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浆病毒灭活究竟是世界通行的高科技手段,还是中国人自己制造出来的幻象?这项以牺牲疗效为代价的技术,为何能在中国大行其道,甚至进入国标?
逐利冲动驱使血站100%地推广灭活血浆,取消了法定的冰冻血浆和新鲜冰冻血浆。
按灭活血浆平均每100毫升加价60元计,患者为此多掏了12亿元人民币。如果全国推广,每年都将产生一笔12亿元的大买卖。
血站案发
病毒灭活血浆已经覆盖了全国26个省份,包括19家血液中心和151家中心血站。
几乎是一夜之间,炙手可热的“血浆病毒灭活”成了卫生系统的一个敏感词。
本周一,2012年6月25日,广东省汕头市政府通报了打击商业贿赂的成果,汕头市中心血站原站长陈镇奇被指控在血站采购病毒灭活血袋的过程中,多次收受某公司的回扣款共22.59万元。
“我收回之前的采访,本站不想在这个节骨眼上卷入风口浪尖。”华东一位正在大规模实施血浆病毒灭活的血站负责人给南方周末记者打来电话说。
“卫生部被忽悠了。一些血站完全为了经济利益在瞎搞。”一位有着二十多年临床经验的学者评价道。
“如果病毒灭活血浆在全国能够衍生那么大的利益链,那么这条路已经走偏了,还是别推广下去的好。”现在,连这项技术的发明人也这么说。
然而,这项被称为
亚甲蓝光化学法的血浆病毒灭活技术已被纳入卫生部新近颁布的《血站操作技术规程2012版》,同时也进入了被称为国标的《全血及成分血质量要求》,这两项标准都将从2012年下半年起正式实施。
这意味着,该技术的合法性已被主管部门追认。
血浆病毒灭活指的是,通过物理或化学手段使病毒蛋白的结构受到破坏,让血浆中可能存在的病毒失去感染、致病和繁殖能力。在过去的十年内,这项号称引自国外、饱受业内争议的技术已经在中国二线城市的血站被大规模推广。
综合该项技术推广企业和科研单位的说法,目前,病毒灭活血浆已经覆盖了全国26个省份,包括19家血液中心和151家中心血站,几乎占据了采供血机构的半壁江山。
这项神秘的血浆病毒灭活究竟是世界通行的高科技手段,还是中国人自己制造出来的幻象?十多年来它是如何从早期的科研行为转向后来的商业推广?若如业内人士所说,这是一个“领导得政绩,科研人员出论文,企业挣利润”的合谋,那么最后是谁替他们埋单呢?
毫无疑问是用血的人。
迄今为止,中国已经有超过1000万个单位(注,每单位200毫升)的病毒灭活血浆输入了患者的体内,这相当于中国人一年的血浆用量。按灭活血浆平均每100毫升加价60元计算,患者为此多掏了12亿元人民币。如果下一步全国推广,那么每年都将产生一笔12亿元的大买卖。
疗效打折之惑
这种以降低临床有效性和增加血浆使用量为代价,来减少目前实际发生率并不高的输血病毒传播的做法,有待于循证医学的进一步评估。
“输血不像你想象中那么安全。”推广这项技术的人都习惯这样的开场白。过去出于输血安全的考虑,在患者支付的血费中,有一笔高昂的检测成本——用于支付
艾滋病、乙肝等病毒试剂的两次检测。
尽管一份被广泛援引的1996年的美国风险评估报告称,通过输血感染疾病的几率是1/34000,比“出门被车撞死的概率要小”。但科研人员仍然觉得需要“为漏检加一道保险”。
1995年,上海血液中心开始致力于亚甲蓝病毒灭活血浆的技术研究。
亚甲蓝是一种光敏剂,它通过与病毒的基因核酸以及病毒的脂质包膜相结合,在可见光氧化损伤的作用下,可以使病毒核酸断裂、包膜破损,从而让病毒完全失去穿透、复制及感染能力。
2001年7月,新华社发布消息,一种运用亚甲蓝光化学方法进行血浆病毒灭活的技术正在上海4家大型医院投入使用。
不过,就在血液系统一片欢腾之际,争议却在不断出现。
2001年,英国国家血液服务中心研究人员发表论文指出,过滤器会直接造成血浆中活性成分的损失。研究结果表明,有高达15%的FVIII因子及IX因子因暴露在血浆过滤器和亚甲蓝中而遗失掉了。
2004年,美国的一份研究报告则指出,亚甲蓝光灭活血浆会增加TTP(血栓性
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患者死亡的风险。
一年后的2005年,争议出现在医务工作者聚集的
丁香园网站和中国输血协会论坛里:血浆病毒灭活技术对部分病毒无灭活效果;血制品中除血浆外,在全血、红细胞、血小板都找不到病毒灭活的手段之下,单纯血浆灭活并不能从根本上降低输血染病的风险。
广东某三甲医院的一位ICU主任面临的问题更棘手。在一次抢救大出血病人的过程中,他给病人输注病毒灭活血浆,却止不住血。而当地血站只供应病毒灭活血浆。“眼看着病人大出血,输病毒灭活血浆止不住。加大剂量,病人心脏又受不了。”
