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草拟稿)一评(3)
一部歧视、消灭中医药的反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草拟稿)》是一部“余云岫阴魂”不散,“没有卫生部”的卫生部法规!
这是一部花言巧语、敷衍搪塞,公然忽悠胡锦涛、温家宝,忽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忽悠关心中医药的各界仁人志士,忽悠中国人民,忽悠世界人民,自欺欺人,以假乱真,歧视中医、围剿中医、彻底消灭中医,悖逆“人类回归自然”、“中医回归经典”世界潮流而动的反动法规(雏形)。它阿谀奉迎、极尽谗言,欲陷当局于不中不西、不忠不孝、不仁不义。
中国中医药界已经到了敦促王国强辞职、彻底废除伪“西管中医局”的紧急关头!
何足道 德生
2012年2月4日
一评:背景凄凉,草拟稿歌舞升平——重视是假,鄙弃是真;
一评(1)关于所谓“高度重视”问题
一评(2)关于所谓“两个发展”问题
一评(3)关于所谓“中西并重”问题
一评(4)关于所谓“中西结合”问题
二评:花言巧语,草拟稿自相矛盾——肯定是假,否定是真;
三评:废话连篇,草拟稿围剿中医——扶持是假,劫持是真。
一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草拟稿>》(3)
何足道德生
一评(3)、关于“中西医并重”问题。
草拟稿第三条:国家坚持中西医并重,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护继承,促进创新,扶持和保障中医药发展的方针。
条文冠冕堂皇,且贪天之功为己有。所谓“坚持中西医并重”,实乃崔月犁、吕炳奎等提出,来不及实行(落实),更谈不上“坚持”。
实际情况呢?国家从来没有公布西医卫生部有关卫生事业经费中、西医的配额。我们只能从中医司长吕炳奎的越级报告(高级牢骚)中获悉:
中医事业经费仅占卫生事业经费的2%——西医强占98%。中医药经费少得可怜,比“小儿科”不如!而且还是几乎全部用来推行“中西医结合”,收买、分裂、瓦解中医药队伍,创建中医“伪军”!被劫持而“打入冷宫”的“传统中医”连“稀饭”都没得喝!
恪尽职守的中医司司长吕炳奎,屡次越级向中央反映:卫生部对待党的中医政策不积极,存在着阳奉阴违的两面态度,在卫生部机关大院内充满歧视、排斥中医的气氛。中医屡屡受到不公正待遇,中医事业经费仅占全部卫生经费的2 %左右。
继62年任应秋等“五老上书”卫生部、吕炳奎“恳请保留中医学院”不得不直接致信周总理,中医学院才得以保住21所;
64、65年吕炳奎三次向毛泽东“告状”(状告卫生部,当年即作调整,但体制未动);
82年全国中医学会代表向国务院呈文;
84年11名老中医向赵总理请愿;
91年全国政协16位委员联名上交提案;
92年董建华等10老致信中央领导;
97年崔月犁致函胡锦涛、贾庆林;
98年何足道致信中央新任领导;
99年8月又发生邓铁涛等“八老上书”事,列述中医药界对国家卫生部歧视和挤兑中医药的倒行逆施强烈不满和不信任;
2000年8月何足道致信朱镕基总理;
2004年11月何足道致信温家宝总理;
…………
至于中国还有几家像样的传统中医医院、传统中医学院?传统中医药研究院?至于中国有多少西医药院校,有多少传统中医药院校?西医药人员和传统中医药人员的编制比例是多少?发展(还是萎缩?)比例是多少?有目共睹,恕不赘述。
这就是《草拟稿》所谓“高度重视”“政府主导”之下的——
“国家坚持中西医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