者

    我们的医生用外购药物,确有不妥,但目的是治病救人。梁女士在知情情况下,还加入了购药的过程。家属明知手术存在巨大风险,患者不能如愿治好,就将风险全部转给医院和医生,这不公平,也会助长投机心态。

  ———珠江医院代理人

  去医院只能完全信任医生,没想到医生会违法用药,不然我怎么会拿钱买药,反害了儿子的性命?

  ———患儿家长梁女士

  南都讯记者海鹏飞 2005年前后,15位在珠江医院接受骨髓移植的地中海贫血患儿中,就有9人死亡,他们无一例外都按医生朱为国建议使用了“外购药”,发生了严重的排异反应。

  患者家属起诉,广州中院终审认定患儿家长对药物有选择权,担责两成。经省检察院抗诉,前日该案在省高院再审开庭。

  法院:家长对药物有选择权

  2002年8月,梁女士儿子不满周岁,但查出患有地中海贫血病,便到珠江医院求治。梁女士回忆,当时主治医生朱为国称,治疗需要“马利兰片”等药物,但须从境外购买。后经朱为国介绍,梁女士从私人处购买了指定的“外购药”。

  但使用“外购药”后,梁女士治疗仅3个月的儿子夭折,刚满1岁。2006年,珠江医院医生朱为国违规使用“外购药”的事件被媒体曝光,在2004年7月至2005年9月的短短14个月期间,15位在珠江医院接受骨髓移植的地中海贫血患儿中,就有9人死亡,而他们无一例外都按医生朱为国建议使用了“外购药”,发生了严重的排异反应。

  事后,包括梁女士在内6位患儿家长起诉珠江医院,共索赔700余万元。法院一审、二审均判决医院承担八成责任。广州市中院终审认为,患儿家长“对治疗药物具有选择权”,对外购药物的来源具有一定的认知能力,因此需对最终选择外购药物并直接参与药物的实际购买和私下交付,承担两成责任。

  省检:判决没有法律依据

  二审宣判后,6名患者家属中只有梁女士坚持申诉。2011年3月22日,广东省检察院作出民事抗诉书,认定终审判决梁女士承担20%的责任没有法律依据,遂向广东省高院提起抗诉。

  抗诉书称,根据庭审及珠江医院纪委书记刘某某证言,作为医疗专业机构的珠江医院与非法卖药方有合作关系,医生在医院联系卖药方,药品的名称、价格均由医生联系,卖药方将药送到医院,珠江医院实际上已经控制、主导了外购药物的全部进程。此外,珠江医院使用从香港进口的药物并未办理进口审批手续,具有重大过错。

  同时,梁女士是外购药物的被动接受者,她不具有医疗专业知识,既没有义务必须清楚药物的进药途径、购买方式,更没有专业的知识和理由怀疑珠江医院的用药行为。面对生命垂危的幼儿,梁女士的所作所为完全是正常人在当时当地条件下所做出的合理反应,她对儿子的伤害结果没有过失。

  前日,省高院审监庭开庭审理此案。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南方都市报

-----------这些所谓的医生已经丧失了做人的起码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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