在科学出版社2012年5月出版的《输血治疗学》中,编者援引美国《罗西输血原理》第四版中的一项分析指出,与未处理的新鲜冰冻血浆相比,亚甲蓝光病毒灭活血浆的输注量会加大,这导致患者所承受的输血相关风险增加。
美国人最终的结论是,这种以降低临床有效性和增加血浆使用量为代价,来减少目前实际发生率并不高的输血病毒传播的做法,有待于循证医学的进一步评估。
该书的一位编者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编写过程中做了调研,该书隐晦指出,“我国部分采供血机构应用亚甲蓝光化学法处理血浆,其效果有待进一步评估。”
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最先开展病毒灭活技术的上海血液中心输血
传染病学科研究员、亚甲蓝病毒灭活课题组负责人黄宇闻也承认凝血因子会有损失,但她说大量实验数据表明,凝血因子保留率在75%以上,在临床可接受的范围内。
外来的和尚好念经
瑞士“并没有采用血浆病毒灭活技术”,英国更“未立法要求所有血浆灭活”,而中国目前的问题是,一些血站为了逐利,100%地推广灭活血浆,取消了法定必须提供的冰冻血浆和新鲜冰冻血浆。
尽管中国的科研人员和企业都声称亚甲蓝光病毒灭活技术是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但是在宣传推广的时候,仍不免拉上一些发达国家来证明自身技术的合理性。
一篇2003年发表于《微生物学免疫学进展》的论文称,1992-1997年德国和瑞士已有80万单位的亚甲蓝光病毒灭活血浆用于临床。
瑞士红十字会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截至目前,瑞士并没有采用血浆病毒灭活技术。“亚甲蓝光病毒灭活技术通过了卫生部门的批准,但是并没有任何机构采用。”
另一个被各地血站频繁引用的说法是,欧洲所有临床输注血浆均须病毒灭活。英国和西班牙等发达国家已经立法,全国100%临床使用亚甲蓝病毒灭活血浆。
对于上述说法,包括中国科研实力最强的上海血液中心方面也深信不疑,在该中心的PPT材料上不仅援引了上述说法,还引用《英国输血准则》中关于病毒灭活血浆的段落来印证上述说法。
负责制定《英国输血准则》的是英国供血服务和健康保护中心,该中心专业委员会主任席拉·麦克莱侬博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目前英国并未立法要求所有血浆灭活,仅对进口且用于儿童的血浆有灭活的要求。在英国,目前有19%的血浆是经过SD(溶剂去污剂)法灭活处理,仅有3%的血浆是经过亚甲蓝光病毒灭活处理的。
一位曾多次考察过欧美采供血机构的专家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亚甲蓝光灭活技术最早由美国百特公司大规模试验并取得专利,但是美国FDA(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从来没有批准过该技术用于临床。因为在动物试验中,亚甲蓝的使用造成了一例基因突变。
即便前述SD血浆病毒灭活法,由于在临床使用中出现6例血管栓塞,又找不到原因,FDA还是叫停了该技术。“上述不良反应案例虽不具统计学上的意义,但是美国人出于慎重,还是拒绝了这些新技术。”该专家指出。
后来,血浆病毒灭活这项技术由美国百特公司销往欧洲。“欧洲一些国家在用亚甲蓝病毒灭活不假,但没有一个国家完全取消普通血浆。”该专家指出,中国目前的问题是,一些血站为了逐利,100%地推广灭活血浆,取消了法定必须提供的冰冻血浆和新鲜冰冻血浆。
而这甚至被作为功绩出现在血站宣传册中。华东某市一家引入该技术仅几年的血站负责人称,该站血浆已100%病毒灭活。
病毒灭活血浆,血站的“钱袋子”
2005年全国冰冻血浆均为每100毫升40元。灭活之后,血浆价格涨到2.5倍,而实际成本是多少始终是个谜。
据南方周末记者调查,这项风靡已久的技术至今尚未在北京、广州等大城市血液中心开展。真正愿意摘取“全省最先病毒灭活”桂冠的是很多地级市的中心血站。
在某省血液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看来,这是因为“多赢”——“领导得政绩,科研人员出论文,企业挣利润”。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此前,中国的采供血机构大多是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这意味着人员费用由国家财政拨款,其他费用自筹。这些单位的人员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60%,非固定部分为40%,这导致了一些血站员工的奖金与业绩挂钩。
2009年,在逐步转向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之后,全国76%的血站施行收支两条线,钱缴纳到“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要先经卫生局、财政局审核,再由人大批复。但是,仍有24%的血站差额拨款,有的甚至还是自筹自支。
由于冰冻血浆等传统血液制品价格受国家管控,几乎没有利润空间,因此开发新技术成了不靠拨款血站谋取利润的渠道之一。
2010年,山东省临沂市中心血站原站长袁俊民屡次收取山东某医用器具公司回扣。案发前,仅病毒灭活耗材一项,袁就收取了23万元回扣。最终,袁俊民被临沂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
当时公开信息透露,临沂血站2004年的采购价是100毫升的每份耗材30元。而2004年,山东省物价局批复的灭活血浆指导价是每100毫升加价60元。有的省份则是每100毫升加价70元。
按照发改委2005年下发的收费标准,全国冰冻血浆均为每100毫升40元。也就是说,灭活之后,血浆价格涨到2.5倍,而实际成本是多少始终是个谜。
南方周末记者采访的6家推行了病毒灭活血站的相关人士,均表示自己对该技术的成本和收益并不清楚。
不过,从一些个案中也能管窥其中的利润。2011年,陕西省咸阳市中心血站在没有得到物价部门批准收费项目的情况下,和一家外地企业签订合同,并以此为标准,私自向患者收取血浆病毒灭活费用,最终被咸阳市物价局查处并没收违法所得30万元。
这也是为什么一些财政拨款较少的二线城市血站要耗资百万引进该项新技术。一位省级血液中心的负责人称:“在首批引入血浆病毒灭活的血站中,以差额拨款的血站居多。”
在赚取利润同时,更值得注意的是,这项新技术已经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前述汕头血站站长、临沂市中心血站站长,均因为病毒灭活血浆受贿。
神秘的后起之秀
如今搜索血浆病毒灭活,百度推广头一条就说“病毒灭活产品-首选中保康”。据称该公司病毒灭活照射箱“做的像冰箱一样好看”,业务员在一些血站已经做到“没什么事摆不平”。
如果说上海血液中心早期的研究还只是科研探索,那么最终将这项技术推向全国的却是那双看不见的手。
当前在国内推广病毒灭活技术和设备的主要是两家企业,一家是上海输血技术有限公司,另一家是位于山东淄博的中保康医疗器具有限公司。这一南一北两家公司各占领半壁江山。
上海输血技术有限公司的优势得天独厚,其前身就是上海血液中心开办的第三产业,经营输血耗材。2003年转制后,成为上海血液中心与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合资公司。
上海血液中心网站2009年3月的一份公开材料称,该公司初创头几年接连亏损,于是拓展新的销售渠道,将病毒灭活多联袋、新型病毒灭活箱等新产品推向市场,销售量稳步上升,使公司逐步走出了困境,第一年就扭亏为盈。新型病毒灭活箱也从往年销售量不足20台到2008年销售量达80台。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2011年,上海血液中心以4000万元的价格转让了剩余的上海输血技术有限公司46%的股权,中心派驻该公司的技术人员也都撤回。
位于山东淄博桓台县的中保康医疗器具有限公司更像是神秘的后起之秀。
该公司成立于1996年,自称拥有各类专利十余项,包括“一次性使用病毒灭活装置配套用输血过滤器”2005年被科技部评为“国家级新产品”;“年产200万套病毒灭活输血过滤器及配套设备”课题2005年5月被纳入国家“863”计划。
“你可以上网查,都是真的。”该公司研发负责人路志浩说,“我们的市场规模全国第一。”
不过,关于这两家企业谁才是病毒灭活专利的拥有者,始终没有定论。上海血液中心一位负责人表示,血液中心最先获得了国家发明专利,不过只要对输血安全有利,符合技术要求,没去过多考虑这个事,也没收过专利费。
“这个专利都是同源的。”自称武汉某大学病毒所博士毕业的路志浩说,“就像原子弹不是谁的专利,都是源于爱因斯坦的质能方程。”
这位技术推销人员被认为是中保康公司为数不多具有专业背景的人。但据一位见过他的血站工作人员描述,专业人士也有被问住的时候。
“路博士,你刚才说做了15例凝血因子测定,平均保有率大于70%,这个数字有统计学意义吗?”上述人士这样在现场问路志浩,“不稳定的凝血因子,有没有测?测了,为什么不说结果?”
如今搜索血浆病毒灭活,百度推广头一条就说“病毒灭活产品-首选中保康”。据称该公司病毒灭活照射箱“做的像冰箱一样好看”,业务员在一些血站已经做到“没什么事摆不平”。
根据该公司的宏伟计划,下一步攻关世界级难题——红细胞、血小板的病毒灭活。据该公司估计,若项目产品研制成功达到产业化,从全国目前供血量来看,可达到年销售收入7.5亿元。
然而,就是这样一家志存高远的企业,在2009年起草亚甲蓝病毒灭活器材行业标准之时,却频频要求“降低标准”。
一位与会的人员称,本来耗材出厂需要用病毒进行灭活验证。但是中保康等企业就是不同意。考虑到该企业没有细胞培养和病毒实验室,这一条最终没写到标准中去。
争议技术入国标,是被忽悠?
一位参与起草审议的专家委员会成员却给反对者发来这样一封短信:“我无能为力。现在看来只有等临床医生向卫生部反映。”
从上海血液中心开展病毒灭活十年以来,卫生部针对这项新技术并没有出台标准。最早的一项标准也是2002年,国家药监局出台了《血液制品灭活病毒技术方法及验证指导原则》。
奇怪的是,亚甲蓝光化学法的血浆病毒灭活技术已经纳入卫生部新近颁布的《血站操作技术规程2012版》以及《全血及成分血质量要求》。
在反对该项技术的人看来,卫生部“办一件坏事,等于追认了其合法性”。不过,中保康研发负责人路志浩却兴奋地说:“这两个标准出台就好像是血浆病毒灭活有了宪法。”
据南方周末记者了解,《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2版)》由卫生部牵头,几经讨论,数易其稿。
2012年5月,卫生部在西安举办《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2版)》与国家标准培训班。与会的主要是全国各地血液中心业务骨干。
授课者之一的上海血液中心副主任钱开诚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这项规程是一个非常审慎的过程。自己参与了起草和讨论,并没有听到关于这项技术的反对声。
不过,一位参与起草审议的专家委员会成员却给反对者发来这样一条短信:“我无能为力。现在看来只有等临床医生向卫生部反映。”
而随后颁布的《全血及成分血质量要求》2012版,起草单位正是上海市血液中心。钱开诚解释称,该标准中病毒灭活血浆的相关要求参照了欧洲国家的标准,纳入该标准的血液成分制品并不意味强制要求各地推广,事实上国家标准中也纳入了未经病毒灭活处理的新鲜冰冻血浆和冰冻血浆的相关质量要求。
钱开诚指出,客观地说,新技术开发应用对患者是有利的。推广新技术过程中某些厂商或个人出现不法行为,是另外一个层面的事情,不能因噎废食。
而在最初的研发者们看来,技术“推广不推广无所谓”,他们最怕下面的企业在推广过程中质量控制出差错。
研发人员几年前在外地血站参观时发现,本来100毫升血浆添加一定量的亚甲蓝,有的地方却用130毫升一袋的血浆,亚甲蓝的量不变。“亚甲蓝量不够,对病毒灭活效果是有影响的,万一这一袋正好是有病毒的,那不是砸自己牌子吗?”
而那些被国内极力推崇的亚甲蓝光病毒灭活技术的“标兵”,却开始使用一种“土办法”:瑞士红十字会相关人士指出,在该国使用的新鲜冰冻血浆中,100%都是隔离检疫血浆,这意味着在使用之前至少经历了4个月的隔离复检,有效降低了病毒漏检的风险。
记者:蒋昕捷
来源:南方周末